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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蓬溪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决算公开

来源: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发布时间:2025-08-15 10:5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2024年度四川省蓬溪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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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5年8月15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认真执行中央、省委、市、县有关政策和规定,制定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和物业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拟订全县公务车辆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公务用车的编制计划,编制核定、配置、调配、更新、维修、处置等工作。

3.负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县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规划及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4.负责办理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和县政协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以及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和县政协办公室提出的后勤服务有关事项。

5.负责县行政中心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和日常运行管理;负责统一调配县级机关办公用房。

6.负责县行政中心公共会议室和机关食堂的管理。

7.负责对县行政中心公共区域清洁卫生管理及园林、绿化的养护、管理工作。

8.负责县行政中心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火安全保卫工作,协助处理县行政中心区域突发事件等工作。

9.负责异地交流县领导周转房的管理工作。

10.承办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构设置

蓬溪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蓬溪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无。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446.8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16.49万元,增长8.76%。主要变动原因是我单位预算项目增加,导致收支增加。

单位:万元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446.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46.89万元,占1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446.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4.12万元,占21.71%;项目支出1132.77万元,占78.29%。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446.8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16.49万元,增长8.76%。主要变动原因是我单位预算项目增加,导致收支增加。

单位:万元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46.8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6.49万元,增长8.76%。主要变动原因是我单位预算项目增加,导致支出增加。

单位:万元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46.8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80.36万元,占95.4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80万元,占1.23%;卫生健康支出6.27万元,占0.43%;节能环保支出25.90万元,占1.79%;住房保障支出16.56万元,占1.15%。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446.89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关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38.38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关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273.49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关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068.49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7.16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0.64万元,完成预算100%。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6.01万元,完成预算100%。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26万元,完成预算100%。

8.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5.90万元,完成预算100%。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6.56万元,完成预算100%。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4.1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0.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113.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74.6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增加17.71万元,增长1.46%。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74.2万元,占99.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万元,占0.23%。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3年决算数持平。

开支内容包括: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4.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增加17.31万元,增长11.03%。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27.82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7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小型客车等7辆、金额127.82万元,主要用于蓬溪县全县应急保障公务用车。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4辆,其中:轿车9辆、越野车9辆、小型客车24辆、大型客车1辆、多用途货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6.38万元。主要用于44辆公务用车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增加0.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蓬溪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2023年度未支付公务接待费。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4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调研费用。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50人次,共计支出0.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部门调研蓬溪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费用。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无。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蓬溪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蓬溪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2.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2.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蓬溪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政府采购货物支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2.5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蓬溪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共有车辆44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44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无。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022年旅发大会后勤保障项目等14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4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14个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9.5分,绩效自评综述:良好;2022年旅发大会后勤保障项目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良好。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单位经营收入等。 

4.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指反映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蓬溪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部门整体支出自评报告

县财政局:

根据《蓬溪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部门、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蓬财绩〔2025〕4号)文件要求,我中心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我中心于2019年3月成立,为县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县机关事务中心内设4个职能股室,即:办公室、公车和物业管理股、节能和办公用房管理股和机关后勤管理股。

(二)机构职能一是认真执行中央、省委、市、县有关政策和规定,制定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和物业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是负责拟订全县公务车辆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公务用车的编制计划,编制核定、配置、调配、更新、维修、处置等工作。三是负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县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规划及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四是负责办理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和县政协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以及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和县政协办公室提出的后勤服务有关事项。五是负责县行政中心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和日常运行管理;负责统一调配县级机关办公用房。六是负责县行政中心公共会议室和机关食堂的管理。七是负责对县行政中心公共区域清洁卫生管理及园林、绿化的养护、管理工作。八是负责县行政中心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火安全保卫工作,协助处理县行政中心区域突发事件等工作。九是负责异地交流县领导周转房的管理工作。十是承办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员概况蓬溪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编制数11名。2024年末,我单位在职人员11名。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我中心2024年本年收入共计1446.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46.89万元。

支出情况我中心2024年本年支出合计1446.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4.12万元,项目支出1132.77万元。

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我中心年决算报表结转结余0万元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1.履职效能

