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委发〔2022〕1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经县安委会领导同意,现将《蓬溪县开展岁末年初重点行业领域百日安全宣传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蓬溪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年12月23日
蓬溪县开展岁末年初重点行业领域百日安全宣传工作方案
近期,国内外火灾、道路交通、一氧化碳中毒等事故多发频发,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岁末年初安全宣传教育,全面提升各级政府部门履职意识、企业主体责任意识、社会公众安全防范意识,经县安委会领导同意,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岁末年初重点领域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聚焦岁末年初安全薄弱环节,动员各方力量将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提升安全素质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阶段,在全社会营造人人讲安全、人人要安全、人人懂安全的社会氛围,为全县安全稳定提供坚强保障。
二、时间安排
2022年12月15日至2023年3月31日
三、主要任务
(一)突出企业生产安全强化宣传。临近年终岁尾,统筹发展和安全各项工作任务较重,各类安全风险凸显,安全形势严峻复杂。各属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内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常态化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新《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加强企业冬季用火用电用气安全宣传,指导企业规范设置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标识和安全宣传用语,培育企业安全文化,不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安全技能,筑牢安全防线,推动企业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防范安全事故发生。要加大“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和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的推广宣传,积极营造“人人重视安全、人人参与安全”的浓厚氛围。
牵头单位:县应急局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发展改革局、县经科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经合局、县国资事务中心、县市场监管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各乡镇(街道)、园区
(以下工作均涉及各乡镇(街道)、园区不再单独列出)
(二)突出城镇燃气安全强化宣传。各属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生产经营单位、燃气从业人员以及社会公众三个层面,分类施策强化燃气安全宣传教育,认真制定燃气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重点内容,确保宣传实效,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全面提升社会公众自我防范意识。要加强餐饮场所安全培训,提高餐饮场所安全管理水平及从业人员安全用气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要充分利用广播、电台、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单等形式,加强安全用气知识和防范基本技能宣传,做好用户安全用气提醒。要督促餐饮等工商业户安装管道燃气报警器,燃气居民用户使用有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燃烧器具,确保用户安全用气。要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深刻剖析近期燃气事故背后暴露的深层次问题,时刻紧绷安全弦。
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经合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大队
(三)突出一氧化碳防治安全强化宣传。各属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分析农村、社会家庭冬季安全的重点和特点,聚焦宣传教育薄弱环节,通过制作公益广告、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手册和“明白纸”等方式,向群众广泛宣传预防家庭一氧化碳中毒的卫生知识和安全用气常识,提醒广大城乡居民在气候变化频繁的冬春季节注意保持室内通风,防止一氧化碳中毒;充分发挥基层干部、党员、驻村工作队员、第一书记、志愿者等群体的作用,将防范一氧化碳中毒明白纸发放到每村、每户、每个家庭,广而告之、全面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经科局、县商务经合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大队
(四)突出居民用电用火用气安全强化宣传。各属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广泛发动志愿者、社区网格员、外卖员等人员力量,开展“平安敲门行动”,突出出租房屋、务工留守人员、独居老人、留守儿童、残疾家庭等重点群体,面对面上门提醒居民用气、用电、用火的安全注意事项。通过朋友圈、居民微信群转发用火用电用气等安全知识,向辖区内居民发放安全宣传手册,利用小喇叭、音响在辖区内进行案例讲解,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筑牢居民生命安全“防护墙”。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发展改革局、县经科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经合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大队
(五)突出消防安全强化宣传。各属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以及我县内外火灾事故教训,聚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和居民小区等重要场所,大力开展消防安全应急宣传教育,播放典型火灾事故警示视频,及时发布消防安全提示和警示信息。要组织消防宣讲员深入企业、农村、社区、学校、家庭,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广泛普及防灭火知识和逃生自救常识,制作推送适用的宣传教育产品,推广有效的消防安全技能,提高全民火灾防范、应对的意识和能力。
