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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四川省蓬溪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部门决算

来源:住房保障中心 发布时间:2025-08-11 11:4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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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5年8月11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4

一、部门职责.....................................................................................................4

二、机构设置.....................................................................................................5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6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6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2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2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4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4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4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18

第四部分 附件......................................................21

第五部分 附表......................................................47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47

二、收入决算表.................................................................................................47

三、支出决算表.................................................................................................4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47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4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47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47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47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47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47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47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47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47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县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和房地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参与研究草拟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规范房地产秩序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房屋装饰装修市场管理等政策措施,通过批准发布后组织实施,参与草拟行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  2.拟订全县住房及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规划及政策,通过批准发布后组织实施,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保障性住房目标任务,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强工程质量监督,建立健全运营监督机构,规范准入审核,完善住房保障申请审核公示轮候符合制度,加强管理使用,健全退出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县有关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参与研究拟订全县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方案与标准负责全县房地产业信息搜集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指导各乡镇建立住房保障体系。  3.参与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政策并监督执行,参与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负责全县房地产市场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履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管理。  4.承担全县物业管理工作。拟订全县物业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承担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提出全县物业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5.承担城镇白蚂蚁防治监督指导。管理白蚂蚁防治企业资质和市场准入,制定城镇白蚂蚁防治规范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白蚂蚁状况的调查与研究。

6.负责全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商品房预售资金的归集、交存、核拨、建账,使用的申请,核准等工作。

7.履行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赋予的其他职能

二、机构设置

蓬溪县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蓬溪县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1224.8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863.53万元,下降7.14%。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1224.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224.81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1224.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2万元,占1.60%;项目支出11045.61万元,占98.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1224.8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863.53万元,下降7.14%。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24.8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136.47万元,增长38.78%。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收入较上年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24.8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88万元,占0.14%;卫生健康支出6.33万元,占0.06%;城乡社区支出306.27万元,占2.73%;住房保障支出10896.33万元,占97.07%。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1224.81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5.39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06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43万元,完成预算100%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5.93万元,完成预算100%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40万元,完成预算100%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42.57万元,完成预算100%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72.62万元,完成预算100%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1.08万元,完成预算100%

9.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支出决算为376万元,完成预算100%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支出决算为4.47万元,完成预算100%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支出决算为17万元,完成预算100%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支出决算为6851.80万元,完成预算100%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633.46万元,完成预算100%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3.61万元,完成预算100%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9.2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7.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31.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27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7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3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

开支内容包括:无(团组名称、出访地点、取得成效)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主要用于无。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无(具体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7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23年度持平。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2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37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2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受检查考核支出0.27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无(具体项目)。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蓬溪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41万元,比2023年度增加11.85万元,增长60.5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较上年增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蓬溪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无(具体工作)。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蓬溪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无。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022年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项目等11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蓬溪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2022年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项目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蓬溪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7.54分,绩效自评综述:我部门针对本次财政预算绩效自评工作,严格按照《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及相关财务管理规定,结合我部门2024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及履职情况,对2024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的使用管理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分析和评价。经过自评,我们得出以下结论:2024年度,我部门切实履行了部门职责,部门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采购管理等规范有序,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年度任务,部门预算支出使用效益达到预期;2022年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3.76分,绩效自评综述: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秉持着实事求是、勤俭节约的原则,合理控制成本,加强跟踪审计力度,监督工程完工程度,有助于推进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提升了居民生活幸福感。2023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75.58分,绩效自评综述:项目设立与部门职能职责相符,程序规范。项目规划符合重大决策部署,依据充分。绩效目标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客观合理。2023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保障对象居住条件得到改善,社会满意度调查显示,90%的保障对象对补贴政策及发放工作表示满意,政策知晓度与获得感显著提升。廉租房、公租房、直管公房维修(上年结转)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通过实施廉租房、公租房、直管公房维修项目,进一步强化了县级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提升了管理服务质量,解决了房屋渗水、管道堵塞等突出问题,有效改善了承租户的居住条件。白蚁防治成本费(上年结转)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充分利用有效防治季节,做好新建房屋的白蚁预防和合同期内房屋的白蚁防治工作,降低城市房屋白蚁危害,进一步提高小区居民的满意度,保障项目区域内房屋住用安全。川财综【2023】13号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18分,绩效自评综述:2024年租赁补贴年度计划任务发放120户,实际发放190户,租赁补贴年度计划完成率158%。白蚁防治成本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年底目标是完成至少白蚁防治15万元工程量,已100%完成目标。廉租房、公租房、直管公房、老旧小区维修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2024年度共完成对蓬溪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管辖范围内的廉租房、公租房、直管公房的维修现场勘查、报修、维修等29处。川财综[2023]37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预算资金的通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6.91分,绩效自评综述: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综〔2023〕37号)要求,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资金用于对38个老旧小区进行改造提升,改造面积24.66万平方米,改造2593户,改造楼栋204栋,旨在进一步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川财综[2023]37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预算资金的通知(公租房租赁补贴)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2024年租赁补贴年度计划任务发放120户,实际发放187户,租赁补贴年度计划完成率155.8%。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给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方面的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支出(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反映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方面的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1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外的其他应急管理方面的支出,