1)公共机构节能提质增效。一是数据审核严谨细致。核实修改2023年度全县能耗数据6轮9800余条次,审核报送2024年前三季度全县能耗数据6800余条,整理平台单位目录139个、信息1000条。二是节能宣传拓点扩面。放节能宣传资料纪念品及海报5000余份,1600余人次参加“线上”节能大讲堂。征集公共机构“垃圾分类我先行·低碳生活新时尚”文章5篇(其中,获得主题征文省级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公共机构优秀绿色低碳志愿服务活动案例2个,开展公共机构反食品浪费宣讲比赛1次(获得宣讲比赛市级二等奖)。更改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标识24处,更换设施设备5处。三是试点示范成功创建。县水利局自主搭建供水信息化平台作为2024—2025年度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试点和公共机构绿色低碳技术应用示范案例上报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完成蓬南中学热泵技术应用推广项目,蓬溪中学、蓬南中学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复核自评、资料准备和上报等工作按时完成。四是“电动四川”持续推进。认真贯彻落实“双碳战略”,全县新增或更新公务用车原则上只审批新能源汽车(特殊用途除外),同步安装充电桩45个(含11个公务用车采购附赠7kW充电桩),正在推进安装20个,12月底前完成2024年度充电桩安装目标任务。

(2)公务用车管理依法依规。一是政策宣传全覆盖。联合蓬溪县交警大队召开公务用车出行安全工作会议,签订《公务用车驾驶员安全行车承诺书》150余份,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驾驶员安全驾驶行为,增强驾驶员交通法治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有效防范公务用车安全事故发生。二是监督管理全时段。开展重要节假日车辆封停情况监督检查5次,督查车辆300余辆次。实时通过公务用车管理平台1-11月督车1000余次,覆盖率达到了70%以上加快线上派车力度。2024年线上派车6500余次,较前期派车率大幅增长。联合县纪委监委机关、县财政局、县国资事务中心、九洲公司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检查,覆盖率达到100%。三是更新调拨全方位。建立公务用车、业务用车以及部门车辆保障“一车一档三台账”,编制公务用车年度更新购置计划,2024年更新购置公务用车13辆(其中,乡镇新购置3辆)、调拨公务用车2辆。完成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试点点位3个,全力保障全县各部门、乡镇公务出行。四是重大活动全保障。高效保障重要调研活动公务出行,3月14日起至4月26日期间,我中心在全县调集了8辆公务用车顺利完成了省委第一巡视组车辆保障工作。截至目前,我中心3辆调研用车保障全县重大调研、活动公务出行近400余次,统筹租赁车辆150余辆。五是“三定工作”全力推进。全面落实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加油工作,有序推进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工作。

(3)办公用房管理从严从实。一是管理责任再压实。印发《关于开展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自查工作的通知》(蓬机关事务函〔2024〕5号),现场核查宝梵、赤城、任隆等9个乡镇(街道)和县财政局、县综合执法局、县社保中心等12个部门(单位)办公用房使用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醒限期整改。目前,已全面完成相关问题整改。二是排危整治再加强。核查办公用房14栋,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组织专业鉴定机构对建设年代久远的12栋存在隐患的办公用房开展了安全鉴定工作,并及时督促使用单位完成整治工作。三是调配盘活再严谨。结合县城区内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基本情况分析和办公使用需求,按照服务全县大局和科学高效使用国有资产的原则,积极配合机构改革工作,完成县委社会工作部、县农文旅产业融合发展中心、县综合执法局等单位办公用房优化调配工作,切实保障了机关单位正常办公需求。四是统计报送再抓紧。按照《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信息统计报告工作的通知》(川机管发〔2024〕104号)要求,积极统筹协调,认真完成信息数据的采集确认、核验接收、统计汇总等工作,经党政主要领导签批后,圆满完成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统计报告工作。

(4)重点服务保障精益求精。一是推进“示范物业”建设。升级改造行政大楼监控系统,监控范围达到全方位、无死角覆盖。开展公共区域“地毯式”隐患排查,整修隐患点位40余处。实施“净美”行动,营造干净清爽办公环境,县行政大楼获评“园林式机关”。会同县消防救援队联合开展消防演练,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23份。做好行政大楼用水、用电安全宣传和督查,签订用电安全协议书20余份。每季度组织物业加强对电梯、地下室、化粪池等有限空间作业的排查和监管,每月组织物业和专业维保公司对行政大楼消防设施设备进行维护,确保消防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强化秩序维护,规范行政大楼停车秩序25000余车次,高效处置上访事件76(其中,个访事件39次,群访事件37次)余次。参与重要会议会务服务工作630余场次。牵头完成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升旗仪式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2.预算管理我中心2024年预算编制紧凑合理,2024年年初编制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46.89万元,2024年决算支出1446.89万元,2024年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2024年决算支出严格按照年初编制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进行支付。

