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等5部门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4〕94号)以及县人民政府关于文井镇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实施方案批示精神,为确保项目有序推进,现下达你镇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详见附件),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规范使用资金
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农〔2021〕36号)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发挥资金绩效。
二、强化项目管理
文井镇及红卫村是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的实施主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管理项目。
三、加快项目实施
(一)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衔接资金适用于村庄建设实行简易审批程序的项目,可按照《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等9部门关于村庄建设项目实行简易审批的实施意见》(川发改农经〔2021〕43号)执行。可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施工单位报价、陈述后由村民代表大会择优确定施工队伍。各项目村项目领导小组、质量监督小组、理财小组各司其职,做好质量监管,确保项目早实施、早完工、早报账,解决群众出行及生产生活瓶颈问题。
(二)加快资金支出进度。衔接资金实行县级部门报账制,项目启动后,可预拨部分启动资金,预拨比例根据合同约定或视项目具体情况确定。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按照项目进度拨付资金。项目完工后,项目主管部门要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按规定拨付资金。
(三)确保按时按质完工。该项目建设计划于2025年8月30日前全面完工。
四、严格公告公示
文井镇及红卫村要在政务公开栏上将衔接资金项目进行公示,督促项目村利用公开栏(墙)、项目竣工牌、会议及告示等形式,将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投资规模、资金来源、资金用途、受益对象、补助标准、补助环节及项目完成情况在项目实施地进行公示公告,保障群众知情权,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同时要收集各项目建设前、建设中、建设后的影像资料备查。
五、严格实施验收制度
项目完工后,由镇村组织初验,初验合格后,县发展改革局会同县财政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县乡村三级联合验收。
附件: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
代赈任务)分配表
蓬溪县财政局 蓬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月15日
附件
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分配表 | ||||
项目类型 | 实施地点 | 建设任务及规模数量 | 财政投入(万元) | 备注 |
公益类基础设施项目 | 文井镇红卫村 | 整治田间道路6.3公里,整治渠道1.4公里,新建蓄水池7口(200立方米/口),整治山坪塘4口(12000立方米/口);整治囤水田3口(1500立方米/)。 | 38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