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008498202/2020-00109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县教体局
  • 文       号:蓬教函〔2020〕53号
  • 成文日期: 2020-03-31
  • 发布日期: 2020-03-31
  • 有 效 性: 有效

蓬溪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新教师见习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蓬溪县 发布时间:2020-03-31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各有关学校:

根据原国家教委、劳动人事部(87)教学字022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9年的新教师见习期满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9年3月聘用到各学校的新教师。

二、考核办法

1.由被考核人员实事求是地写出见习期间的工作总结(内容包括政治思想、师德和工作表现、业务能力和教学实绩)。

2.学校要召开群众座谈会,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对被考核人员进行全面评议,肯定成绩,指出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三、注意事项

1.对新教师见习期满的考核工作,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各校务必加强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按原则办事。

2.对未完成规定继续教育学时的一律暂缓转为正式教师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3.对新教师见习期间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的人员,要顺延见习期。对见习期间表现不好,不堪为人师表,工作不负责任,教学水平低、效果差,达不到见习要求的人员,应延长见习期半年至一年。延长期满时,再重新考核,仍达不到要求的,不再延长见习期,但要将工资低定一档或报请有关部门批准,予以辞退。

4.各有关学校对新教师见习期满人员的考核工作要严格按照《聘用合同书》的内容进行考核,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和督导组要及时上报材料,报请有关部门批准,予以解聘。

①有违法违纪行为,且受劳动教养或刑事处分(处罚)的;②失职、渎职造成后果的;

③不堪为人师表,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④因教育教学能力差,且不能胜任工作的;

⑤不服从学校安排,且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

⑥不假离岗,连续旷工15天,或累计旷工超过3个月的。

四、材料上报

经考核符合条件的人员,由本人填写《职工转正批示表》一式一份(表到人事股领取),学校审查各栏内容是否准确、真实并签具意见后,与被考核人员的工作总结、群众座谈记录、见习期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卡(复印件)等材料,于2020年4月20日前报送教体局人事股。逾期上报材料后果自负。

蓬溪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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