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信息
办公地址:蓬溪县宝梵镇冬笋街18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25-5467827
单位领导
邹 宇 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主抓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党管武装等工作。
杨 鹏 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政府全面工作。抓好财政税收、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乡村振兴、禁毒、环境保护、安全、信访稳定等工作,完成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杨 祎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分管人大、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发改、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资、工业、企业、电力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并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张 琴 党委副书记:分管党的建设、巡视巡察、社会工作、人才工作、工会、妇联、政协、机关事务、经济建设、卫生与健康、教育、知识产权、办公室(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档案、保密、信息、政务公开、地方志、税务、金融、审计等工作)、民政(救济救助、残疾人、儿童关爱、老龄、村务公开、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基层治理等)。
代管便民服务中心全面工作及营商环境治理、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社保、就业、义务献血、教体、邮电、大数据网络、行政审批、广播电视、劳动保障、农民工服务、发改、经信、电力、统计、五经普、国调、商务、工业、企业、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冯 源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主持纪委全面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巡察、党风廉政建设及社会满意度测评、作风建设、机关效能建设、督查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李敬尧 党委委员、组织宣传统战委员、人大副主席:分管
基层党的组织建设(基层党建、党务公开、党员教育培训、驻村帮扶、村级阵地建设等);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档案、调资晋升、干部录用调动等);宣传(意识形态、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精神文明建设、“扫黄打非”、网络安全等);统战(民族宗教、侨务及台湾事务);机关财务、人大、科协、关工委、共青团、工商联、文化体育旅游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柏致州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分管政法(基层治理、依法治镇、防邪、禁毒、司法、普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信访维稳、扫黑除恶、“12345”“一长五联”)、综合行政执法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汪海军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主持武装全面工作(含预备役、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分管农业农村工作(巩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农经、农机、农技、农业产业项目、农业补贴、农村经济合作社和村集体经济发展、非“粮化”、村“三资”管理、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分管“田长制”、种养殖业发展、畜牧、非洲猪瘟防治、农业政策性保险、屋基地审批等)、供销合作、一事一议等工作。
代管农业服务中心全面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钱强国 党委委员、副镇长:分管自然资源和规划(非“农化”、国家储备林项目、林长制、退耕还林、地质灾害、森林防灭火、秸秆禁烧、镇村建设规划、不动产登记等);住建(住房及燃气安全、污水处理厂及沿线排污管道的管理、村容村貌、危房改造、自建房管理以及系统录入、遂西高速绿化补偿等);环保(生态文明建设、环境卫生、人居环境整治、面域污染防治、小潼河及农村污水治理等);安全(市场监督管理、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消防、救灾、生产安全事故);交通(路长制、成达万高铁拆迁、成南高速扩容等);水利(防汛抗旱、气象、河(湖)长制、移民后扶等)。
代管综合行政执法、政法(依法治镇、防邪、禁毒、司法、普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信访维稳、扫黑除恶、“12345”“一长五联”)。完成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何幸福 二级主任科员:协助做好依法治镇、政法、平安建设、防邪、禁毒、司法、普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信访、维稳、扫黑除恶、综合行政执法、“12345”“一长五联”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杨中柱 二级主任科员:协助做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信访、维稳、扫黑除恶、统战、民族宗教、侨务及台湾事务、科技、科协、关工委、群团、工商联、文化旅游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职能职责
宝梵镇党委、政府是党和国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党章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设置在宝梵镇辖区的党的领导机关和国家基层政权机关,在本辖区内代表党和国家行使政治、经济和社会事务的全面管理职能。
(一)执行本级党的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上级党委及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
(二)宣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抓好本行政区域内党的建设,选拔和培养基层干部,抓好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团结全镇党员干部和群众,全面完成党和国家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党的建设和对共青团、妇联、民兵组织等群团组织的管理、指导工作。
(四)制定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社会事务管理、精神文明建设和财政、民政、公安、武装、司法、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五)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各种权利,处理其他由法律规定的事项。
(六)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致力促进本行政区域经济的发展。
(七)办理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5个党政综合办事机构
(一)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纪检监察、宣传、统战、精神文明建设、巡察、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党务(政务)公开、目标绩效等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基层党的组织建设工作,落实基层党建责任制;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党政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保密、后勤保障等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机关财务工作;负责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及管理、财政收支管理、财务审计、政府采购、政府性债券债务管理、财政性资金使用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本级会计统一核算事务、有关资金发放;负责镇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负责镇行政事业机构和其他组织的预算外资金的管理;负责对村(社区)级组织财政扶持资金、村(社区)级“三资”的日常监管及村级财务审计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社会事务和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公共事务管理,负责民政、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救济救助、残疾人、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儿童关爱、老龄等社会事务工作;指导便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工作,负责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等工作;负责管理经济工作,拟订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村和农业生产工作;负责经济建设、经济合作和服务工作;负责产业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综合统计、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工作;负责推进、落实基层供销合作社建设和发展;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负责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等工作;落实河(湖、田)长制相关工作;牵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贯彻执行镇村规划建设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负责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镇村房屋建筑、农房改造、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镇村住房风貌管控及古建筑、古民居、古村落保护和利用;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公共安全工作;负责应急体系建设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地震和地质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消防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管理等工作;负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相关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社会治理和综合执法办公室。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秩序稳定;负责依法治理、法治宣传教育、矛盾多元化解、平安建设、禁毒、防邪、信访等工作;负责综治公共平台日常管理协调工作;负责网格化管理工作;负责统筹推进社区管理工作,推进社区自治、社区服务和换届选举、居民委员会建设等工作;承担小区治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小区治理体制,推动成立小区业主组织,分类实现小区物业化管理。负责统筹协调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以镇政府名义集中行使法定行政执法事项和依法下放的县级行政执法事项,开展相关执法工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执法工作规范化建设;负责其他派驻机构和县级部门的执法协调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个直属事业机构
(一)便民服务中心。承担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服务等工作。
(二)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农技推广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服务等涉农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