1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蓬溪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

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县财政局: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增强单位绩效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部门、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蓬财绩〔2025〕4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我单位认真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蓬溪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是蓬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内设办公室、住房保障办公室、物业和房屋维修资金管理办公室(白蚁防治股)、房地产市场管理股(交易中心、政策法规股)、信息档案股5个股室。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和房地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参与研究草拟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规范房地产秩序、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房屋装饰装修市场管理等政策措施,通过批准发布后组织实施,参与草拟行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

2.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保障性住房目标任务,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强化工程质量监督,建立健全运营监督机构,规范准入审核,完善住房保障申请、审核、公示、轮候、符合制度,加强管理使用,健全退出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省、市、县有关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参与研究、拟订全县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方案与标准;负责全县房地产业信息搜集、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指导各乡镇建立住房保障体系。

3.参与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政策并监督执行,参与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负责全县房地产市场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履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管理。

4.承担全县物业管理工作。拟订全县物业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承担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提出全县物业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5.承担城镇白蚂蚁防治监督指导。管理白蚂蚁防治企业资质和市场准入,制定城镇白蚂蚁防治规范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白蚂蚁状况的调查与研究。

6.负责全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商品房预售资金的归集、交存、核拨、建账,使用的申请,核准等工作。

7.履行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赋予的其他职能。

)人员概况

我单位核定参公事业编制13名,截至2024年12月31日,在职12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

蓬溪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2024年年初收入预算数1896.038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96.03897万元,占总预算的100%。

蓬溪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2024年收入决算数为11224.8100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224.810005万元,占总决算的100%。

支出情况

蓬溪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2024年年初支出预算数1896.038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8.86577万元,占支出总额的8.38%,项目支出1737.1732万元,占支出总额的91.62%。

蓬溪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2024年支出决算数为11224.8100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202458万元,占支出总额的1.6%,项目支出11045.607547万元,占支出总额的98.4%。

)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

根据蓬溪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2024年决算报表,2024年年末结转和结余为0,结余分配为0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1.履职效能

为充分反映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职能履行成效,本次绩效自评根据要求,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和2024年度重点工作任务,选取了“差旅补助发放准确率、水费及电费支付及时率、白蚁防治委托企业数量、廉租房等维修工程验收合格率”4个绩效指标作为核心职能目标,各职能目标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1)差旅补助发放准确率

我部门严格落实《蓬溪县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相关领导、财务人员等对差旅费报销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差旅补助发放准确率达100%,得满分。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3分。

