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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县人民政府关于高升乡2024年第3批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农用地转用建设的批复

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11-19 09:3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高升乡人民政府:

你乡《关于高升乡2024年第3批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蓬高府〔2024〕142号)收悉,受省政府委托,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农用地转用方案。

二、同意将你乡小东村1、4组,莲枝村3、7组,黄莲山村1、2组,门子垭村1组,文峰村8组0.5131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非永久性基本农田0.0419公顷,园地0.4011公顷,林地0.0511公顷,草地0公顷,其他农用地0.019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合计0.5131公顷土地转为建设用地,作为高升乡2024年第3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

三、农用地转用批准后,专项用于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由你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农村宅基地审批手续。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审批、使用的全程监管确保农村村民住宅合法合规建设,保障农村村民住宅的合法权益。

附件:高升乡2024年第3批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农用地转用情况明细表

蓬溪县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4日

附件

高升乡2024年第3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情况明细表

单位:公顷

(社区)

总面积

农用地

耕地

园地

林地

其他农用地

小计

水田

旱地

小计

果园

小计

乔木

林地

竹林地

小计

田坎

农村

道路

小东村

1组

0.0266






0.0266


0.0266




小东村

4组

0.0753

0.0006


0.0006

0.0736

0.0736

0.001

0.001


0.0001



莲枝村

3组

0.2022




0.2022

0.2022







莲枝村

7组

0.0325




0.0114

0.0114

0.0211

0.0211





黄莲山村

1组

0.0194

0.0194


0.0194









黄莲山村

2组

0.054

0.0219


0.0219

0.0248

0.0248




0.0073

0.0042

0.0031

门子垭村

1组

0.0727




0.0628

0.0628

0.0024

0.0024


0.0075


0.0075

文峰村

8组

0.0304




0.0263

0.0263




0.0041


0.0041

合计

0.5131

0.0419


0.0419

0.4011

0.4011

0.0511

0.0245

0.0266

0.019

0.0042

0.0147

备注:“农用地”一栏中的“其他”是按国标三大类中的一级类中除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外的其他农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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