蓬府办函〔2022〕112号
县直相关部门(单位):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20〕82号)精神,按照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两单”融合要求,现将《蓬溪县县直部门(单位)权责清单(2022年本)》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清单概况
《蓬溪县县直部门(单位)权责清单(2022年本)》包括县委办公室(县档案局、县保密局)、县委宣传部〔县新闻出版(版权)局、县委网信办〕、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县发展改革局、县经科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人防办)、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经合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局、县应急局、县审计局、县综合执法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县医保局、县残联、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30个部门(单位)的权责清单。
二、工作要求
(一)上述各部门(单位)要按照政务公开相关要求公布本部门的权责清单,不得擅自调整,并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依法规范公开运行。
(二)县直部门(单位)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订、废止和部门职责变化及时调整完善。各部门(单位)要根据权责清单,切实优化工作流程,提高行政职权规范化运行水平。
三、注意事项
《蓬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直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19年本)的通知》(蓬府办发〔2019〕16号)即行废止。
附件:1.蓬溪县县直部门(单位)权责清单汇总表(2022年本)
2.蓬溪县县直部门(单位)权责清单(2022年本)
蓬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