2)水费及电费支付及时率

2024年,我部门按时缴纳水费、电费,保证了水费及电费支付及时率100%,得满分。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3分。

3)白蚁防治委托企业数量

我部门2024年6月22日与蓬溪县志诚白蚁防治有限公司续签《白蚁防治服务合同》,确保白蚁防治委托企业数量1家,得满分。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2分。

4)廉租房等维修工程验收合格率

我部门要求施工单位与报修人签订《竣工验收单》或《签证记事单》,保证廉租房等维修工程验收合格率100%,得满分。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2分。

2.预算管理

1)预算编制质量

2024我部门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编制年初部门预算,根据202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部门预算偏离程度如下:

财政拨款预算偏离度=|预算执行数-调整预算数|÷调整预算数=|11224.81-11224.8111224.81=0

综上,该项指标得分=(1-财政拨款预算偏离度)×100%×8=8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8分。

2)支出执行进度

2024我部门中央项目资金全年预算数为10987.75万元,执行数为10869.62万元,预算执行率98.92%;省级项目资金全年预算数为530.48万元,执行数为67.68万元,预算执行率12.76%;专项预算项目资金(不包括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930.01万元,执行数为9467.21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5.34%。

该项指标得分=中央、省委转移支付资金实际支出数÷中央、省委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数*4.5+专项预算项目实际支出数÷专项预算项目预算数*4.5=(10937.3/11518.23)*4.5+(9467.21/9930.01*4.5)=8.56。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扣0.44分,得8.56分。

(3)预算年终结余

2024年我部门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1224.81万元,预算执行数为11224.81万元,注销金额为0万元,结转结余金额为0万元。

该项指标得分=(1-部门整体预算结余率)×100%×8=(1-0)×100%×8=8,其中部门整体预算结余率为当年年终部门预算注销金额和结转金额占部门预算总金额的比率。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8分。

(4)严控一般性支出

我部门2024年度“三公”经费、会议、培训、差旅、办节办展、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课题经费等8项一般性支出情况详见下表3-1。

表3-1 2024年度一般性支出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2023年年初预算数

2024年年初预算数

2023年预算执行数

2024年预算执行数

1

三公经费

0.6

0.59

0.27

0.27

2

会议费

0

0

0

0

3

培训费

0.2

0

0

0

4

差旅费

1.5

1.65

1.11

1.6

5

办节办展

0

0

0

0

6

办公设备购置

2

0

0

0

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经费

0

0

0

0

8

课题经费

0

0

0

0

合计

4.3

2.24

1.38

1.87

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年初预算较上年压减2.06万元,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数较上年未能实现压减。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扣3.5分,得2.5分。

3.资产管理

(1)人均资产变化率

我部门2023年末实有在编在职人数为11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期末账面净值合计9451.42万元;2024年末实有在职在编人数为12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净值合计9434.84万元。部门人均资产变化率Y=(2024年行政事业单位人均占有资产-2023年行政事业单位人均占有资产)÷2023年行政事业单位人均占有资产×100%,行政事业单位人均占有资产=(固定资产净值+无形资产净值)÷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故我部门2023、2024年人均占有资产分别为859.22万元/人、786.24万元/人。

综上,2024年我部门人均资产变化率为-8.49%,小于蓬溪县2023年和2024年人均资产变化率平均值N=-2.93%。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扣0分,得3分。

(2)资产利用率

我部门2024年办公家具账面价值为32.5174万元,超最低使用年限的办公家具账面价值为12.0441万元,2024年办公设备账面价值为98.8781万元,超最低使用年限的办公设备账面价值为98.4502万元。

该项指标得分=(超最低使用年限的办公家具账面原值÷办公家具账面原值×100%×1.5)+(超最低使用年限的办公设备账面原值÷办公设备账面原值×100%×1.5)=0.56+1.49=2.05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扣0.95分,得2.05分。

(3)资产盘活率

我部门2023年、2024年均无闲置资产。自评年度我部门闲置资产占比变化率为0%。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3分。

