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
四川省蓬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5年8月7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4
二、机构设置...........................................................................................5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6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1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6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6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8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29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31
第四部分 附件.............................................................................................34
第五部分 附表..............................................................................................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 部门职责
1.主要职能。
(1)拟定全县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和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管理、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扬和宣传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3)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4)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扶持工作。
(5)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的优待、抚恤等工作。
(6)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7)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服务工作。
(8)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职能转变。加强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以及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机构设置
蓬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
纳入蓬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2. 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3. 县烈士纪念保护中心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9582.5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675.73万元,增长224.95%。主要变动原因是2023年年初预算只有县级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为中央,省级,县级预算总合。2024年支出合计9582.59万元,与2023年相比支出总计各增加169.49万元,上升1.8%。2024年增加原因主要是优抚金年度自然增长。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2、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本年收入合计9582.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582.59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与2023年相比收入增加169.49万元,上升1.8%。2024年增加原因主要是优抚金年度自然增长。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3、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9582.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0.44万元,占3.66%;项目支出9232.15万元,占96.3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9582.5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69.49万元,增长1.8%。主要变动原因是2024年增加原因主要是优抚金年度自然增长。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582.5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69.49万元,增长1.80%。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经费自然增长。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582.5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00万元,占0.09%;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69.92万元,占95.69%;卫生健康支出374.04万元,占3.90%;住房保障支出29.63万元,占0.31%。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9582.59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信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数为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33.5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数为274.0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支出决算数为1713.7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支出决算数为2189.0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支出决算数为591.15万元,完成预算100%。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项):支出决算数为1342.96万元,完成预算100%。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项):支出决算数为14.27万元,完成预算100%。
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61.24万元,完成预算100%。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支出决算数为514.37万元,完成预算100%。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 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支出决算数为208.54万元,完成预算100%。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支出决算数为11.89万元,完成预算100%。
1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 退役士兵管理教育(项):支出决算数为48.64万元,完成预算100%。
1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454.39万元,完成预算100%。
1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 )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302.17万元,完成预算100%。
1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数为113.27万元,完成预算100%。
1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32.91万元,完成预算100%。
1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 )拥军优属(项):支出决算数为905.17万元,完成预算100%。
1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 )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数为160.16万元,完成预算100%。
