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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第4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蓬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3-08-25 16:0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释普照县人大代表:

  您在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设立建筑垃圾处理厂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内容摘要

  在从仿古街赤源水厂,沿白塔禅院后山脚至油坊街上口黄角树转盘处,这是一条沿赤城湖的休闲路,路两侧时常有城内夜晚上拖出来扔在路边的装修建渣,如:马桶、烂柜柜等等这些垃圾,使来沿路休闲散心的群众很不高兴,感觉乱糟糟的,在这些情况下,对蓬溪营造市民游客宜居城市风貌有些添乱。

  建议设立合理倾倒装修建渣的地方,或沿路添加一些告示牌;或可以放各小区内告知装修业主如何处理装修垃圾,这样即使垃圾有到处,不至乱扔扰乱环境及城市风貌建设。

  二、办理情况

  一是2023年12月5日,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起草了《蓬溪县建筑垃圾处置特许经营实施方案》,并通过OA系统向县直相关单位、属地政府征求意见,同时,于2023年7月下旬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议,截至目前已完成《蓬溪县建筑垃圾处置特许经营实施方案》的修改完善,将提交下一次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待方案出台后立即启动我县建筑垃圾特许经营招投标工作。

  二是我局已印发《蓬溪县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实施细则》和《关于划定建筑垃圾临时堆场的通知》将临时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有效处置,由县国资事务中心指定县属国有平台公司临时负责全县建筑垃圾的收运处置工作。

  三是联合县综合执法局、县交运局对建筑垃圾运输倾倒进行依法处理,加大违法倾倒建筑垃圾现象执法处罚力度,同时组织对违规倾倒的建筑垃圾进行清理,完成后交由属地政府进行常态化管理,并在重点点位设置了禁止倾倒垃圾的警示牌。

  四是已完成“蓬溪县建筑垃圾资源再生利用项目(一期)”用地报征,目前已通过审批,待蓬溪县建筑垃圾特许经营权招投标后启动项目建设。

 



 蓬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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