4.采购管理

(1)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我部门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管理办法,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了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2024年,我部门采购预算为116.0825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为125.846958万元。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3分。

(2)采购执行率

我部门2024年度的政府采购总预算数为116.0825万元,当年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数为32.126927万元,已完成采购项目节约金额为0万元。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扣2.17分,得0.83分。

5.财务管理

(1)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和规范我部门内部控制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健全规范内部控制机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我部门2024年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指引〉的通知》(川财会〔2019〕37号)等文件,建立内部控制领导小组,下设内部控制办公室(简称内控办),成立内部控制工作小组。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

(2)财务岗位设置

我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法律,合理设置了单位财务岗位,明确了各岗位职责权限确保工作有序进行。同时,我部门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的通知》(蓬财发〔2023〕4号)等文件,明确财务收支统一核算管理,会计和出纳岗位分设,出纳人员不得兼管审核、会计档案保管。在财务实际设置过程中,做到了将会计与出纳、审核与执行等岗位分离,形成了相互制约、监督的机制,进而增强了财务数据的准确性,提升了内部控制效能,确保了财务工作的高效与透明。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

(3)资金使用规范

我部门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内部控制制度文件和要求使用资金,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对项目的重大开支进行了评估论证,资金使用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2个,涉及预算总金额40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阶段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17个,涉及预算总金额11594.56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94.69%,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5个。

1.项目决策

1)决策程序

根据相关要求,2024年我部门对年度预算100万元以上新增项目开展事前评估,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必备条件。项目立项依据充分,决策程序规范。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4分。

(2)目标设置

2024年我部门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共有17为充分发挥绩效目标引领作用,我部门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川委厅〔2021〕5号)文件精神,17个项目均设置了相应的绩效目标表。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4分。

(3)项目入库

2024年我部门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入库的项目共有19个,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项目入库。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4分。

2.项目执行

1)执行同向

我部门严格按照部门预算项目批复内容实施项目,项目资金使用符合预算批复用途,与项目总体绩效目标设置方向相符,没有相悖或不合理之处。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5分。

2)项目调整

2024年我部门年初设置的部门项目预算较为合理,项目总体绩效目标设置较为科学合理,预算调整及时,与实际情况基本相符,不存在应采取但未采取收回预算、调整目标等处置措施的部门预算阶段项目,故不涉及收回预算、调整目标等处置措施。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6分。

3)执行结果

2024年我部门常年项目共计2个,预算结余率于10%的常年项目数量为0;阶段(一次性)项目共计17个,预算结余率小于10%的一次性项目和阶段项目数量为5个。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分=预算结余率小于10%的常年项目数量÷部门预算常年项目总数×100%×2+预算结余率小于10%的一次性项目和阶段项目数量÷部门预算一次性项目和阶段项目总数×100%×2=2+5÷17×100%×2)=2+0.59=2.59,故该指标1.41分,得2.59分。

3.目标实现

1)目标完成

2024年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共有17个,结合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我部门所涉及的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各数量指标全部完成的数量为12个。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分=完成绩效目标数量指标的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数量÷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总数×100%×6=12÷17×100%×6=4.24该项指标扣1.76分,得4.24分。

2)目标偏离

2024年我部门部门预算项目(含常年项目和阶段项目及一次性项目)共有19,设定预期数量指标共有35各项目数量指标的完成值与设定预期指标值的偏离度在30%以内的个数为22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分=已完成预期指标值的数量指标中偏离度在30%内的指标个数÷已完成预期指标值的数量指标个数×100%×6=22÷35×100%×6=3.77,该项指标扣2.23分,得3.77分。

3)实现效果

2024年我部门需进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共有17,预期效益指标均已完成的项目个数为17个。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扣0分,得5分。