2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 )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197.10万元,完成预算100%。
2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1.24万元,完成预算100%。
22、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数为4.79万元,完成预算100%。
2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数为7.34元,完成预算100%。
2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0.46元,完成预算100%。
25、 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361.44万元,完成预算100%
26、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数为29.63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0.4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18.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32.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53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比减少0.24万元,下降8.66%。2024年我单位缩减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53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我局无公务用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2.5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减少0.24万元,增长/下降8.66%。主要原因是响应政策,缩减开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5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32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5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检查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9、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10、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蓬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23万元,比2023年度增加3.24万元,增长11.1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蓬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8.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8.5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8.5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8.5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蓬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企业军转干部解困补助资金项目等14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4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蓬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企业军转干部解困补助资金 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蓬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9.63分。优抚抚恤资金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3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专项工作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款)机关服务(项):指后勤服务中心、信息中心为本部门各单位正常运行提供服务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款)信息化建设(项):指单位用于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款)其他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9、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为配合部门业务开展,用于部门内部在职人员参加相关业务工作外部培训的经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1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2.“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局机关内设3个股室:办公室、拥军优抚股、移交安置股。局下属单位3个: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县,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县烈士纪念保护中心。
(二)机构职能。
(1)拟定全县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和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管理、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扬和宣传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3)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4)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扶持工作。
(5)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的优待、抚恤等工作。
(6)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7)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服务工作。
(8)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职能转变。加强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以及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三)人员概况。
局机关共有在职人员21人。其中:行政人员8人,事业人13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
蓬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年初预算总计9582.59万元。与2023年相比,年初预算增加5675.73万元,上升224.95%。原因为2023年年初预算只有县级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为中央,省级,县级预算总合。
(二)支出情况。2024年支出合计9582.59万元,与2023年相比支出总计各增加169.49万元,上升1.8%。2024年增加原因主要是优抚金年度自然增长。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
无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根据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总体绩效”涉及二、三级指标进行逐项绩效分析并评分,依次包括履职效能、预算管理、资产管理、采购管理、财务管理等情况。
1.履职效能。
2024年发放2023年新入伍大学生入伍奖励金120人,资金共计171.8万元,凡在我县通过县征兵办按规定应征入伍的大学生义务兵,按照“城乡一体”的原则,根据我县兵役机关提供名册发放大学生一次性入伍奖励金,2023年大学生入伍人数120人,该项目计划预计总投资171.8万元,奖励标准为:新生6000元/人,在校专科生6000元/人,在校本科生10000元/人,专科毕业生16000元/人,本科毕业生20000元/人,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通过财政支付平台负责发放到由兵役机关提供的家属银行卡内。完成率100%
