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信息
办公地址:蓬溪县赤城镇明月街163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25-5425910
单位领导
党组书记:陈成主持综合执法局全面工作。
局长:杨国栋负责政务局务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刘世琼负责效能督查、数字城管工作;负责安全、信访、稳定、综治、普法工作;负责县委、县政府督查督办事项办理工作;负责人大、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执法队伍执法履职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工会、群团、统战、计生、关工委工作;负责重大项目投资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政策法规股、综合股、数管中心、督查股。
党组成员、副局长:梁艳阳协助局党组书记做好党建、组工、意识形态工作;协助局党组书记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负责目标绩效管理与考核工作;负责城市(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督查督办工作;负责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办公室、城管办,联系赤城中队、金桥中队。
党组成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李建兵负责局党组交办的行政执法案件办理工作;负责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城监中队、办案中心,联系城南中队、乡镇指导中队。
职能职责
县综合执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综合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县综合行政执法的规范性文件。
2.按照县政府对综合行政执法的要求,开展综合行政执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工作。
3.负责收集社会各界对综合行政执法的意见,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协调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重大信息发布和舆情应对。办理有关综合行政执法的来信来访、举报投诉,承办人大、政协有关综合行政执法的议案、提案。
4.研究拟订综合行政执法具体办法和措施。
5.负责全县数字化综合行政执法建设、运行的统筹规划、规范管理、指挥协调和检查考核评比工作。
6.组织开展综合行政执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在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具体行使以下行政处罚权:
(1)行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2)行使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生态环境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行政处罚权。
(4)行使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固定场所的无照运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和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户外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行政处罚权。
(5)行使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行政处罚权。
7.按照中央和省委综合执法改革部署,行使依法划入的相关行政处罚权和监督检查权。
8.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综合行政执法局内设三股一室(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督查股、综合股),下设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住房和城乡建设监察大队和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一)办公室(负责人:张霞)。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安全、国有资产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绩效管理、内部审计、政务公开、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纂工作。负责干部队伍建设,牵头开展作风效能建设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工资、教育培训、档案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纪检监察、党建和组织建设工作。负责专项经费的计划编制和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日常财务、预算决算、票据管理工作。负责全局的经费管理、后勤保障、资产设备设施管理。监督指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的情况。
(二)政策法规股(负责人:杨清茜)。负责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执法案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等的法制审核和备案工作。负责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错案追究制等制度,组织开展执法监督检查。负责本单位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负责执法人员资格审查、法律知识培训、执法证件管理和普法宣传教育。负责审批服务便民化、群众来信来访、12345热线办理、综治维稳、矛盾纠纷调解等工作。承办行政诉讼等相关工作。
(三)督查股(负责人:覃勇)。负责对全局各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工作绩效和执法人员着装、仪容、队容风纪、到岗到位履职尽责情况,全局部署的中心工作和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领导和局党组领导的有关批示及交办事项的办理情况,协管人员到岗到位、尽职履责等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做好县委绩效办督办事项的督促检查、情况报告工作。完善综合行政执法督查、监察制度,建立督查管理体系。负责制定全县城乡一体化综合执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负责县政府相关部门的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工业园、乡镇场镇执法工作综合协调、业务培训、业务指导。负责主城区、工业园结合部位出现管理空档、管理脱节等具体问题的处理。负责乡镇执法工作检查评比工作。
(四)综合股(负责人:颜雄)。负责组织实施县城区重大行政执法活动。负责城区大型活动市容秩序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区临时占道、促销、庆典活动的审批及相关执法业务工作的管理。负责打击非法张贴书写广告、扬尘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负责各类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制定、组织协调、指导和执法各类业务数据的日常统计、分析、报告工作。负责数字化指挥中心技术平台和数字化举报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县建成区综合执法所涉及到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职责录入信息,进行实时视频监控、收集、整理、指挥、调度。负责受理监督员队伍、社会公众及媒体反馈的城市信息、受理立案、接受任务、任务派遣、处理工作、核查结果反馈、结案等工作。负责内部刊物的编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