重点领域绩效分析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绩效分析。2024年度,我部门无资产配置预算,但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做好国有资产的清理盘点、统计报告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2024年度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日常管理、效率管理等方面整体效益较好,有效保障了国有资产安全,提高了国有资产利用率

(四)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我部门为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我部门坚持以评价结果为导向,查找预算、收支、政府采购、资产、建设项目、合同等各类经济业务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明确业务环节,系统分析经济活动风险,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我部门严格按照内控制度进行预算绩效管理,并按照相关要求将绩效信息随同预决算公开。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部门针对本次财政预算绩效自评工作,严格按照《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及相关财务管理规定,结合我部门2024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及履职情况,对2024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的使用管理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分析和评价。经过自评,我们得出以下结论:2024年度,我部门切实履行了部门职责,部门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采购管理等规范有序,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年度任务,部门预算支出使用效益达到预期,但我部门在年度预算项目绩效指标编制方面,个别指标设置质量相对不高,按照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指标评分标准要求,2024年我部门部门预算绩效评价综合得分87.54分。

(二)存在问题

通过此次绩效评价,我部门发现个别预算项目实际执行进度偏低。一方面是因为绩效指标编制不够全面、科学、合理,另一方面是部分项目工程量大而跨年度实施,没有及时采取对应调整措施,影响了资金拨付进度。

(三)改进建议

一是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围绕部门职能职责、行业发展规划,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充分用好上一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从履职效能、预算管理、资产管理、采购管理、项目决策、项目执行、项目实现、财务管理等方面,统筹兼顾、综合衡量、总体规划部门整体及核心业务实施效果,制定科学合理、细化量化的绩效目标。

二是做好绩效运行监控。不断加强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的“双监控”,发现问题后及时纠正调整,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建立健全绩效跟踪机制,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加强预算资金管理,提高部门整体绩效水平。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1.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92122T000006698181-提前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川财综【2021】0033号)

主管部门

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蓬溪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保障性住房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政府采购

完成项目工程咨询服务政府采购,项目正在有序推进。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参与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包括审核工程进度款拨付申请资料、签署工程付款凭证等。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

(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55.58

55.58

20.87

37.56%

10

3.76

项目正在有序推进,未达到资金拨付节点。

其中:财政资金

55.58

55.58

20.87

37.56%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资金拨付及时率

100

%

100

60

6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居民生活幸福感提升率

100

%

100

20

2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老旧小区居民满意度

85

%

95

10

10


合计

100

93.76


评价结论

自评得分93.76分,完成项目工程咨询服务政府采购,项目正在有序推进,有效提升县城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和归属感。

存在问题

项目建设滞后。

改进措施

加快推动项目建设

2.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92123T000008986916-提前下达2023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川财综【2022】56号(老旧小区改造)


主管部门

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蓬溪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综〔2022〕56号)文件精神,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资金用于对42个老旧小区进行改造提升,改造面积23.98万平方米,改造2380户,改造楼栋169栋,旨在进一步改善群众居住条件。该项目调剂605071.43元作为政府采购,主要针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项目正在有序推进,未达到资金拨付节点。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参与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包括审核工程进度款拨付申请资料、签署工程付款凭证等。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60.51

60.51

11.25

18.60%

10

1.86

项目正在有序推进,未达到资金拨付节点。


其中:财政资金

60.51

60.51

11.25

18.6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资金拨付及时率

100

%

100

40

4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居民生活幸福感提升率

100

%

100

20

2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老旧小区改造居民满意度

80

%

95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项目预算成本

605071.43

11.25

20

3.72

项目正在有序推进,未达到资金拨付节点。


合计

100

75.58



评价结论

自评得分75.58分,项目正在有序推进,有效提升县城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和归属感。截至目前,未达到资金拨付节点。


存在问题

项目建设滞后。


改进措施

加快推动项目建设


3.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92123T000008986949-提前下达2023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川财综【2022】56号(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主管部门