2024年,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48.64万元,根据适应性培训及技能培训实际人数,通过财政专户直接拨付至培训机构银行账户,2024年补助发给及时率100%。
2024年分别在4月、10月为全县2022年3月至2024年3月入伍的382名义务兵家庭按时足额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参考上年度全省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80%确定,标准为每人每年1.88万元共计发放591.15万元。成本控制率100%项目支出金额在预算批复资金内,未超出预算金额,项目成本可控。
2024年,为优抚对象缴纳优抚对象医疗保险、发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共用资金361.44万元。在蓬溪县行政区域内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1—6级残疾退役军人门诊、住院医疗补助比例为100%、烈士遗属住院医疗补助比例为100%;在乡复员军人住院医疗补助比例为80%;7—10级残疾退役军人、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参战退役军人、参试退役军人住院医疗补助比例为60%;带病回乡退役军人住院医疗补助比例为40%。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平台实名制打卡发放至对象社保卡账户。
预算管理2024年预算充分分析可行性,重点关注项目支出无偏差,预算执行严格按照资金预算执行。
资产管理。2024年我局无闲置固定资产,年中,年底对所有资产进行盘点,严格管理。
4.采购管理。2024年政府采购计划158.59万元,完成采购金额134.12万元。
5.财务管理。2024年我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优化财务岗位分工,关键岗位实行岗位分工管理,确保业务不间断(如会计岗位,支付岗位)、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销标准。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14个,涉及预算总金额9232.15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阶段(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0个,涉及预算总金额0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1.项目决策。围绕决策程序、目标设置、项目入库进行绩效分析。
2.项目执行。支出控制到位,蓬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对单位预算动态调整,严格按照预算追加流程要求,绩效运行进度较可控。
3.目标实现。围绕目标完成、目标偏离、实现效果进行绩效分析。
县级部门2024年度若涉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应在部门预算绩效自评报告中对完成情况进行梳理阐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绩效自评重点关注企业的运营质量、行业水平等情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自评重点关注基金可持续性、区域安全性等情况。
(三)重点领域绩效分析。县级部门2024年度若涉及国有资本、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债券资金、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等重点领域的,应在部门预算绩效自评报告中对完成情况进行梳理阐述。
(四)绩效结果应用情况。围绕内部应用情况、信息公开情况、整改反馈情况进行分析。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4年整体绩效评价得分90分。评价等级为优等级,已经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二)存在问题。
无
(三)改进建议。
进一步加强规范财务制度,不断优化绩效管理。
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烈士纪念设施管护费 | ||||||||
预算单位 | 蓬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
项目类型 | |||||||||
项目 概况 | 中长期规划(名称、文号,仅指 常年项目) | ||||||||
资金管理办法(名称、文号) | |||||||||
绩效分配方式 | £因素法 | £项目法 | 据实据效 | £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 | |||||
立项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 | ||||||||
使用范围 | 全县烈士纪念设施 | ||||||||
申报(补助)条件 | |||||||||
项目起止年限 | 长期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20 | |||||||
其中:财政拨款 | 20 | ||||||||
其他资金 | |||||||||
总体 目标 | 年度目标 | ||||||||
绩效 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权重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支持专项经费个数 | = | 1 | 个 | 20 | 1 | ||
质量指标 | 管护烈士纪念设施个数 | = | 4 | 个 | 10 | 4 | |||
时效指标 | 在规定时间拨付资金比例 | = | 100% | 百分比 | 20 | 71.35% | |||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
社会效益 指标 | 烈士纪念设施管护能力 | 定性 | 不断提升 | 20 | 不断提升 | ||||
......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 | ≥95% | 百分比 | 10 | ≥95%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 指标 | 预算管护经费 | ≤ | 20 | 万元 | 20 | 14.27 | ||
...... | |||||||||
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迁葬何忠臣烈士墓相关经费 | ||||||||
预算单位 | 蓬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
项目类型 | |||||||||
项目 概况 | 中长期规划(名称、文号,仅指 常年项目) | ||||||||
资金管理办法(名称、文号) | |||||||||
绩效分配方式 | £因素法 | £项目法 | 据实据效 | £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 | |||||
立项依据 | |||||||||
使用范围 | 迁葬何忠臣烈士墓相关工作。 | ||||||||
申报(补助)条件 | 何忠臣烈士墓散葬,何忠臣烈士亲属申请 | ||||||||
项目起止年限 | 2023-2024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10 | |||||||
其中:财政拨款 | 10 | ||||||||
其他资金 | |||||||||
总体 目标 | 年度目标 | ||||||||
绩效 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权重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支持专项经费个数 | = | 1 | 个 | 20 | 1 | ||
质量指标 | 迁葬烈士墓数 | = | 1 | 个 | 20 | 1 | |||
时效指标 | 在规定时间拨付资金比例 | = | 100% | 百分比 | 10 | 100% | |||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
社会效益 指标 | 烈士纪念设施管护能力 | 定性 | 不断提升 | 20 | 不断提升 | ||||
......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 | ≥95% | 百分比 | 10 | ≥95%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 指标 | 预算迁葬经费 | ≤ | 10 | 万元 | 20 | 10 | ||
...... | |||||||||
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大学生入伍奖励 | ||||||||
预算单位 | 蓬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
项目类型 | |||||||||
项目 概况 | 中长期规划(名称、文号,仅指 常年项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四川省军区司令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征兵工作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办发〔2016〕39号)、《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四川省军区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大学生和高原地区适龄青年应征入伍的工作措施〉的通知》(川委厅〔2021〕64号)规定,《中共遂宁市委办公室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遂宁军分区动员处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大学生应征入伍的工作措施的通知》(遂委办【2022】29号文) | |||||||