3.资产管理2024年我中心人均资产变化率为0.63%,因我单位购置公务用车等,导致人均资产变化率增加。资产利用率良好,资产盘活率100%。

4.采购管理我中心围绕支持中小企业发展,2024年我单位在中小企业政府采购货物232.54万元,中小企业采购中标率占我单位全年采购100%

5.财务管理中心会计人员负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规定建立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出纳人员负责按照《国家现金管理条例》和《银行结算制度》办理资金收付,所有支付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工作中依据会计相关法律、规章制度办理业务。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18个,涉及预算总金额314.12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阶段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14个,涉及预算总金额1132.77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1.项目决策。2023年我中心对2024年应开展的常年项目和阶段项目进行年初预算,编制项目库,用过本级财政要求流程完善2024年年初预算,并对32个项目进行绩效分析

      2.项目执行2024年每季度末,对32个项目进行支付分析,看是否能按时按质完成本年项目预算金额,如不能完成或年初经济科目预算不合理,及时进行调整,2024年我中心32个项目100%完成年初项目预算

3.目标实现。2024年我中心共有18个常年项目,截至2024年末全部完成年初预算,目标偏离度0%,保障我中心11名在职人员日常工作及机关事务保障中心日常运行维护。14个阶段项目截至2024年末全部完成年初预算,保障政府行政大楼及日常活动顺利实施

重点领域绩效分析2024年我中心年初编制预算填报预算采购金额,按要求编制政府采购,通过本级财政要求流程,进行政府采购,截至2024年末,我中心政府采购完成率100%。

(四)绩效结果应用情况2024年我中心年初编制预算填报预算采购金额,按要求编制政府采购,通过本级财政要求流程,进行政府采购,截至2024年末,我中心政府采购完成率为100%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按照《蓬溪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部门、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自评结果90分

(二)存在问题。2024年我中心人均资产变化率较高,部分项目未压减一般性支出。

(三)改进建议。中心在有资产配置需求时,将严格进行多方论证,保障购置固定资产有效合理使用分配。进行年初预算编制时,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压减一般性支出。

附件2

蓬溪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2022年旅发大会后勤保障)

县财政局:

根据《蓬溪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部门、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蓬财绩〔2025〕4号)文件要求,我中心精心组织人员,认真开展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2年我县计划开展旅发大会,我中心负责此次会议车辆、餐饮等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蓬溪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部门、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蓬财绩〔2025〕4号)文件要求,我中心高度重视,立刻展开项目自评工作,对照编制的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                 

三、综合评价结论

通过对2022年旅发大会后勤保障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项目绩效自评,自评结果100分。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我县2022年计划召开旅发大会,根据会务安排,我中心负责此次会议车辆、餐饮等后勤保障工作。

(二)项目管理情况

我中心认真做好此次会议后勤保障工作,派出公务用车34辆,保障参会人员按时、安全到达会场。安排保洁人员对6500平方米的食堂和会场进行保洁工作。

(三)项目产出情况

此次旅发大会顺利召开,派出公务用车按时按点将参会人员运送至指定地点参会,未发生安全交通事故。会议期间,食堂及参会场地整洁,美观。餐饮安排合理,未出现餐饮卫生安全事故。

(四)项目效益情况

此次旅发大会顺利召开,进一步提升我县文旅知名度,进一步宣传蓬溪县风景名胜区域,让周边市区熟知蓬溪县风景名胜区域,进一步带动我县文化旅游经济发展。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相关措施建议

无。

蓬溪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2023年公共机构节能费项目)

县财政局:

根据《蓬溪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部门、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蓬财绩〔2025〕4号)文件要求,我中心组织人员开展了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蓬溪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公共机构节能项目是负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县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规划及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蓬溪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部门、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蓬财绩〔2025〕4号)文件要求,我中心高度重视,立刻展开项目自评工作,对照编制的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

