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008498405/2017-00132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县水务局
  • 文       号:蓬河组发[2017]2号
  • 成文日期: 2017-05-04
  • 发布日期: 2017-05-04
  • 有 效 性: 有效

蓬溪县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增补总河长办公室成员单位的通知

来源:县水务局 发布时间:2017-05-04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蓬溪县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增补总河长办公室成员单位的
通 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各部委,县直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市加快推进河长制最新工作要求,现增补县畜牧局、县政府法制办为县总河长办公室成员单位。

  县畜牧局负责全县畜禽养殖污染的防治和监管工作,划定全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牵头取缔、关停禁养区的养殖场,对养殖企业处置畜禽养殖废弃物提供技术支持。

  县政府法制办负责全县河长制工作规范性文件涉及法制问题的解释工作,对县直各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河长制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参与行政执法检查活动、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
 


  特此通知。

  蓬溪县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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