牵头单位:县消防大队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经合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妇联
(六)突出道路交通安全强化宣传。各属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在客运站(场)、高速公路出入口、服务区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挂图和标语横幅、设置宣传栏、播放交通安全宣传视频。在国、省道和景区周边道路加密设置交通安全宣传警示牌。督促客运企业运用各类车辆的LED显示屏、交通广播、车载电视等媒介载体,滚动播放交通安全知识和极端天气出行提醒事项。针对各类车辆驾驶员特别是客运车辆驾驶员发送交通安全科普和警示短信,让各类驾驶人员懂安全、守规矩,积极营造安全出行的良好氛围。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教育体育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局、县消防大队
(七)突出森林防灭火安全强化宣传。各属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森林防灭火宣传力度,制定宣传计划,增设宣传点位,在重点路段设置大型防火标牌、标语横幅。要通过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制作视频、短信提示等方式积极推送和宣传森林防灭火法律法规和救灾知识,充分运用“村村响”广播平台,面向广大群众特别是农村居民播报冬春防火的科普知识,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不断增强群众安全用火意识和提高避险自救能力。要持续做好警示教育,组织各级领导干部观看森林火灾警示教育片,形成强大震慑警醒作用。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民宗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局、县消防大队
(八)突出校园安全强化宣传。各属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推动安全教育纳入学校课堂教学、社会实践和班级活动,保障师资力量、教育资源、时间和场地。进一步强化学生和教职工安全意识,做到安全宣传从娃娃抓起,根植安全理念,提升国民安全素养。推动建立学校与政府、企事业单位、新闻媒体的共建协作,重点普及冬季取暖防一氧化碳中毒、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溺水安全等方面的知识,要充分利用校园宣传栏、校报校刊、黑板报等设立安全专栏,利用校园广播、电子显示屏等平台循环播放安全知识和安全提示,积极营造校园安全浓厚氛围。使学生和教职工做到知防险、能应急能自救会互救。
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大队、团县委
(九)突出旅游安全强化宣传。各属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文旅市场经营单位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以及旅游安全等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不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元旦、春节期间旅游景区、大型游览游乐设施、旅游餐饮、特色民宿、农家乐等旅游活动场所的安全宣传和警示提示,尤其是针对涉高空、水上等高危游玩项目,一定要落实专人现场宣讲项目安全操作要领和注意事项,确保高危项目规范安全,杜绝不安全行为。
牵头单位: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大队、团县委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2年12月15日—12月25日)。各乡镇(街道)、园区和各行业牵头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迅速研究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集中宣传阶段(2022年12月20日—2023年3月20日)。各乡镇(街道)、园区和各行业牵头部门要以专题报道、警示教育、入户宣讲、发放资料、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深入企业、学校、社区、农村扎实开展安全宣传,通过电视、广播、电台、网络、报刊、微信微博充分报道本轮安全宣传活动情况和社会效果,不断增强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3月31日)。各乡镇(街道)、园区和各行业牵头部门要认真总结宣传活动取得的成效和不足,并针对防范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形成常态长效的安全宣传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属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岁末年初安全宣传教育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统筹谋划,配强宣传队伍,用好宣传阵地,在全县掀起又一轮安全宣传教育的新高潮。
(二)丰富宣传形式,营造浓厚氛围。各属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围绕重点工作,组织开展本系统、本行业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力求做到主题鲜明、贴近基层、成效明显,不断丰富活动载体,保证活动持续深入开展,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关注安全、守护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成果报送,强化督导考核。各属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安全宣传工作的成果报送,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措施。县委宣传部要加强与县级主流媒体的联系,选树优秀典型,曝光违规案例向社会进行宣传。县安办将适时组织督导组,对各属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组织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开展宣传工作的情况进行暗访督导,对工作组织严密、措施有力,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进行通报批评,并纳入2023年目标绩效考核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考核。
各乡镇(街道)、园区和各牵头单位请于2022年12月30日前将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安全宣传工作方案(电子版和PDF版)报县安委办;并落实专人负责日常资料收集和信息报送,于每周三前将本周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包括文字、图片、视频等)报县安办。
联系人:周怡萌,联系电话:5391315,电子邮箱:21597558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