资金管理办法(名称、文号) | |||||||||
绩效分配方式 | £因素法 | £项目法 | 据实据效 | £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 | |||||
立项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四川省军区司令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征兵工作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办发〔2016〕39号)、《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四川省军区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大学生和高原地区适龄青年应征入伍的工作措施〉的通知》(川委厅〔2021〕64号)规定,《中共遂宁市委办公室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遂宁军分区动员处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大学生应征入伍的工作措施的通知》(遂委办【2022】29号文) | ||||||||
使用范围 | 大学生入伍奖励金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严格按照武装部提供的入伍花名册按照标准进行项目申报及发放 | ||||||||
申报(补助)条件 | 凡在我县通过县征兵办按规定应征入伍的大学生义务兵 | ||||||||
项目起止年限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171.8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171.8万元 | ||||||||
其他资金 | |||||||||
总体 目标 | 年度目标 | ||||||||
绩效 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权重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发放人数 | ≥ | 120 | 个 | 15 | 120 | ||
质量指标 | 发放准确率 | ≥ | 100 | % | 20 | 100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时间 | = | 1 | 年 | 15 | 1 | |||
...... | |||||||||
效益 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
社会效益 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 | 100 | 20 | 100 | ||||
......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居民群众及服务对象满意率 | ≥ | 100 | % | 5 | 95 | ||
成本 指标 | 经济成本 指标 | 项目总额 | = | 171.8 | 万元 | 15 | 171.8 | ||
...... | |||||||||
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 | ||||||||
预算单位 | 蓬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
项目类型 | |||||||||
项目 概况 | 中长期规划(名称、文号,仅指 常年项目) | ||||||||
资金管理办法(名称、文号) | |||||||||
绩效分配方式 | £因素法 | £项目法 | £据实据效 | £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 | |||||
立项依据 | |||||||||
使用范围 | |||||||||
申报(补助)条件 | |||||||||
项目起止年限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
其中:财政拨款 | |||||||||
其他资金 | |||||||||
总体 目标 | 年度目标 | ||||||||
绩效 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权重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
产出 指标 | 数量指标 | 发放人数 | ≥ | 138 | 个 | 15 | 15 | ||
质量指标 | 发放准确率 | ≥ | 100 | % | 20 | 100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时间 | = | 1 | 年 | 15 | 1 | |||
效益 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
社会效益 指标 | 提高企业军转干部生活水平 | 定性 | 明显提高 | 20 | 明显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居民群众及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100 | % | 5 | 100 | ||
成本 指标 | 经济成本 指标 | 项目总额 | = | 万元 | 15 | ||||
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社保接续 | ||||||||||||
预算单位 | 蓬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
项目类型 | 特定目标类 | ||||||||||||
项目 概况 | 中长期规划(名称、文号,仅指 常年项目) |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厅字〔2019〕3号)及《四川省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实施方案》 | |||||||||||
资金管理办法(名称、文号) |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厅字〔2019〕3号)及《四川省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实施方案》 | ||||||||||||
绩效分配方式 | £因素法 | £项目法 | £据实据效 | £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 | |||||||||
立项依据 |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厅字〔2019〕3号)及《四川省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实施方案》 | ||||||||||||
使用范围 | 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 | ||||||||||||
申报(补助)条件 | 个人缴费证明 | ||||||||||||
项目起止年限 |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25 | |||||||||||
其中:财政拨款 | 25 | ||||||||||||
其他资金 | |||||||||||||
总体 目标 | 年度目标 | ||||||||||||
绩效 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权重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发放人数 | ≥ | 800 | 个 | 15 | |||||||
质量指标 | 发放准确率 | ≥ | 100 | % | 20 | 100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时间 | = | 1 | 年 | 15 | 1 | |||||||
社会效益 指标 | 提高退役士兵社保保障力度 | 定性 | 明显提高 | 20 | 明显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居民群众及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95 | % | 5 | 95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 指标 | 项目总额 | = | 25 | 万元 | 15 | 25 | ||||||
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退役士兵安置 | ||||||||||||
预算单位 | 蓬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
项目类型 | |||||||||||||
项目 概况 | 中长期规划(名称、文号,仅指 常年项目)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经济补助的通知(川府函〔2012〕218号 | |||||||||||
资金管理办法(名称、文号) | |||||||||||||
绩效分配方式 | £因素法 | £项目法 | £据实据效 | £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 | |||||||||
