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008498034/2022-34852793
  • 公文种类:报告
  • 发布机构:遂宁市蓬溪生态环境局
  • 文       号:
  • 成文日期: 2022-01-13
  • 发布日期: 2022-02-23
  • 有 效 性: 有效

遂宁市蓬溪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蓬溪县 发布时间:2022-02-23 14:4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以来,我局依法履行部门职能,健全决策机制,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认真完成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领导重视,组织有力    

为有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局长为法治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法治工作的副局长为具体组织实施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是分管工作范围内法治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二)完善制度,依法决策

1.不断完善制度建设

一是根据机构改革情况,结合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委托执法权限,同步调整责任清单,做到执法有理有据。二是结合蓬溪实际,搭建了与发改、经科、公安、自规、住建、农业、水利、气象、综合执法等部门在规划编制、项目审批、污染防治、联合执法、绿色信贷、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协作配合框架,为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环境权益奠定基础。三是进一步修定完善各项制度,建立健全案件审理委员会机制,加强执法内部监督,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四是大力开展作风集中整治,认真落实《市纪委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一事一卡两表”制度的通知》要求,强化环保执法企业监督机制。

2.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修定工作

严格执行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立项要求、前置审查和备案制度,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多次征求各股室、各直属单位、法律顾问的修改意见,召开局务会、局长办公会研究讨论,以重点解决相关管理部门职能调整、职责不明确、难以协调配合等问题。

3.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成立了遂宁市蓬溪生态环境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行政案审、行政复议委员会,重大行政审批、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委员会,坚持对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审查和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完善依法行政专家咨询制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降低执法风险。

(三)严格行政程序,规范行政行为

1.注重执法队伍能力素质提升

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省生态环境厅举办的环境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市生态环境局举办的环保执法和环境监测培训、县政府组织的行政执法考试和干部在线教育学习,增强业务知识,推进文明执法。

2.坚持执法人员持证上岗

目前,我局持有执法资格人员13人,所有办案执法人员均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实行一职一岗一证管理制度,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从事现场执法工作时环境执法人员不少于2人,并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出示四川省行政执法证行政执法证件,表明身份,说明执法事项,规范执法。

3.坚持严格执法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环境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重大行政处罚和重大行政许可备案等制度,真正做到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内容合法化。二是深入实施三级网格化环境监管模式,与公安、农业、水利等部门建立执法联动机制,打造全覆盖的环境执法网络。三是坚持日常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日查与夜查相结合,加强联合检查、交叉检查,重点对大气污染、工业企业环境违法行为、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涉危化品、重金属、危险废物等方面进行环境监管巡查。2021年,我局严格按照行政执法程序制作《现场检查记录》29份、《调查询问笔录》调查笔录32份,下达《责令整改违法行为通知书》21份,依法作出行政处罚17件。

4.坚持规范行政程序

一是规范审批流程。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和排污许可证动态管理,2021年,完成42个项目环评报告表审批(含7个承诺制项目),指导完成网上备案登记表171余个,核发排污许可证31家(含许可证变更),排污登记36家,督促54家企业提交执行报告。强化项目前期服务,积极主动与项目主管部门沟通协作,提供重大项目专人联络服务,协助蓬溪经开区推进先进材料产业园建设(金桥)、上游工业园规划环评编制、锂电企业项目选址等工作。

二是加强网上备案信息管理。安排专人负责网上登记表备案信息管理,统计备案建设项目情况,及时将完成备案的建设项目信息移交到执法大队纳入日常监管。

5.认真落实行政裁量权有关规定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规范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若干意见>的通知》为依据,以国家水、气、声、固废等方面的环保法律法规为支撑,严格执行《四川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按照“分步实施、先易后难、逐步完善”原则,依照实施方案和规范管理实施办法,对行政自由裁量的范围、条件、简化程序、公开要素、配套监督和规范执行加以落实。

6.认真自查行政处罚实施工作

我局认真开展行政处罚案件自查工作,对案件进行系统梳理,做到了主体认定准确、处罚权限适当、依据引用合法、程序严格规范,有关执法案卷接受了县司法局和市生态环境局评查,并对问题积极进行了整改落实。

(四)强化监督,维护权益

1.落实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及公开制度

我局认真执行信息公开管理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制度,按规定报告依法行政工作进展,充分保障了群众对环保工作的知情权,提高了公众参与度,强化了社会对环保工作的监督,提高了依法行政和依法执法水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2021年在遂宁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开行政处罚信息38条;在县政府网站公开行政处罚、环境影响评价、环境质量等环保政务信息400余条;实施行政权力网络平台公开运行,全年录入数据20个。

2.认真开展环保专项整治和信访维稳工作

认真开展建筑噪声、餐饮油烟、秸秆焚烧等专项整治、环境安全隐患纠纷排查及化解工作,积极做好“12369”环保专线、“12345”政府热线、县长书记信箱、微信平台投诉和现场接访工作。2021年,我局共受理各渠道环境投诉和信访200余件,处理率100%,回复率100%,切实维护了广大民众的合法环境权益。未出现因环境问题群众去京、去省上访事件。

(五)强化培训,提高素质

1.切实加强法治教育培训

一是制定《遂宁市蓬溪生态环境局2021年会前学法学习计划》。利用党组会、局务会和干部职工大会开展会前学法活动,主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在普遍进行法制教育的同时,重点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德并举,全面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业务专题培训、“每月一讲”、“环保大讲堂”等各级各类培训。二是积极参加法治培训。局领导多次参加省市县组织的法律法规学习、讨论,切实提高领导综合素质能力,增强依法行政理念。2021年,全局13人参加省司法厅组织的行政执法培训、考试,顺利通过,进一步提升了依法办事的能力。

2.切实加强法治宣传

一是加大对企业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力度,利用现场监管等渠道,将环保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发放至业主手中或是张帖到生产车间(宣传栏)里。二是利用世界环境日、世界地球日、宪法日活动、全民国家安全宣传日、全国低碳日宣传、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制作发放浅显易懂、形式多样、适合大众口味的宣传资料加强法治宣传。三是加强法治文化宣传长廊橱窗的建设管理,及时将最新修订的法律、法规,群众最关心的环保问题进行更换到宣传橱窗,并按照相应时期的工作要求。四是积极参加各种宣传活动,营造法治氛围。

二、存在的不足和下一步打算

虽然,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审批人员法律法规和环保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乡镇(园区)环境保护机构未充分发挥作用,基层环保办人员普遍存在专兼职情况,导致对一些非规模化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个人经营等环境监管力度不够;三是企业环保和法律意识不强,仍存在“重经济、轻环保”的思想;四是人民群众的环保要求日益提高,环境信访投诉日益增多,环境保护压力较大。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的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和专业水平;充分运用环境网格化管理手段,加强部门与镇乡网格单元的协调管理,确保环境监管工作更加完善有力;加大对企业环境知识和法律知识普及力度,丰富宣传形式,利用处罚典型案件进行宣传教育,提高企业遵纪守法意识;继续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和相互协调,强化部门和镇乡的联动机制,提升环境监管的能力和水平,攻坚克难、迎难而上,为建设绿色蓬溪贡献环保力量。

 

 

遂宁市蓬溪生态环境局

2022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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