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遂宁市城市风貌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3-23 09:5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按照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现将《遂宁市城市风貌管理办法》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遂宁市城市风貌管理办法(送审稿)》(以下简称《办法》)作为《遂宁市城市管理条例》的配套文件之一,根据市政府七届第49次常务会议安排,由我局重新研究及起草。在接到任务后,我局立即组织相关科室和技术力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开展了《办法》的研究及起草工作。在广泛借鉴成都、重庆、三亚、青岛、聊城等城市较为成熟的风貌管控条例及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形成本《办法》。

  二、我市城市风貌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城市风貌管控,先后组织编制、起草了多个涉及城市风貌的规划设计、技术规定及城市管理办法,初步构建起了"山、水、人、城、景"的城市风貌大格局。但是就目前看,我市城市风貌管控主要由各部门按照各自管理办法进行管控,缺乏一套统筹推进有效衔接的城市风貌管控成果。

  三、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六章三十四条,包括总则、城市风貌规划设计、自然生态及历史人文风貌保护、建筑及景观风貌管控、实施管控及附则。其中:第一章"总则"共7条,主要阐述《办法》的制定原则、实用范围及实施要求;第二章"城市风貌规划设计"共5条,对城市风貌管理所涉内容的规划设计作出总体要求;第三章"自然生态及历史人文风貌保护"共5条,主要为体现生态文明和历史文化传承要求,切实保护我市生态格局和历史建筑,对城市山水自然风貌格局塑造、绿道建设、历史文化建筑保护工作做出具体要求;第四章"建筑及景观风貌管控"共11条,从城市廊道、界面及天际线、建筑、市政、公共空间等方面较为详细地对建筑及景观风貌管控提出要求;第五章"实施管控"共3条,对项目规划建设全流程管控、法律责任进行了阐述;第六章"附则"共3条,主要就《办法》实施应参照具体技术性文件进行了约定,明确了《办法》解释单位,并初步确定了试行时间。

  四、《办法》征求意见情况

  2019年9月3日,罗孝廉副市长组织相关部门就《遂宁市市城市管理条例》6个配套办法进行了专题研究,我局及时根据会议精神对《办法》进行了修改并征求了相关部门意见;10月再次对具体技术要求进行了精简,11月再次书面征求船山区、安居区、市直园区及有关部门意见。根据城管执法、公安、水利等部门和市河东新区、遂宁高新区等园区的意见,我局充分采纳了法理依据充分的意见建议,对未采纳的意见建议也载明了理由。《办法》经我局专题会集体讨论及法律顾问审查通过,并经市法局合法性审查后,形成了《遂宁市城市风貌管理办法》审议稿。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