立项依据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经济补助的通知(川府函〔2012〕218号) | ||||||||||||
使用范围 | 自主就业退役军人 | ||||||||||||
申报(补助)条件 | 身份证、银行卡、退役证明 | ||||||||||||
项目起止年限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
其中:财政拨款 | |||||||||||||
其他资金 | |||||||||||||
总体 目标 | 年度目标 | ||||||||||||
绩效 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权重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发放人数 | ≥ | 203 | 个 | 15 | 203 | ||||||
质量指标 | 发放准确率 | ≥ | 100 | % | 20 | 100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时间 | = | 1 | 年 | 15 | 1 | |||||||
社会效益 指标 | 提高参军积极性 | ≥ | 70 | % | 20 | 82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100 | % | 5 | 80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 指标 | 项目总额 | = | 万元 | 15 | 587.9 | |||||||
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退役士兵管理教育 | ||||||||||||
预算单位 | 蓬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
项目类型 | 特定目标类 | ||||||||||||
项目 概况 | 中长期规划(名称、文号,仅指 常年项目) | 《关于认真解决部分在企业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生活困难问题的通知》(人发〔2002〕82 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3〕29 号) | |||||||||||
资金管理办法(名称、文号) | |||||||||||||
绩效分配方式 | £因素法 | £项目法 | 据实据效 | £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 | |||||||||
立项依据 | 《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 | ||||||||||||
使用范围 | 职业技能培训、适应性培训 | ||||||||||||
申报(补助)条件 | 技能证书、培训券、发票 | ||||||||||||
项目起止年限 |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48.64 | |||||||||||
其中:财政拨款 | 48.64 | ||||||||||||
其他资金 | |||||||||||||
总体 目标 | 年度目标 | ||||||||||||
绩效 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权重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培训人数 | ≥ | 40 | 个 | 34 | |||||||
质量指标 | 证书取得率 | ≥ | 95 | % | 95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时间 | = | 1 | 年 | 15 | 1 | |||||||
社会效益 指标 | 提高就业率 | ≥ | 80 | % | 80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 | ≥ | 90 | % | 90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 指标 | 项目总额 | = | 48.64 | 万元 | 15 | 48.64 | ||||||
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下岗失业志愿兵公益性岗位住房公积金补助 | ||||||||||||
预算单位 | 蓬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
项目类型 | 特定目标类 | ||||||||||||
项目 概况 | 中长期规划(名称、文号,仅指 常年项目) | 2020年8月24日市政府领导批示意见及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 |||||||||||
资金管理办法(名称、文号) | |||||||||||||
绩效分配方式 | £因素法 | £项目法 | 据实据效 | £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 | |||||||||
立项依据 | 2020年8月24日市政府领导批示意见及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 ||||||||||||
使用范围 | 下岗失业志愿兵公益性岗位工伤、生育、住房公积金的补助 | ||||||||||||
申报(补助)条件 | 下岗失业志愿兵公益性岗位 | ||||||||||||
项目起止年限 |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42384.55 | |||||||||||
其中:财政拨款 | 42384.55 | ||||||||||||
其他资金 | |||||||||||||
总体 目标 | 年度目标 | ||||||||||||
绩效 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权重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发放人数 | ≥ | 31 | 个 | 15 | 31 | ||||||
质量指标 | 发放准确率 | ≥ | 100 | % | 20 | 100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时间 | = | 1 | 年 | 15 | 1 | |||||||
社会效益 指标 | 提高下岗失业志愿兵生活水平 | 定性 | 明显提高 | 20 | 明显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居民群众及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100 | % | 5 | 100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 指标 | 项目总额 | = | 42384.55 | 元 | 15 | 42384.55 | ||||||
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
预算单位 | |||||||||||||
项目类型 | |||||||||||||
项目 概况 | 中长期规划(名称、文号,仅指 常年项目) |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军区动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工作的通知》(川退役军人发【2022】25号此件为密件)文件精神 | |||||||||||
资金管理办法(名称、文号) | |||||||||||||
绩效分配方式 | £因素法 | £项目法 | 据实据效 | £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 | |||||||||
立项依据 |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军区动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工作的通知》(川退役军人发【2022】25号此件为密件)文件精神 | ||||||||||||
使用范围 | 为全县2022年3月至2024年3月入伍新兵按时按标准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 ||||||||||||
申报(补助)条件 | 入伍新兵按时按标准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 ||||||||||||
项目起止年限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591.15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591.15万元 | ||||||||||||
其他资金 | |||||||||||||
总体 目标 | 年度目标 | ||||||||||||
2024 | |||||||||||||
绩效 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权重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发放人数 | ≥ | 382 | 个 | 15 | 382 | ||||||
质量指标 | 发放准确率 | ≥ | 100 | % | 20 | 99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时间 | = | 1 | 年 | 15 | 1 | |||||||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
社会效益 指标 | ≥ | 100 | % | 20 | 100 | ||||||||
