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镇属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国家、省、市、县乡村振兴局关于《2022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信息采集工作方案》安排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研究制定了《2022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信息采集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蓬溪县红江镇委员会 蓬溪县红江镇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0日
2022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信息采集工作方案
根据《遂宁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信息采集工作方案〉的通知》(遂乡振发〔2022〕17号)《蓬溪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信息采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有关要求,为做好我镇2022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信息采集工作,特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内容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信息采集工作是每年反映各地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有效手段,各村(社区)要全面摸清采集内容:一是采集脱贫户、防止返贫监测户及其家庭成员发生变化的信息,包括收入、“三保障”、在校生状况、务工等状况(见附件1)。二是采集脱贫户、防止返贫监测户家庭成员自然变化信息,如新生儿、嫁入嫁出、死亡等(见附件2、3)。
二、工作安排
今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信息采集工作于10月上旬启动,12月10日前结束。
(一)安排部署。10月14日前,各村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明确时间安排、人员组织、调查核实等重要内容,有计划开展信息采集工作。各村(社区)要组织相关业务人员开展一次业务培训。
(二)入户采集。10月31日前,各村召集驻村干部、村“两委”干部等力量,以村为单位进村入户开展信息采集和入户排查工作,完成脱贫户、防止返贫监测户信息采集和更新工作;完成监测对象新识别入户排查和信息比对。
(三)信息录入和数据分析。镇乡村振兴办在11月2日前,结合各村(社区)工作进度,完成脱贫户和防止返贫监测户全部数据录入和数据质量清洗工作。新增监测户在完成识别认定程序后,及时将信息录入系统。
(五)问题整改。镇乡村振兴办根据上级部门反馈的问题清单,及时组织人员开展入户核查,对确实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立即整改;因工作疏忽导致信息录入错误,要落实专人进行审改。要把握好时间节点,省乡村振兴局将于12月10日24时关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相关功能,封存2022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数据库。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今年信息采集工作增加了新的工作内容,范围广、时间紧、任务重,各部门、村(社区)务必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责任主体,切实负起责任。充分发挥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帮扶干部和网格员作用,做好集中信息采集各项具体工作。
(二)严把工作质量。采取有效措施,把好数据采集“入口关、审核关、录入关”,做好入户采集员、乡镇录入员业务技术培训。强化信息数据质量过程把控,严格按照“谁入户谁负责、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填表人和审核人要逐户签字确认,保证采集信息实事求是,坚决防止漏采、错采,对发现弄虚作假的要严肃追查问责。紧盯数据质量,持续开展数据清洗,不断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三)减轻基层负担。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信息采集工作要与 “回头看”入户核查和第二轮排查工作统筹安排,要与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同步开展,一次入户完成所有工作。工作过程中,要注意方式方法,用好信息化手段,避免重复填表报数。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因地制宜完善进村入户信息采集方式,突出工作实效。
四、有关事项说明
(一)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信息中统计类指标的计算周期和状态类指标的取值时点。统计类指标(如收入、务工月数)计算周期为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状态类指标(如健康状况、在校生状况)取值的时间节点为2022年9月30日24时。
(二)关于使用手机APP 开展信息采集和核实工作。为减轻基层负担,降低表格打印等工作成本,各地要充分利用信息系统手机APP 的相关功能开展信息核实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