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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吉祥镇

单位信息

办公地址:蓬溪县吉祥镇正街346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25-5469091

单位领导


1.何云峰:蓬溪县委副书记、吉祥镇党委书记

主持党委全面工作,统筹协调全镇各项工作。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

2.戴文浩:吉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主持政府全面工作,协助党委书记做好党委工作。主抓全镇经济、财政、国资管理、审计等工作,联系县财政局、县审计局。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

3.覃  刚:吉祥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主持镇人大全面工作。主抓脱贫攻坚、乡村振兴、高速公路(含成南高速拆迁)、快捷通道、项目、污水管网改造等工作,联系县人大、各民主党派、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完成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

4.徐  根:吉祥镇党委副书记

负责党建(含党风廉政建设)、政治协商、巡视巡察、主题教育、基层组织建设(含阵地建设)、吉祥镇宜居生活·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建设、乡镇履职事项清单、综合执法、地灾防治、税务、科协、党研、地方志等工作。联系县委办公室、县政协、县委巡察办、县委编办、县综合执法局、县税务局、县自规局、县科协,完成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

5.邹  佳:吉祥镇党委副书记(挂职)

协助党委副书记负责吉祥镇宜居生活·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建设,负责公文政务、机要、信息、档案、目标绩效考核、干部日常考核、党务政务公开、台侨、保密、人才、后勤、自然资源、耕地保护(含田长制、林长制)、乡村规划等工作,联系县政府办公室、县档案馆、县自规局,完成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

6.蒋春艳:吉祥镇党委委员、宣传统战委员

负责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主抓宣传(含网络舆情)、统战、宗教、文旅、卫健(含疫情防控)、精神文明建设、教体、交通(含路长制)、双代管、集体经济、村级运维等工作,联系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财政局、县交运局、县教体局、县卫健局、县文广旅游局、县农业农村局,完成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

7.蒋宏伟:吉祥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负责国防武装工作。主抓气象、水利(含河长制)、防汛减灾、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等工作,联系县人武部、县气象局、县水利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完成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

8.夏  菱:吉祥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人大副主席

协助人大主席做好人大工作协助党委副书记做好党建、政协工作,负责组工(党的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管理、党员发展管理、党员培训教育管理、离任干部管理等)、驻村帮扶、机构编制、政工人事、村(社区)党务公开、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联系县人大、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县委编办、县总工会、县共青团、县妇联,完成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

9.肖雯心:吉祥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负责政法、综治、信访、依法治县、法治政府、基层治理(“一长五联+积分制”)、“一老一小”(含未成年人保护)、金融、营商环境、“群众最期盼改进的十件事”、村社区村(居)务公开、基层治理、老协、关工、民生实事、民政、残联等工作。联系县政法委、县关工委、县社工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残联,完成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

10.李虹瑶:吉祥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协助党委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联系县纪委监委,完成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

11.彭  栩:吉祥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挂职)

协助人大主席做好乡村振兴,负责统计(含各类普查调查等)、环保(含大气污染防治)、城乡人居环境、厕所革命、固投、商合、经科(含通讯网络、电力)等工作,联系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统计局、县国调队、县商务经合局、县经科局,完成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

12.宋思靖:吉祥镇副镇长

协助党委副书记做好耕地保护(含田长制、林长制)、乡村规划、自然资源(含地灾防治)等工作,主抓住建(含燃气安全、污水处理厂)、宅基地审批(农房审批)、市场监督管理、食品安全等工作,协助人大主席做好污水管网建设工作,联系县农业农村局、县自规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完成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

13.王  灵:吉祥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协助镇长做好财政、国资管理等工作,主抓农业农村、农经管理、农技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动植物疫病防控、农经统计(粮食抽样调查点)、高标准农田、供销、“一事一议”、群力双挂钩项目及其他项目收尾等工作。联系县财政局、县国资事务中心、县农业农村局、县统计局、县供销社,完成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

14.胡  亮:吉祥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负责效能督查(含“效率革命行动”)、公共安全、应急(含森林防灭火)、行政审批、劳保、社保、医保、农民工、12345、便民服务中心项目收尾、农村产权交易等工作,联系县应急局、县人社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农民工服务中心、县医保局、县农业农村局,完成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


职能职责


吉祥镇党委、政府是党和国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党章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设置在吉祥镇辖区的党的领导机关、国家基层政权机关,在本辖区内代表党和国家行使政治、经济和社会事务的全面管理职能。

(一)落实政策。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

(二)制定规划。制定并实施本乡镇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开展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工作,促进当地产业发展,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农民发展现代农业,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三)维护稳定。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四)加强管理。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五)优化服务。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内设机构


设置6个党政综合办事机构和3个直属公益一类事业机构。党政综合办事机构分别是党建工作办公室、党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和社会治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直属公益一类事业机构分别是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宣传文化中心。

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纪检监察、宣传、统战、精神文明建设、巡察、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党务(政务)公开、目标绩效等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基层党的组织建设工作,落实基层党建责任制;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党政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保密、后勤保障等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机关财务工作;负责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及管理、财政收支管理、财务审计、政府采购、政府性债券债务管理、财政性资金使用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本级会计统一核算事务、有关资金发放;负责镇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负责镇行政事业机构和其他组织的预算外资金的管理;负责对村(社区)级组织财政扶持资金、村(社区)级“三资”的日常监管及村级财务审计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社会事务和社会治理办公室:负责公共事务管理;负责民政、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救济救助、残疾人、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儿童关爱、老龄等社会事务工作;指导便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工作,负责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等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秩序稳定;负责依法治理、法治宣传教育、矛盾多元化解、平安建设、禁毒、防邪、信访等工作;负责综治公共平台日常管理协调工作;负责网格化管理工作;负责统筹推进社区管理工作,推进社区自治、社区服务和换届选举、居民委员会建设等工作;承担小区治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小区治理体制,推动成立小区业主组织,分类实现小区物业化管理;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负责管理经济工作,拟订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村和农业生产工作;负责经济建设、经济合作和服务工作;负责产业发展、脱贫攻坚巩固、乡村振兴、综合统计、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工作;负责推进、落实基层供销合作社建设、发展;贯彻执行镇村规划建设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负责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镇村房屋建筑、农房改造、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镇村住房风貌管控及古建筑、古民居、古村落保护和利用;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负责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等工作;落实河(湖)长制相关工作;牵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公共安全工作,负责应急体系建设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地震和地质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消防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管理等工作;负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相关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以镇政府名义集中行使法定行政执法事项和依法下放的县级行政执法事项,开展相关执法工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执法工作规范化建设;负责其他派驻机构和县级部门的执法协调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