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信息
办公地址:赤城镇政通街88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25-5420226
单位领导
(一)党组书记秦智福
主持经济合作局全面工作。
(二)副局长吴德洋
负责商贸管理、市场运行、商务执法、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分管商贸服务市场体系股,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副局长杨敏
负责经济合作目标任务、项目编制、项目推介、项目洽谈及签约、项目督查、项目服务相关工作。分管项目管理股。负责党务、财务、干部与人事、信访稳定、局机关安全、宣传、保密、妇女、工会、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分管办公室,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投资服务中心主任吴晟
负责外商投资、经济合作相关工作。分管经济合作股,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投资服务中心全面工作。负责脱贫攻坚、驻村帮扶、平时考核评鉴工作,协助分管经济合作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职能职责
(一)负责推进投资促进有关领域的经济合作(以下简称经济合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经济合作的政策规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统筹指导全县投资促进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投资促进政策、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县投资环境推介工作。统筹组织县级重大投资促进活动。牵头全县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促进和落实。组织和参与全县重点产业、重大项目的策划、包装、储备、推介、洽谈和服务工作。负责投资者的信访、投诉接待工作,协调乡(镇)、园区和县直相关部门做好项目后续跟踪及服务工作。推进投资促进和管理服务网络体系建设。负责全县投资促进工作的信息搜集和对外宣传工作,建立和完善投资促进信息网络。
(三)承担全县服务业发展工作的牵头协调职责,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服务业市场准入制度;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强政策性资金对服务业发展的支持;积极引导信贷资金和社会资本投入服务业;建立合理的服务业价格收费标准体系;加大服务业对外开放力度;加强服务业市场监督。
(四)负责全县物流产业推进和牵头做好综合协调工作;拟定和组织贯彻落实现代物流业发展政策;推进物流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第三方物流发展。
(五)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和国际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的相关政策、规范性文件和实施细则,拟定全县商务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六)指导全县外商投资促进和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统计分析全县外商投资情况。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七)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八)拟订规范市场运行和流通秩序的政策,组织编制大宗商品批发市场规划,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促进城乡市场一体化发展。
(九)牵头协调全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部署、指导和综合协调专项整治行动;督查督办涉及市场经济秩序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定期检查各地区、相关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对市场经济活动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研;拟订规范市场运行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指导商业企业开展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药品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十)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十一)拟定促进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的政策措施,指导对外贸易行业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加强发展服务贸易相关工作,推进服务外包发展;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十二)拟订商务经济合作的对策措施,加强各区域的商贸合作,推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
(十三)参与推进我县与国(境)内外相关区域合作。承担我县与国(境)内外相关区域经济合作活动的有关具体工作,承担推动我县与港澳台地区经贸合作有关工作。
(十四)承担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技术性贸易壁垒等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开展对外贸易调查、产业损害调查和对经营者集中行为的反垄断审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和国外对我县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
(十五)指导全县外商投资促进和管理工作,参与制定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统计分析全县外商投资情况,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协调县内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工作。
(十六)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出境就业等,承担境外投资管理的责任,牵头负责外派劳务和赴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执行国家、省、市、县对外援助任务。
(十七)负责我县各种商品交易会和经贸推介活动。指导管理以蓬溪名义在境内举办的各种商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活动。
(十八)规划全县商务系统电子政务、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并组织实施,推动电子商务发展。
(十九)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二十)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一)职能转变。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加强对全县经济合作的统筹,推进内资、外资招商有机融合发展。优化精准招商、精品招商、集群招商路径和方式,提升开放合作平台影响力,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发展壮大重点产业。深入实施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改进外商投资管理,提高投资便利化水平。提升与发达地区经济合作层次,推动全县投资促进分工协作、错位发展。加强对重大引进项目的跟踪服务,完善县级重大引进项目激励机制。
(二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1.外商投资管理。县发改局会同县商务经合局等部门结合实际提出关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的相关意见。县发改局按规定权限负责对外商投资项目进行核准、备案。县商务经合局按规定权限负责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
2.并购安全审查。县发改局、县商务经合局按照各自职责,分别配合国家、省、市发展改革、商务经合部门开展外国投资者并购县内企业安全审查的相关工作。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人:陈绍波)。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财务、安全、国有资产管理、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新闻宣传、政务信息、意识形态、网络舆情、史志编纂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绩效管理、政务公开、信访、督查督办、群团、关工等工作。拟订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局机关依法行政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二)项目管理股(负责人:何川)。负责全县招商引资项目管理和重大引进项目的协调推进工作。负责项目的收集、筛选、包装、推介。负责招商引资项目库建设。组织协调重大引进项目及其后续衍生、配套项目的整体推进和落实工作。牵头完善和落实县级重大引进项目激励机制。牵头重大引进项目的督查督导。负责督促落实牵头特色产业园区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引进国内外资金统计分析工作。负责投资促进和管理服务信息化建设。牵头协调外来投资企业投诉处理工作。牵头协调推进“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和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负责本部门承办的境内外区域经济合作活动,拟订重大投资促进活动年度计划,组织参加“中国西部国际博览会”“中外知名企业四川行”“绿色经济遂宁会议”等省、市、县重大活动。组织推介全县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投资促进规划,参与拟订区域经济合作规划。负责投资环境推介工作。承担经济合作信息收集、分析、发布。负责网站建设、网络招商工作。负责重大活动的主题宣传策划并组织实施。
(三)经济合作股(负责人:李宗杰)。承担与国(境)内外投资促进机构、商(协)会的联络、协调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有关区域经济合作工作、专项投资促进活动,推进投资便利化。负责全县外商投资促进和管理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外商投资的政策措施、中长期规划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外商投资统计、联合年报等工作。依法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法律法规、合同章程,指导外商投资企业备案、外资并购和增资工作,协助开展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指导川(蓬)商返乡发展。拟定全县外经贸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加快外经贸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协调全县进出口工作;负责企业外贸经营权登记备案工作;负责加工贸易指导、管理和服务,协调出口加工区的业务工作;研究制订开拓国际市场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赴境外各种经贸交易会、展览会、洽谈会等贸易促进活动;负责反倾销、反补贴等涉及进出口公平贸易和反垄断的相关工作;规范服务贸易经营秩序,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促进服务贸易出口;负责指导和监督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负责全县外贸、外经统计工作。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管理工作,监督外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负责统计外资数据,参与拟订全县利用外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利用外资、改善投资环境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外资促进工作,跟踪促进全县重大外资项目;负责与境外投资促进机构及商会、协会的联系;负责协调对外经贸合作工作,承办重要商务外事活动,承担商务涉外宣传工作,执行国家、省、市、县对外援助任务;加强区域经济合作,推进投资便利化。
(四)商贸服务市场体系股(负责人:何华东)。负责全县商务主要经济指标的统计汇总工作,定期编印全县商务统计资料。负责拟定全县商务发展总体战略、中长期规划,起草重要综合性文件,组织重大课题调研。组织拟订全县商贸流通业行业规划、商业网点规划、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培育并指导商贸流通行业中介组织和社区商业发展;牵头建设完善国内贸易市场规划体系;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参与指导期货市场的发展;推动连锁经营,负责商业特许经营相关工作;促进指导流通领域节能减排和再生资源回收工作;推动商贸流通中小微企业发展;管理批发零售业,推动老字号的保护与继承发展;对拍卖、典当、租赁、旧货流通、免税商店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管理汽车(含二手车、报废车)流通并牵头综合工作;负责流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
(五)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机关党委办公室按照县委规定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