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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

单位信息

办公地址:蓬溪县蜀北中路539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30-18:00(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25-5393976

单位领导

吉波:党组书记、局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主持交通运输局全面工作。

王海鹏:党组成员、副局长。分工负责政工人事、机构编制、体制改革、关工委、老龄、双拥、交通项目征地拆迁等工作,协助县高速公路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做好遂广遂西高速公路建设扫尾工作。分管局人事股(政策法规股)、高速公路建设协调领导办公室、交通重点工程办公室。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崔锐锋: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主持机关党委全面工作。分工负责全系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建设、意识形态、宣传思想、精神文明、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统战、妇联、共青团、民生工程、村(组)公路建设、乡村振兴(驻村帮扶)、“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等工作。分管局机关党委办公室、农建办。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李海军:党组成员、总规划师。分工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规划、交通强县战略规划、交通战备、机关事务、政务公开、政务热线(12345)、政务督察、效能建设、工会、档案、保密、法治交通建设、行政审批(营商环境)、街长制、“放管服”改革、公路养护、田家渡改桥东延线道路项目建设等工作。协助分管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分管局办公室、县公路养护段。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张建斌:党组成员、副局长。分工负责公路交通工程建设、工程技术与质量安全监督、农网项目建设、鸣(凤)高(升)任(隆)公路项目、县城农旅环线项目等工作。分管局建设规划管理股、县交通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廖远富: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分工负责财务、审计、原收费所改制、美丽乡村共富路项目等工作。分管局财务股。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覃飞:党组成员、安全总监。分工负责道路运输、海事管理、水运建设与管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疫情防控、扫黑除恶、综治维稳、禁毒、邮政寄递物流、“金通工程”示范创建、“交商邮”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等工作。分管局安全应急和运输管理股、县道路运输和港航海事事务中心。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李志刚: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分工负责行政执法、生态环境保护(节能减排)、信访、消防、林长制、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等工作。

温超勇:道路运输和港航海事事务中心主任,主持中心全面工作。分工负责目标绩效、信息工作、行业宣传、统计、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资、防汛、河长制、“12328”热线等工作。

AB岗设置方面

吉波同志与王海鹏同志相互代理,崔锐锋同志与李海军同志相互代理,张建斌同志与廖远富同志相互代理,覃飞同志与温超勇同志相互代理。相互代理领导同时外出时,由局长确定代理领导。代理工作只限于事务性工作,对涉及资金、物资、重大工作安排等事项须由分管局领导审核,并报局长审定。

局领导实行“一岗双责”责任制,负责各自分管领域、分管部门的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本县公路、水路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参与拟订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和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

(二)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承担国、省、县干线公路管理的相关工作。

(三)承担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并监督实施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的贯彻实施。指导城乡运输管理、城市公交客运和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运输价格。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特许经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从业资格管理工作。

(四)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运输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捞、通信导航、危险品运输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相关工作。指导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五)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省、市、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上级部门拟订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审计工作。

(六)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配合上级部门拟订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交通运输行业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按规定负责港口规划和港口岸线使用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县交通战备的管理工作。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市、县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组织协调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八)负责监督实施交通运输科技政策,组织科技开发。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负责公路、水路有关涉外工作,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利用外资工作。

(十)负责交通运输系统的行政审批工作。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局机关工作,负责文秘、政务信息、环保、督办、建议与提案办理、信访、目标绩效管理、档案、机要、政务值班、接待、政务公开、电子政务、统计、关工委、“双拥”、保密等工作;组织起草局重要报告、综合性文件,承担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后勤管理和局联系乡镇等工作。

(二)建设规划管理股。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国防交通网路布局,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国防要求;组织拟订行业工程建设政策、制度、技术标准;监督管理信用评价、资质管理工作,维护市场秩序;审查行业项目设计文件、造价、项目招投标、施工许可、进度、安全、竣工验收;研究拟订行业发展战略、投融资政策、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承担项目前期、后期评价、项目审查、行业统计预测等工作。

(三)安全应急和运输管理股。增加渔船检验监督管理、道路运输、航务行政管理、公路行政管理职责,承担交通战备工作。调整后,其主要职责是:指导行业安全生产。负责安全监督检查、宣传教育、工程质量监督、寄递物流、综治维稳、消防、防汛工作;监督管理客货运输及站场、车辆维修、汽车租赁、从业资格证、驾驶员培训、公共交通出租车运营;负责道路运输管理、航务行政管理、公路行政管理工作;拟订国防交通保障计划、组织保障队伍、动员征用国防运力、储备调用物资;负责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工作,组织拟定行业安全生产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四)人事股(政策法规股)。其主要职责是: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社会保险、综合交通、体制改革、法治建设、综合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性文件审查、法律顾问、行政审批、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政务一体化平台、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放管服”改革、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智力引进、专业技术等级培训考核、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管理行业职业资格、专业技能职称评审和聘用工作;组织拟订行业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和聘用、教育发展规划、制度并监督实施。

(五)财务股。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业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编制交通运输行业中长期财务规划,指导和监督交通运输行业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承担交通专项资金筹集、监督、管理和外汇、信贷及利用外资的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局及直属单位财务收支预、决算管理工作和国有资本、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财务核算管理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做好交通行业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