三、综合评价结论

通过对2023年公共机构节能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项目绩效自评,自评结果100分。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我中心负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县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规划及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项目管理情况

我中心认真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与四川节康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服务合同,指导我县完成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及市民群众了解、认识、接受节能环保观念,增强节能环保意识。

(三)项目产出情况

2024年全年我中心很好地完成了该工作,广泛开展节能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及市民群众了解、认识、接受节能环保观念,增强节能环保意识。

(四)项目效益情况

 2024年度公共机构节能迎检成功4次,公共机构节能每月宣传一次,让广大干部及人民群众增强节能环保意识。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相关措施建议

无。

蓬溪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费项目)

县财政局:

根据《蓬溪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部门、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蓬财绩〔2025〕4号)文件要求,我中心组织人员开展了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蓬溪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负责全县公务用车的编制计划,编制核定、配置、调配、更新、维修、处置等工作。2023年初按照遂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核定的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查看我县公务用车实际情况,申报当年公务用车购置。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蓬溪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部门、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蓬财绩〔2025〕4号)文件要求,我中心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迅速展开项目自评工作,对照编制的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

三、综合评价结论

通过对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项目绩效自评,自评结果100分。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蓬溪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负责全县公务用车的编制计划,编制核定、配置、调配、更新、维修、处置等工作。2023年初按照遂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核定的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查看我县公务用车实际情况,申报当年公务用车购置。

(二)项目管理情况

我中心认真做好全县公务用车的编制计划,编制核定、配置、调配、更新、维修、处置等工作。在公务用车购置上,我中心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和规程规范,按照遂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核定的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查看我县公务用车实际情况。遂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核定批复后,2023年初申报公务用车购置计划,将采购清单报公共服务交易中心审核,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系统公开招标。

(三)项目产出情况

2023年我中心按公务用车购置计划,在预算时间内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系统挂网公开招标,购置7辆公务用车,验收合格率100%。

(四)项目效益情况

购置的7辆公务用车验收合格率100%,保障了蓬溪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需求量,公务用车使用人员满意率90%。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相关措施建议

无。

蓬溪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2023年公务用车平台运维费项目)

县财政局:

根据《蓬溪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部门、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蓬财绩〔2025〕4号)文件要求,我中心组织人员开展了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保障蓬溪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公务用车安全规范,计划给所属公务用车安装定位仪,保障国有资产安全,也能保障使用公务用车车辆人员的人身安全。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蓬溪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部门、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蓬财绩〔2025〕4号)文件要求,我中心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迅速展开项目自评工作,对照编制的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

三、综合评价结论

通过对2023年公务用车平台运维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项目绩效自评,自评结果100分。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为保障蓬溪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公务用车安全规范,计划给公务用车安装定位仪,保障国有资产安全,也能保障公务用车使用车辆人员的人身安全。

(二)项目管理情况

我中心与四川九洲北斗导航与位置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合同,为我中心所属公务用车安装定位仪,建立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平台运行维护每月一次,共计12次。公务用车管理平台正常运转率达到95%。

(三)项目产出情况

公务用车管理平台运转顺畅,使用该平台使用部门非常满意。

(四)项目效益情况

公务用车管理平台运转顺畅,公车使用效率和规范性逐步提高。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相关措施建议

无。

蓬溪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2023年行政大楼物业管理服务费项目)

县财政局:

根据《蓬溪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部门、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蓬财绩〔2025〕4号)文件要求,我中心组织人员开展了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蓬溪县政府行政大楼是一座综合办公大楼,为保障政府行政大楼外观整洁,大楼内部安全有效有序运转,会议会务安排及时有效开展,大楼周边植被养护等工作顺利实施,我中心计划与有资质的物业服务公司签订合同,便于为大楼入住单位、办事人民群众提供服务。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蓬溪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部门、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蓬财绩〔2025〕4号)文件要求,我中心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迅速展开项目自评工作,对照编制的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

三、综合评价结论

通过对2023年行政大楼物业管理服务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项目绩效自评,自评结果100分。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政府行政大楼是一座综合办公大楼,为保障给入驻单位和办事群众提供高效精准服务,我中心计划与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签订合同提供服务。

(二)项目管理情况

我中心与四川山重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该公司负责政府行政大楼提供会议会务准备工作、安保服务、整栋大楼保洁及大楼周边植被养护工作。