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蓬溪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综〔2022〕56号)文件精神,租赁住房保障专项资金用于发放租赁补贴,旨在提高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实现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

2024年租赁补贴年度计划任务发放120户,实际发放190户,租赁补贴年度计划完成率158%。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

(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4.47

4.47

4.47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4.47

4.47

4.47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

120

190

15

15


质量指标

补贴发放准确率

100

%

100

15

15


时效指标

补贴发放目标完成及时率

100

%

100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已保家庭户数占应保家庭户数比率

80

%

80

15

15


可持续影响指标

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提升率

90

%

90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承租人满意度

80

%

90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项目预算资金

44688

44688

15

15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自评得分100分,保障对象居住条件得到改善,社会满意度调查显示,90%的保障对象对补贴政策及发放工作表示满意,政策知晓度与获得感显著提升。

存在问题

政策宣传覆盖面仍需扩大。

改进措施

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联合社区、物业通过政府官网、微信公众号等线上、社区讲座等线下方式扩大知晓范围,确保符合条件家庭“应享尽享”。

4.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92123Y000008760635-廉租房、公租房、直管公房维修

主管部门

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蓬溪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对蓬溪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管辖范围内的廉租房、公租房、直管公房进行维修,确保安全性住房,保持社会稳定。

2024年度共完成对蓬溪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管辖范围内的廉租房、公租房、直管公房的维修现场勘查、报修、维修等29处。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7.62

7.62

7.62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7.62

7.62

7.62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维修数量

10

29

15

15


质量指标

验收合格率

100

%

100%

15

15


时效指标

维修及时率

100

%

100%

15

1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住房安全保障率

100

%

100%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承租户满意度

85

%

85%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项目完成成本

76200

76200

15

15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预算执行情况满分10分,得10分。预算执行数为7.62万,目标完成7.62万。绩效指标满分90分,得90分。数量指标维修数量≥10套,全年完成29套;质量指标验收合格率=100%,实际全部验收合格。时效指标维修及时率=100%,维修即报即修;效益指标住房安全保障率=100%,报修项目应修尽修;满意度指标承租户满意度≥85%,承租户均签字认可;成本指标项目完成成本≤76200元,实际成本76200元。有效改善了公租房居住环境,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家庭和谐。

存在问题

部分房屋建设年代久远,外墙、管线、化粪池、消防设施设备等需要及时维修维护,绿化、安全设施、智能化设备等配套基础设施需新建或提档升级,为保障对象提供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

改进措施

建议县财政局加强资金统筹和调度,对于涉及民生项目应优先予以配套保障。

5.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92123Y000008760656-白蚁防治成本费

主管部门

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蓬溪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年底目标是完成至少白蚁防治25万元工程量,已100%完成目标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完成2018-2023年白蚁预防情况支付质保金,完成舜天尚美小区白蚁灭治工程,完成香榭城二期白蚁预防工程,完成玉福苑白蚁灭治工程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

(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25.00

25.00

25.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25.00

25.00

25.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预防面积

60000

平方米

≥107662.72

10

1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委托企业数量

=

1

1

10

1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项目施工及时率

=

100%

/

100%

10

10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验收合格率

=

100%

/

100%

10

10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预防覆盖率

=

100%

/

100%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

项目完成成本

250000

250000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住房安全提升率

90%

/

95%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85%

/

90%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自评总分100分,在全县范围内较好控制了白蚁

存在问题

问题:白蚁防治资金忽高忽低
原因:一是因往年白蚁预防质保金需支付,二是因白蚁防治中的白蚁灭治是不可控事件

改进措施

6.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92123T000009697223-川财综【2023】13号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主管部门

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蓬溪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省住建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综〔2023〕13号)要求,租赁住房保障专项资金用于发放租赁补贴,旨在提高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实现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

2024年租赁补贴年度计划任务发放120户,实际发放190户,租赁补贴年度计划完成率158%。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

