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以来,我局依法履行部门职能,健全决策机制,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认真完成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领导重视,组织有力
为有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局长为法治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法治工作的副局长为具体组织实施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是分管工作范围内法治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二)完善制度,依法决策
1.不断完善制度建设
一是根据机构改革情况,结合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委托执法权限,同步调整责任清单,做到执法有理有据。二是结合蓬溪实际,搭建了与发改、经科、公安、自规、住建、农业、水利、气象、综合执法等部门在规划编制、项目审批、污染防治、联合执法、绿色信贷、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协作配合框架,为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环境权益奠定基础。三是进一步修定完善各项制度,建立健全案件审理委员会机制,加强执法内部监督,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四是大力开展作风集中整治,认真落实《市纪委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一事一卡两表”制度的通知》要求,强化环保执法企业监督机制。
2.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修定工作
严格执行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立项要求、前置审查和备案制度,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多次征求各股室、各直属单位、法律顾问的修改意见,召开局务会、局长办公会研究讨论,以重点解决相关管理部门职能调整、职责不明确、难以协调配合等问题。
3.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成立了遂宁市蓬溪生态环境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行政案审、行政复议委员会,重大行政审批、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委员会,坚持对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审查和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完善依法行政专家咨询制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降低执法风险。
(三)严格行政程序,规范行政行为
1.注重执法队伍能力素质提升
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省生态环境厅举办的环境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市生态环境局举办的环保执法和环境监测培训、县政府组织的行政执法考试和干部在线教育学习,增强业务知识,推进文明执法。
2.坚持执法人员持证上岗
目前,我局持有执法资格人员13人,所有办案执法人员均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实行一职一岗一证管理制度,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从事现场执法工作时环境执法人员不少于2人,并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出示四川省行政执法证行政执法证件,表明身份,说明执法事项,规范执法。
3.坚持严格执法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环境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重大行政处罚和重大行政许可备案等制度,真正做到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内容合法化。二是深入实施三级网格化环境监管模式,与公安、农业、水利等部门建立执法联动机制,打造全覆盖的环境执法网络。三是坚持日常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日查与夜查相结合,加强联合检查、交叉检查,重点对大气污染、工业企业环境违法行为、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涉危化品、重金属、危险废物等方面进行环境监管巡查。2021年,我局严格按照行政执法程序制作《现场检查记录》29份、《调查询问笔录》调查笔录32份,下达《责令整改违法行为通知书》21份,依法作出行政处罚17件。
4.坚持规范行政程序
一是规范审批流程。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和排污许可证动态管理,2021年,完成42个项目环评报告表审批(含7个承诺制项目),指导完成网上备案登记表171余个,核发排污许可证31家(含许可证变更),排污登记36家,督促54家企业提交执行报告。强化项目前期服务,积极主动与项目主管部门沟通协作,提供重大项目专人联络服务,协助蓬溪经开区推进先进材料产业园建设(金桥)、上游工业园规划环评编制、锂电企业项目选址等工作。
二是加强网上备案信息管理。安排专人负责网上登记表备案信息管理,统计备案建设项目情况,及时将完成备案的建设项目信息移交到执法大队纳入日常监管。
5.认真落实行政裁量权有关规定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规范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若干意见>的通知》为依据,以国家水、气、声、固废等方面的环保法律法规为支撑,严格执行《四川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按照“分步实施、先易后难、逐步完善”原则,依照实施方案和规范管理实施办法,对行政自由裁量的范围、条件、简化程序、公开要素、配套监督和规范执行加以落实。
6.认真自查行政处罚实施工作
我局认真开展行政处罚案件自查工作,对案件进行系统梳理,做到了主体认定准确、处罚权限适当、依据引用合法、程序严格规范,有关执法案卷接受了县司法局和市生态环境局评查,并对问题积极进行了整改落实。
(四)强化监督,维护权益
1.落实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及公开制度
我局认真执行信息公开管理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制度,按规定报告依法行政工作进展,充分保障了群众对环保工作的知情权,提高了公众参与度,强化了社会对环保工作的监督,提高了依法行政和依法执法水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2021年在遂宁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开行政处罚信息38条;在县政府网站公开行政处罚、环境影响评价、环境质量等环保政务信息400余条;实施行政权力网络平台公开运行,全年录入数据20个。
2.认真开展环保专项整治和信访维稳工作
认真开展建筑噪声、餐饮油烟、秸秆焚烧等专项整治、环境安全隐患纠纷排查及化解工作,积极做好“12369”环保专线、“12345”政府热线、县长书记信箱、微信平台投诉和现场接访工作。2021年,我局共受理各渠道环境投诉和信访200余件,处理率100%,回复率100%,切实维护了广大民众的合法环境权益。未出现因环境问题群众去京、去省上访事件。
(五)强化培训,提高素质
1.切实加强法治教育培训
2.切实加强法治宣传
二、存在的不足和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的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和专业水平;充分运用环境网格化管理手段,加强部门与镇乡网格单元的协调管理,确保环境监管工作更加完善有力;加大对企业环境知识和法律知识普及力度,丰富宣传形式,利用处罚典型案件进行宣传教育,提高企业遵纪守法意识;继续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和相互协调,强化部门和镇乡的联动机制,提升环境监管的能力和水平,攻坚克难、迎难而上,为建设绿色蓬溪贡献环保力量。
遂宁市蓬溪生态环境局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