(三)项目产出情况

四川山重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安排工作人员保障会议会务准备工作500次,安保每日巡逻次数3次,保洁每日服务次数3次。绩效考评后,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满意率达到90%,服务人员服务质量满意率达到90%。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相关措施建议

无。

蓬溪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2023年机关后勤运行费项目)

县财政局:

根据《蓬溪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部门、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蓬财绩〔2025〕4号)文件要求,我中心组织人员开展了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蓬溪县政府行政大楼是一座综合服务大楼,为保障政府行政大楼外观整洁,大楼内部安全有效有序运转,蓬溪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要负责进行运行维护工作。蓬溪县干部周转房的日常维修维护等也由蓬溪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负责。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蓬溪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部门、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蓬财绩〔2025〕4号)文件要求,我中心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迅速展开项目自评工作,对照编制的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

三、综合评价结论

通过对2023年机关后勤运行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项目绩效自评,自评结果100分。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蓬溪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负责对蓬溪县政府行政大楼和干部周转房等运行维护和日常费用的缴纳负责,保障全年机关后勤工作的正常运转。

(二)项目管理情况

我中心认真做好行政大楼及干部周转房等办公用房日常维修维护和安全排查工作,并对蓬溪县行政大楼全楼电子监控设备、电梯运行、消防设备等进行定期安全排查和维修维护工作。

(三)项目产出情况

2024年全年,我中心高质量完成了机关后勤运行保障工作。蓬溪县政府行政大楼及干部周转房等办公用房、行政大楼电子监控设备、电梯运行及消防设备等的日常运行维护和安全排查工作按时按质完成,未发生一例安全事故。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相关措施建议

无 。

蓬溪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公共机构节能费项目)

县财政局:

根据《蓬溪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部门、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蓬财绩〔2025〕4号)文件要求,我中心组织人员开展了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蓬溪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公共机构节能项目是负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县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规划及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蓬溪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部门、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蓬财绩〔2025〕4号)文件要求,我中心高度重视,立刻展开项目自评工作,对照编制的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

三、综合评价结论

通过对公共机构节能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项目绩效自评,自评结果100分。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我中心负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县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规划及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项目管理情况

我中心认真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与四川节康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服务合同,指导我县完成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及人民群众了解、认识、接受节能环保要求,最后养成节能环保观念。

(三)项目产出情况

2024年全年我中心很好地完成了该工作,广泛开展节能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及人民群众了解、认识、接受节能环保要求,养成节能环保观念。

(四)项目效益情况

 2024年度公共机构节能迎检成功4次,公共机构节能每月宣传一次,让广大干部群众增强节能环保意识。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相关措施建议

无。

蓬溪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公务用车平台运维费项目)

县财政局:

根据《蓬溪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部门、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蓬财绩〔2025〕4号)文件要求,我中心立即组织人员开展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保障蓬溪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公务用车安全规范,计划给所属公务用车安装定位仪,保障国有资产安全,也能保障使用公务用车车辆人员的人身安全。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蓬溪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部门、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蓬财绩〔2025〕4号)文件要求,我中心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迅速展开项目自评工作,对照编制的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三、综合评价结论

通过对公务用车平台运维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项目绩效自评,自评结果100分。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为保障蓬溪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公务用车安全规范,计划给公务用车安装定位仪,保障国有资产安全,也能保障公务用车使用车辆人员的人身安全。

(二)项目管理情况

我中心与四川九洲北斗导航与位置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合同,为我中心管理的公务用车安装定位仪,建立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平台运行维护每月一次,共计12次。公务用车管理平台正常运转率达到95%。

(三)项目产出情况

公务用车管理平台运转顺畅,使用该平台部门非常满意。

(四)项目效益情况

公务用车管理平台运转顺畅,进一步提高公务用车使用、监管效率。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相关措施建议

无。

蓬溪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行政大楼物业管理服务费项目)

县财政局:

根据《蓬溪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部门、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蓬财绩〔2025〕4号)文件要求,我中心立即组织人员开展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蓬溪县政府行政大楼是一座综合办公大楼,为保障政府行政大楼外观整洁,大楼内部安全有效有序运转,会议会务安排及时有效开展,大楼周边植被养护等工作顺利实施,我中心与具备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公司签订合同,为大楼入住单位、办事人民群众提供服务。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蓬溪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部门、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蓬财绩〔2025〕4号)文件要求,我中心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迅速展开项目自评工作,对照编制的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

