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蓬溪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蓬财采〔2021〕45号)

来源:蓬溪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11-05 14:5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一、项目编号: 510921202100057 

二、项目名称:蓬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不锈钢保温杯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林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李子坝正街168号临江佳园B2层

被投诉人:四川叁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遂宁市河东新区奥城玫瑰花园商业楼5栋2层

相关供应商:浙江康迈工贸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八达路718号二层东侧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意被投诉人对蓬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不锈钢保温杯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项目编号:510921202100057)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1年9月23日向本机关提出投诉,经审查,投诉符合受理条件,本机关于2021年9月23日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一:浙江康迈工贸有限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在本项目中提供虚假承诺谋取中标。

投诉事项二:浙江康迈工贸有限公司在本项目中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所填写的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与其在2021年7月21日参加上海市浦东新区双拥双退中心“2021年八一慰问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HXM-00-20210720-1015)中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一致,提供虚假信息谋取中标。

涉案项目于2021年8月31日发布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9月13日开展开、评标活动,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共计9家,经评审合格供应商共计8家,9月16日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投诉人于9月18日就投诉事项向被投诉人提出质疑,被投诉人于9月23日作出质疑答复。截至目前,涉案项目已确定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一不成立,投诉事项二成立,影响采购结果。鉴于本项目已确定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除浙江康迈工贸有限公司外,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成交结果无效,由采购人蓬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

蓬溪县财政局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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