(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8.00

8.00

6.46

80.72%

10

8.07

根据本地补贴标准及审核通过的补贴户数,已完成相应补贴资金拨付,实现应补尽补。

其中:财政资金

8.00

8.00

6.46

80.72%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

120

190

15

15


质量指标

补贴发放准确率

100

%

100

15

15


时效指标

补贴发放目标完成及时率

100

%

100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已保家庭户数占应保家庭户数比率

80

%

80

25

2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保障家庭满意度

80

%

90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项目预算资金

80000

64600

15

12.11

根据本地补贴标准及审核通过的补贴户数,已完成相应补贴资金拨付。

合计

100

95.18


评价结论

自评得分95.18分,保障对象居住条件得到改善,社会满意度调查显示,90%的保障对象对补贴政策及发放工作表示满意,政策知晓度与获得感显著提升。

存在问题

政策宣传覆盖面仍需扩大。

改进措施

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联合社区、物业通过政府官网、微信公众号等线上、社区讲座等线下方式扩大知晓范围,确保符合条件家庭“应享尽享”。

7.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92124T000010958019-白蚁防治成本费

主管部门

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蓬溪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对商品房等楼房进行白蚁预防治,确保安全性住房,保持社会稳定。

年底目标是完成至少白蚁防治15万元工程量,已100%完成目标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完成2018-2023年白蚁预防情况支付质保金,完成舜天尚美小区白蚁灭治工程,完成香榭城二期白蚁预防工程,完成玉福苑白蚁灭治工程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15.00

15.00

15.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15.00

15.00

15.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委托企业数量

1

1

10

10


预防面积

60000

平方米

≥107662.72

10

10


质量指标

验收合格率

100

%

100%

10

10


预防覆盖率

100

%

100%

10

10


时效指标

项目施工及时率

100

%

100%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住房安全提升率

90

%

95%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85

%

90%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项目完成成本

150000

150000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自评总分100分,在全县范围内较好控制了白蚁

存在问题

问题:白蚁防治资金忽高忽低
原因:一是因往年白蚁预防质保金需支付,二是因白蚁防治中的白蚁灭治是不可控事件

改进措施

8.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92124T000011438851-廉租房、公租房、直管公房、老旧小区维修

主管部门

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蓬溪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对全县廉租房、公租房、直管公房进行维修,确保安全性住房,保持社会稳定。

2024年度共完成对蓬溪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管辖范围内的廉租房、公租房、直管公房的维修现场勘查、报修、维修等29处。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主要维修项目为溪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管辖范围内的廉租房、公租房、直管公房的厨房、厕所、楼顶漏水,管道破损、爆裂,化粪池堵塞等。承租人报修后,工作人员与承租人现场核实问题、明确维修责任,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再由维修人员上门进行维修。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

(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25.00

25.00

25.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25.00

25.00

25.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维修数量

10

29

15

15


质量指标

验收合格率

100

%

100%

15

15


时效指标

维修及时率

100

%

100%

15

1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住房安全保障率

100

%

100%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承租户满意度

85

%

85%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项目完成成本

250000

250000

15

15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预算执行情况满分10分,得10分。预算执行数为25万,目标完成25万。绩效指标满分90分,得90分。数量指标维修数量≥10套,全年完成29套;质量指标验收合格率=100%,实际全部验收合格。时效指标维修及时率=100%,维修即报即修;效益指标住房安全保障率=100%,报修项目应修尽修;满意度指标承租户满意度≥85%,承租户均签字认可;成本指标项目完成成本≤250000元,实际成本250000元。有效改善了公租房居住环境,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家庭和谐。

存在问题

部分房屋建设年代久远,外墙、管线、化粪池、消防设施设备等需要及时维修维护,绿化、安全设施、智能化设备等配套基础设施需新建或提档升级,为保障对象提供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

改进措施

建议县财政局加强资金统筹和调度,对于涉及民生项目应优先予以配套保障。

9.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92124T000011450389-川财综[2023]37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预算资金的通知(老旧小区改造)