......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居民群众及服务对象满意率 | ≥ | 100 | % | 5 | 98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 指标 | 项目总额 | = | 591.15 | 万元 | 20 | 591.15 | ||||||
...... | |||||||||||||
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优抚对象抚恤生活补助 | ||||||||||||
预算单位 | 蓬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
项目类型 | |||||||||||||
项目 概况 | 中长期规划(名称、文号,仅指 常年项目) |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四川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及《四川省中央和省级财政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 |||||||||||
资金管理办法(名称、文号) | |||||||||||||
绩效分配方式 | £因素法 | £项目法 | 据实据效 | £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 | |||||||||
立项依据 |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四川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及《四川省中央和省级财政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 ||||||||||||
使用范围 | 本县行政区域内领取定期抚恤金或者定期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 | ||||||||||||
申报(补助)条件 | 本县行政区域内领取定期抚恤金或者定期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 | ||||||||||||
项目起止年限 | 长期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5581.12万 | |||||||||||
其中:财政拨款 | 5581.12万 | ||||||||||||
其他资金 | |||||||||||||
总体 目标 | 年度目标 | ||||||||||||
绩效 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权重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发放人数 | ≥ | 6060 | 个 | 20 | 6060 | ||||||
质量指标 | 发放准确率 | ≥ | 100 | % | 20 | 100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时间 | = | 1 | 年 | 15 | 1 | |||||||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
社会效益 指标 | ≥ | 100 | % | 20 | 100 | ||||||||
......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 指标 | 项目总额 | = | 5581.12 | 万元 | 15 | 5581.12 | ||||||
...... | |||||||||||||
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 ||||||||||||
预算单位 | 蓬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
项目类型 | |||||||||||||
项目 概况 | 中长期规划(名称、文号,仅指 常年项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残疾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办法》《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四川省残疾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实施办法》《四川省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遂宁市残疾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实施办法》《遂宁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蓬溪县残疾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实施细则》《蓬溪县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细则》 | |||||||||||
资金管理办法(名称、文号) | |||||||||||||
绩效分配方式 | £因素法 | £项目法 | 据实据效 | £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 | |||||||||
立项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残疾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办法》《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四川省残疾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实施办法》《四川省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遂宁市残疾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实施办法》《遂宁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蓬溪县残疾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实施细则》《蓬溪县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细则》 | ||||||||||||
使用范围 | 在蓬溪县行政区域内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复员军人、参战退役军人、参试退役军人、带病回乡退役军人住院、门诊产生的费用按照相应的补助比例进行医疗补助。 | ||||||||||||
申报(补助)条件 | 在蓬溪县行政区域内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复员军人、参战退役军人、参试退役军人、带病回乡退役军人住院、门诊产生的费用按照相应的补助比例进行医疗补助。 | ||||||||||||
项目起止年限 | 长期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361.44 | |||||||||||
其中:财政拨款 | 361.44 | ||||||||||||
其他资金 | |||||||||||||
总体 目标 | 年度目标 | ||||||||||||
对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参保缴费、住院和门诊费用进行补助,有效帮助解决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 | |||||||||||||
绩效 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权重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符合资助参保条件的1级至6级残疾军人实际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 % | 20 | 100% | ||||||||
符合医疗补助条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但个人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优抚对象中实际享受医疗补助人数的比例。 | % | 20 | 100% | ||||||||||
质量指标 | 经费足额拨付率 | % | 10 | 100% | |||||||||
时效指标 | 优抚对象医疗保障资金及时拨付率 | % | 20 | 100% | |||||||||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
社会效益 指标 | 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改善情况 | 20 | 有效改善 | ||||||||||
......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优抚对象满意度 | % | 10 | ≥95%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 指标 | ||||||||||||
...... | |||||||||||||
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机构经费 | ||||||||||||
预算单位 | 蓬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
项目类型 | |||||||||||||
项目 概况 | 中长期规划(名称、文号,仅指 常年项目) | ||||||||||||
资金管理办法(名称、文号) | |||||||||||||
绩效分配方式 | £因素法 | £项目法 | £据实据效 | £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 | |||||||||
