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
《槐花镇防止规模性返贫致贫工作预案》已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蓬溪县槐花镇委员会 蓬溪县槐花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4日
槐花镇防止规模性返贫致贫工作预案
为有效应对和防范因遭遇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重病大病或其他特殊因素导致脱贫户返贫、农户致贫等规模性突发情况, 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决杜绝规模性返贫现象发生,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全镇各部门、各村(社区)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止返贫和继续攻坚同样重要”的指示精神,充分整合资源和力量,以“两不愁三保障”、安全饮水为主要指标,建立和完善长期可持续的稳定脱贫长效保障机制。定期开展动态监测,按照事前预防事后帮扶原则,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一旦出现有倾向性、苗头性的规模性返贫现象,第一时间启动返贫防控应急保障措施,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二、组织保障
组 长:侯建松 党委书记
邓 燕 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杨 平 纪委书记
副 组 长:唐 军 人大主席
方 莉 组织委员
何 洋 宣统委员
蒋玉龙 武装部长、副镇长
陈 君 副镇长
朱中俊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成员单位:镇直各部门、各村(社区)
三、风险点预警
(一)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因洪涝干旱、气象、地质等自然灾害及疫情等影响,导致部分脱贫家庭人员伤亡、房屋受损、产业受灾,家庭经济遭受重大损失。
(二)农村居民收入大幅下降。因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跌、农村劳动力失业明显、产业项目失败等导致脱贫户主要劳动力失业,家庭经济支出大幅上升、收入急剧下降,家庭经济负担加重。
(三)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人口就业率持续下降。因易地搬迁导致搬迁人口无法持续稳定就业,造成收入大幅减少。
(四)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占比较高的村(社区)。
(五)其他方面因素。因工作、政策、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的规模性返贫风险。
四、动态监测
防止返贫监测工作,实行动态管理、提前预警。
(一)跟踪监测。帮扶联系人定期通过上门走访或电话随访等形式,准确掌握脱贫户产业发展、就业、教育、医疗、住房等保障情况及家庭生产生活情况,实时关注脱贫户思想变化,第一时间将脱贫家庭受自然灾害、发生意外事故、因病、因残、因学等情况以数据表格形式报所在乡镇。
(二)快速预警。各村(社区)及时搜集辖区内农户收入、医疗、教育、住房、饮水等情况,通过综合分析研判后,认定农户无法通过自身努力渡过难关时,即时预警,并通过多方面政策和措施帮助农户渡过难关。
五、应急处置
(一)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我镇辖区内出现返贫致贫风险。
1.由镇应急办牵头,切实做好各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及时对接各村(居)委会,收集辖区内受灾情况信息,形成需救助人员台账,相关受灾数据信息及时报送至县应急管理局,按照“村评-镇审-县定”的程序。做好灾后需救助人员的评审工作。
2.因传染病疫情因素导致我镇贫困人口出现返贫风险。
由镇卫生部门牵头,跟踪受疫情影响脱贫人口、监测户和边缘人口医疗保障情况,重点关注家里有确诊人员的农户,及时给予医疗、民政救助帮扶。做好医疗机构药品零加价销售,切实减轻脱贫人口就诊药品费用负担。密切跟踪已经治愈出院的脱贫户患者病愈后的身体状况,对于罹患后遗症的低收入、脱贫农户,医保部门加大医保救助力度和兜底保障,防止其未来因疫致贫、因疫返贫。同步上报县级相关部门,协助落实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新冠肺炎脱贫患者医保报销和财政补助政策。
(二)因各方因素造成农户收入大幅降低导致我镇辖区内出现返贫致贫风险。
1.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展送岗位进村活动,将工作岗位送到脱贫劳动力家门口;开发保洁保绿、治安协管、孤寡老人及留守儿童看护等公益性岗位,针对大龄、残疾等就业困难的脱贫家庭劳动力,采取政府兜底方式帮助其实现就业;对有培训意愿的脱贫劳动力实施技能脱贫培训;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鼓励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脱贫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为脱贫家庭创业者提供免费创业服务,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脱贫对象,给予免费创业培训。对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员按规定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培训食宿交通补贴等政策支持。
2.因农产品价格大幅下降因素导致我镇辖区内出现返贫
致贫风险。由镇农业服务中心牵头,采取相应措施,鼓励各市场、超市等销售主体收购脱贫户滞销农产品。鼓励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学校、医疗及养老服务机构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本地农产品,帮助群众增收。
(五)因在工作中出现纰漏导致我镇辖区内出现返贫致贫风险。由镇党委政府组织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研判和风险评估,及时党委扩大会议,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完成整改后,针对问题举一反三,分析原因,制定措施,确保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并防止类似问答题再次发生;同时由镇纪委牵头,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六)因责任落实出现问题导致我镇辖区内出现返贫致贫风险。对因未履行好防止规模性返贫风险责任导致规模性返贫风险或者受到上级预警的,由交由镇纪委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呈报县纪检监察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