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
现将《2022年全镇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蓬溪县群利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1日
全镇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扎实推进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全面排查烟花爆竹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结合群利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请结合实际情况抓好贯彻落实。
一、工作目标
为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
推动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措施落地落实,以更加有力有效的措施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从根本上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以及成都大运会成功举办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职责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要围绕深入查找、督促整改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在全镇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主要包括五项工作任务:
(一)深化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要加强对烟花爆竹“打 非治违”工作的领导,紧盯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转型后非法生产 的苗头和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背景下非法储存行为,落实打非治违工作责任。蓬南派出所、镇应急办、蓬南市场监督管理所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完善烟花爆竹“打非治违”长效机制。蓬南派出所要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制贩、储存烟花爆竹犯罪活动。镇应急办要严查未经批准生产销售烟花爆竹、超许可范围销售超标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蓬南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加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管,严厉打击销售质量不合格产品违法违规行为。各村(社区)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以场镇为主体,聚焦曾经有非法经营储存和运输烟花爆竹历史的相关人员,严防停售人员转入地下从事非法生产活动,严防其它地区退出企业原有人员转入本地区从事非法生产活动,要加强举报奖励,落实专兼职网格人员查纠职责,形成打非治违网格,遏制非法违法生产苗头。
(二)严格烟花爆竹安全执法检查。镇应急办要会同蓬南市场监督管理所、蓬南派出所等部门,联合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执法检查。批发企业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超量存储、违规堆放,在仓库存放其他危险物品,向零售点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购买和销售未张贴流向登记标签产品等行为。零售店(点)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超量存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等行为。
(三)强化烟花爆竹运输环节安全监管。蓬南派出所要严格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审批,强化对烟花爆竹运输企业、运输车辆及驾驶人员、押运人员的监管。经由道路运输的烟花爆竹必须由公安机关开具《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并将《烟花爆竹安全买卖合同》作为申办道路运输许可的审查材料。严禁非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和不具备相关资质(资格)的承运单位、驾驶员、押运员从事烟花爆竹运输,严禁未经许可运输以及违反运输许可事项、未携带运输许可证、违反有关标准和规范装载、运输车辆未按规定悬挂警示标志、超速行驶、途中经停没有专人看守、装载烟花爆竹车厢载人的违法行为。对承运单位、车辆、人员涉及非法违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的,蓬南派出所要依据相关规定严肃查处。镇交管站要加强物流快递的检查力度,严查寄递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
(四)规范烟花爆竹安全燃放行为。要按照镇政府烟花爆
竹禁燃禁放要求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一是强化源头管理。要严格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管理,禁放区域内一律不得发放零售许可证,对已发放的零售许可证镇应急办要协助县行政审批局依法有序回收;同时加强对批发企业监督管理,不得向未取得零售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烟花爆竹。二是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打击非法销售。坚决取缔没有取得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销售摊点、商店等经营场所。
(五)加强烟花爆竹安全宣传教育。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以及网络、手机短信、广告牌等宣传载体,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公民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合法购买、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三、实施方式及时间安排
从 5 月中旬至 12 月底结束,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5 月 6 日至 5 月 15 日)。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要认真分析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监管形势,制定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二)实行“三查”阶段(5 月 16 日至 7 月 5 日)。针对“国庆”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成都大运会等敏感时期,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力量采取“四不两直”“三带三查”方式,认真开展烟花爆竹行业领域督查检查,并实行检查组组长签字。
一是企业实行自查(5 月 11 日至 5 月 26 日)。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要督促企业开展安全隐患及违法行为的自查自改自报,对企业自己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进行自行纠正处理的,可免予处罚或从轻处罚。
二是属地全覆盖检查(5 月 27 日至 6 月 10 日)。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所有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零售店(点)以及烟花爆竹相关从业企业实行全覆盖检查,及时发现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及违法行为,迅速督促整改和依法予以处理。
三是县级督查(6 月 11 日至 7 月 5 日)。镇应急办将对各烟花爆竹经销店开展综合督查,烟花爆竹大检查工作成效将纳入重点督查内容,确保工作落地见效。
(三)问题整改阶段(7 月 6 日至 9 月 10 日)。对企业自查、大检查、上级综合督查发现的问题,都要建立台账,限期督促落实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采取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措施,确保隐患问题整改到位,严防因隐患整改不及时而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四)开展“回头看”阶段(9 月 11 日至 11 月 20 日)。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要开展“回头看”,重点督查大检查中发现问题隐患整改情况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实施意见阶段任务完成情况,全力确保国庆节和党的二十大期间的生产安全。
(五)总结提高阶段(11 月 21 日至 12 月 20 日)。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对大检查工作开展中发现的根源性问题分析原因、增添措施,建立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烟花爆竹安全
生产大检查是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立即行动,力求实效。要明确专人负责,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重点内容、任务措施、实施方式,落实工作时间、工作单位、工作责任和工作标准要求。
(二)严格执法程序,严肃追责问责。要严格执法检查程序,规范检查文书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责令企业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提出相应防范措施;要加强行刑衔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跟踪落实整改。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的烟花爆竹从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大检查工作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镇应急办也将把大检查工作的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工作目标绩效管理考核。
(三)注重总结提高,构建长效机制。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要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对发现的问题要深刻剖析原因,找准根源症结,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措施,认真加以提炼,固化为制度规范,不断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四)强化舆论宣传,加强工作调度。要充分发挥各类媒
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动员人民群众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镇应急办将定期调度专项行动进展,梳理解决共性问题,归纳推广有效经验做法,推动工作扎实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