主管部门

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蓬溪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综〔2023〕37号)要求,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资金用于对38个老旧小区进行改造提升,改造面积24.66万平方米,改造2593户,改造楼栋204栋,旨在进一步改善群众居住条件。

项目已全面开工,正有序推进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完成部分小区雨污分流、综合管网改造,路面透水浦庄、路灯增设等。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1,086.00

1,086.00

1,018.67

93.80%

10

9.38

调整673276.8元作为政府采购资金,用于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

其中:财政资金

1,086.00

1,086.00

1,018.67

93.8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改造楼栋数

204

92

7

3.16

项目已全面开工,正有序推进

改造面积

246600

平方米

110970

7

3.15

项目已全面开工,正有序推进

改造小区数

38

38

7

7


改造户数

2593

1166

7

3.15

项目已全面开工,正有序推进

质量指标

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完备率

100

%

100

8

8


时效指标

项目开工及时率

100

%

100

9

9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群众居住条件提升率

100

%

100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老旧小区居民满意度

80

%

95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项目预算资金

10860000

10186723.2

15

14.07

调整673276.8元作为政府采购资金,用于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

合计

100

86.91


评价结论

自评得分86.91分,项目已全面开工,完成部分小区雨污分流、综合管网改造,路面透水浦庄、路灯增设等,有效提升县城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和归属感。

存在问题

项目建设滞后。

改进措施

加快推动项目建设

10.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92124T000011450398-川财综[2023]37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预算资金的通知(公租房租赁补贴)

主管部门

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蓬溪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省住建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综〔2023〕37号)要求,租赁住房保障专项资金用于发放租赁补贴120户,旨在提高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实现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

2024年租赁补贴年度计划任务发放120户,实际发放187户,租赁补贴年度计划完成率155.8%。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13.00

13.00

13.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13.00

13.00

13.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

120

187

15

15


质量指标

补贴发放准确率

100

%

100

15

15


时效指标

补贴发放目标完成及时率

100

%

100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已保家庭占应保家庭户数比率

80

%

80

25

2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保障家庭满意度

80

%

80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项目预算资金

130000

130000

15

15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自评得分100分,保障对象居住条件得到改善,社会满意度调查显示,90%的保障对象对补贴政策及发放工作表示满意,政策知晓度与获得感显著提升。

存在问题

政策宣传覆盖面仍需扩大。

改进措施

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联合社区、物业通过政府官网、微信公众号等线上、社区讲座等线下方式扩大知晓范围,确保符合条件家庭“应享尽享”。

11.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92124T000011450404-川财综[2023]37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预算资金的通知(城市危旧房改造)

主管部门

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蓬溪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 2024 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综〔2023〕37号)要求,提前下达2024年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改造资金437万元,对6套房屋进行改造,涉及面积563.7平方米,精准消除城市危旧房安全隐患,进一步改善群众居住条件。

已完成2024年3个项目188套房屋改造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蓬溪县城东片区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95套、蓬溪县茶店子片区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76套、蓬溪县打铁垭片区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17套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437.00

437.00

376.00

100.00%

10

10

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城市危旧房追减61万,全年分配376万。

其中:财政资金

437.00

437.00

376.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D级危房拆除面积

563.7

平方米

563.7

8

8


安置户数

6

6

8

8


拆除户数

6

6

8

8


质量指标

改造后房屋满足基本居住功能需要比例

100

%

100

10

10


时效指标

项目开工及时率

100

%

100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是否消除安全隐患

定性


10

10


群众居住条件提升率

100

%

100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城市危旧房居民满意度

80

%

90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项目预算成本

3760000

3760000

16

16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已完成2024年3个项目188套房屋改造,其中蓬溪县城东片区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95套、蓬溪县茶店子片区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76套、蓬溪县打铁垭片区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17套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出决算表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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