立项依据 | |||||||||||||
使用范围 | 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 ||||||||||||
申报(补助)条件 | |||||||||||||
项目起止年限 | 长期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11.89 | |||||||||||
其中:财政拨款 | 11.89 | ||||||||||||
其他资金 | |||||||||||||
总体 目标 | 年度目标 | ||||||||||||
绩效 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权重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发放人次 | 定性 | 1 | 人 | 1人 | |||||||
质量指标 | 发放准确率 | 定性 | 100 | % | 100% | ||||||||
时效指标 | 发放时间 | 定性 | 每月 | 月 | 按计划每月按时发放 | ||||||||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
社会效益 指标 | 通过经费的合理使用,有效保障了离退休干部的生活质量和身心健康,提升了他们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 ||||||||||||
......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定性 | 离退休干部满意度达到 98%,表明项目实施得到了服务对象的广泛认可,有效提升了离退休干部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 指标 | 发放金额 | ≤ | 11.89 | 万元 | 11.89万元 | |||||||
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人员安置经费 | ||||||||||||
预算单位 | 蓬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
项目类型 | |||||||||||||
项目 概况 | 中长期规划(名称、文号,仅指 常年项目) | ||||||||||||
资金管理办法(名称、文号) | |||||||||||||
绩效分配方式 | £因素法 | £项目法 | £据实据效 | £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 | |||||||||
立项依据 | |||||||||||||
使用范围 | 军队离退休干部 | ||||||||||||
申报(补助)条件 | |||||||||||||
项目起止年限 | 长期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208.54 | |||||||||||
其中:财政拨款 | 208.54 | ||||||||||||
其他资金 | |||||||||||||
总体 目标 | 年度目标 | ||||||||||||
绩效 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权重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发放人次 | 定性 | 14 | 人 | 14人/次 | |||||||
质量指标 | 发放准确率 | 定性 | 100 | % | 100% | ||||||||
时效指标 | 发放时间 | 定性 | 每月 | 月 | 按计划每月按时发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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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
社会效益 指标 | 保障了军队离退休干部的基本生活和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增强了军人军属的荣誉感,在社会上营造了尊崇军人、关爱功臣的良好氛围。 | ||||||||||||
......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定性 | 离退休干部对安置工作的满意度达到 98%,表明项目实施得到了服务对象的广泛认可,有效提升了离退休干部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 指标 | 发放金额 | ≤ | 208.54 | 万元 | 208.54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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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困难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关爱帮扶基金专项资金 | ||||||||||||
预算单位 | 蓬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
项目类型 | |||||||||||||
项目 概况 | 中长期规划(名称、文号,仅指 常年项目) | 《蓬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蓬溪县财政局关于转发遂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遂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遂宁市困难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关爱帮扶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蓬退役军人发〔2024〕6号)以及《遂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办好“退役军人最期盼的事”活动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 |||||||||||
资金管理办法(名称、文号) | |||||||||||||
绩效分配方式 | £因素法 | £项目法 | 据实据效 | £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 | |||||||||
立项依据 | |||||||||||||
使用范围 | 是具有蓬溪县户籍,面临特殊困难无法通过现有制度予以保障或现有制度保障后仍有较大困难的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包括退役军人家庭(本人父母、配偶、子女)、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老烈士子女等,现役军人及其家庭(本人父母、配偶、子女)。 | ||||||||||||
申报(补助)条件 | 面临特殊困难无法通过现有制度予以保障或现有制度保障后仍有较大困难的 | ||||||||||||
项目起止年限 | 长期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184.2628 | |||||||||||
其中:财政拨款 | 184.2628 | ||||||||||||
其他资金 | |||||||||||||
总体 目标 | 年度目标 | ||||||||||||
绩效 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权重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184.2628 | 万元 | 184.2628 | |||||||||
质量指标 | 帮助解决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生产生活特殊困难 | 解决了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生产生活特殊困难 | |||||||||||
时效指标 | 按月审批 | 按月组织了集中审批、打卡发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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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
社会效益 指标 | 帮助解决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生产生活特殊困难,切实让帮扶对象感受党委、政府的关怀,在享受普惠政策基础上体现对帮扶对象的特殊优待和尊崇。 | 帮助解决了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生产生活特殊困难,突出了应急帮难作用,切实让帮扶对象感受到了党委、政府的关怀,在享受普惠政策基础上体现对帮扶对象的特殊优待和尊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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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社会满意。 | 做到了服务对象满意、社会满意。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 指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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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