三、综合评价结论

通过对行政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项目绩效自评,自评结果100分。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政府行政大楼是一座综合办公大楼,为保障给入驻单位和办事群众提供高效精准服务,我中心与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公司签订合同提供服务。

(二)项目管理情况

我中心与四川山重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该公司负责政府行政大楼提供会议会务准备工作、安保服务、整栋大楼保洁及大楼周边植被养护工作。

(三)项目产出情况

四川山重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安排工作人员保障会议会务准备工作500次,安保每日巡逻次数3次,保洁每日服务次数3次。绩效考评后,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满意率达到90%,服务人员服务质量满意率达到90%。

(四)项目效益情况

政府行政大楼干净整洁,因物业公司的服务使政府行政大楼发挥了它最大效益,让入住单位及办事群众得到了精准服务,大楼周边绿植得到了精心养护。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相关措施建议

无。

蓬溪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行政机关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县财政局:

根据《蓬溪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部门、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蓬财绩〔2025〕4号)文件要求,我中心立即组织人员开展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机关事务中心负责行政机关食堂日常运行,保障工作日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就餐问题。因我中心职工有限,为保障政府行政机关食堂运行,采用劳务外包的方式,由蓬溪县映月金座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负责食堂基本运行,我中心严格监督运行服务相关环节。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蓬溪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部门、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蓬财绩〔2025〕4号)文件要求,我中心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迅速展开项目自评工作,对照编制的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

三、综合评价结论

通过对行政机关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项目绩效自评,自评结果100分。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2024年度,我中心按照职能职责,负责运营管理行政机关食堂,保障工作日期间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就餐。

(二)项目管理情况

2024年,政府行政机关食堂日均就餐人数达到1200人/天,2024年未出现食品安全事故,食堂设施设备每月安全维护一次,未出现安全事故。

(三)项目产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行政机关食堂在工作日期间安全有序运转。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在工作日就餐得到了保障,就餐人员对餐食安排满意率达到90%,对政府行政机关食堂服务人员服务态度满意率达到90%,该年度未出现1例食品安全事故。

(四)项目效益情况

2024年度行政机关食堂在工作日保障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就餐问题,就餐人员对餐食安排和食堂服务人员满意率达到90%,高质高效完成工作人员就餐保障任务。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相关措施建议

无。

蓬溪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行政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县财政局:

根据《蓬溪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部门、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蓬财绩〔2025〕4号)文件要求,我中心组织人员开展了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机关事务中心负责行政机关食堂运行相关工作,在工作日期间采购行政机关食堂食材,保障工作日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就餐。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蓬溪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部门、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蓬财绩〔2025〕4号)文件要求,我中心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迅速展开项目自评工作,对照编制的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

三、综合评价结论

通过对行政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项目绩效自评,自评结果100分。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按照职能职责相应要求,我中心负责运营管理的行政机关食堂,保障工作日期间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就餐,并按月支付行政机关食堂食材采购费用。

(二)项目管理情况

2024年度,我中心持续加强食材采购过程监督,深入推进厉行节约相关要求,狠抓食品卫生安全,始终坚持市场调研和询价制度,严格控制食材采购成本。

(三)项目产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行政机关食堂在工作日期间安全有序运转。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在工作日就餐得到了保障,就餐人员对餐食安排满意率达到90%,对政府行政机关食堂服务人员服务态度满意率达到90%,该年度未出现1例食品安全事故。

(四)项目效益情况

2024年度行政机关食堂在工作日保障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就餐问题,就餐人员对餐食安排和食堂服务人员满意率达到90%,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宣传初见成效,有效控制食材采购成本。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相关措施建议

无。

蓬溪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行政机关食堂运行费项目)

县财政局:

根据《蓬溪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部门、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蓬财绩〔2025〕4号)文件要求,我中心立即组织人员开展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职能职责要求,县机关事务中心负责行政机关食堂运行相关工作。2024年度的工作中,我中心认真进行设施设备维护、食堂就餐环境改善、厨具餐具更新,落实电费、气费缴纳,加强节约粮食、营养健康饮食等宣传引导,努力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日用餐。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蓬溪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部门、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蓬财绩〔2025〕4号)文件要求,我中心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迅速展开项目自评工作,对照编制的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

