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四川省2021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发布!

来源:川观新闻 发布时间:2021-12-27 09:4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经省政府第9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四川调查总队发布了2021年全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具体是:

本标准从2021年12月起执行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为615元/月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为415元/月

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为800元/月

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为540元/月

各市(州)人民政府据此调整2021年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并报民政厅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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