三、综合评价结论

通过对行政机关食堂运行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项目绩效自评,自评结果100分。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2024年度,我中心严格按照职能职责要求,努力打造绿色健康食堂,广泛征求用餐人员意见,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政策宣传。及时更新维护设施设备、按时缴纳电、气等相关费用,确保行政机关食堂正常运行。

(二)项目管理情况

2024年度,我中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力保障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日期间的就餐问题。政府行政机关食堂日均就餐人数达到1200人/天,2024年度未出现因食品安全导致的事故,食堂设施设备每月安全维护一次,未出现安全事故。政府行政机关食堂2024年度水电气等日常费用及时缴纳。

(三)项目产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行政机关食堂在工作日期间安全有序运转。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在工作日就餐得到了保障,严格把控食材质量,努力提高服务人员服务水平,该年度未出现1例食品安全事故。

(四)项目效益情况

2024年度行政机关食堂在工作日保障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就餐问题,就餐人员对餐食安排和食堂服务人员满意率达到90%,就餐人员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意识逐步增强。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相关措施建议

无。

蓬溪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红军第一村开园仪式项目)

县财政局:

根据《蓬溪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部门、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蓬财绩〔2025〕4号)文件要求,我中心组织人员开展了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弘扬红色文化精神,按照遂宁市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对标赶超工作会议暨中国红军第一村开园仪式责任分工,我县计划在大石镇牛角沟举办红军第一村开园仪式项目,县机关事务中心负责做好车辆保障、用餐保障和会务服务等工作。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蓬溪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部门、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蓬财绩〔2025〕4号)文件要求,我中心高度重视,立刻展开项目自评工作,对照编制的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

三、综合评价结论

通过对红军第一村开园仪式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项目绩效自评,自评结果100分。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为弘扬红色文化精神,按照遂宁市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对标赶超工作会议暨中国红军第一村开园仪式责任分工,我县计划在大石镇牛角沟举办红军第一村开园仪式项目,我中心负责做好车辆保障、用餐保障和会务服务等工作。。

(二)项目管理情况

2023年1月18日在大石镇牛角村举办红军第一村开园仪式,我中心按时将参会人员送至指定地点参会,并保障所有参会人员会议用餐。

(三)项目产出情况

2023年1月18日,大石镇牛角村红军第一村开园仪式顺利完成,我中心按时将参会人员送至指定地点参会,会议期间公务用车未发生安全事故。会议期间保障所有参会人员会议用餐,未出现食品安全事故。

(四)项目效益情况

红军第一村开园仪式顺利完成,使每位参会人员更加了解我们党的历史足迹,使周边市区知悉我县红色印记。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相关措施建议

无。

蓬溪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机关后勤运行费项目)

县财政局:

根据《蓬溪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部门、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蓬财绩〔2025〕4号)文件要求,我中心组织人员开展了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蓬溪县政府行政大楼是一座综合服务大楼,为保障政府行政大楼外观整洁,大楼内部安全有效有序运转,蓬溪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要负责进行运行维护工作。蓬溪县干部周转房的日常维修维护等也由蓬溪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负责。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蓬溪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部门、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蓬财绩〔2025〕4号)文件要求,我中心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迅速展开项目自评工作,对照编制的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绩效评价。

三、综合评价结论

通过对机关后勤运行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项目绩效自评,自评结果100分。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蓬溪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负责对蓬溪县政府行政大楼和干部周转房等运行维护和日常费用的缴纳负责,保障全年机关后勤工作的正常运转。

(二)项目管理情况

我中心认真做好行政大楼及干部周转房等办公用房日常维修维护和安全排查工作,并对蓬溪县行政大楼全楼电子监控设备、电梯运行、消防设备等进行定期安全排查和维修维护工作。

(三)项目产出情况

2024年全年,我中心很好地完成了机关后勤运行保障工作。蓬溪县政府行政大楼及干部周转房等办公用房、行政大楼电子监控设备、电梯运行及消防设备等的日常运行维护和安全排查工作按时按质完成,未发生一例安全事故。

(四)项目效益情况

行政大楼基础设施设备运转正常,整体办公环境得到较大改善,干部群众满意程度逐步提升。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相关措施建议

无。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出决算表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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