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信息
办公地址:蓬溪县大石镇正街6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25-5461012
单位领导
邓雨帆 党委书记、民兵政治教导员
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陈 东 党委副书记、镇长
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完成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谭文足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主持人大全面工作;负责民政、残联、敬老院、镇级财务及资产管理、村级财务及“三资”管理、审计、金融、税务、成南高速扩容和成达万高铁征地拆迁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分管社会事务和社会治理办;联系县人大、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税务局、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等部门。
邱 平 党委副书记(挂职)
负责牛角沟村精品示范村项目建设;完成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联系蓬溪县牛角沟精品示范村建设运营现场指挥部等部门。
杨 科 党委副书记
牵头党的建设和组织人事、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工作;负责乡村振兴项目、一事一议、厕所革命、农村运维、污水处理厂及管网、政协大石片区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分管经济建设和乡村振兴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重点产业和项目服务中心;联系县政协机关、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局等部门。
吕道金 党委委员、人大副主席
协助做好人大主席团工作;负责工会、团委、妇联、关工委、老体协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工作;完成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县人大、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关工委、县老体协等部门。
王 强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派出所所长
主持大石派出所、武装部全面工作。负责武装、民兵、预备役、人防、路长制等工作;协助做好维稳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联系县人武部、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等部门。
郭小莉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负责办公室工作(公文处理、信息、机关内务、后勤、档案管理、保密)、目标考核、党务政务公开、机关节能减排、值班值守、深化改革、营商环境;基层党建(党的组织建设、党员发展、党员管理、基层阵地建设)、人事、机构编制、老干部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分管党政办、党建办;联系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绩效办、县委编办、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县直机关工委、县委党校、县档案馆等部门。
黄兴德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县纪委监委等部门。
谭 路 党委委员、宣统委员
负责宣传、意识形态、中心组学习、精神文明建设、网络信息安全、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新闻报道、统战、民族宗教、侨务、文联、工商联、教体、科技(协)、项目编制、固定资产投资、投资促进、商贸流通、经科通信、工业经济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分管宣传文化服务中心;联系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融媒体中心、县文广旅游局、县教体局、县工商联、县侨联、县发改局、县商务经合局、县经科局、大石学校、供电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等部门。
周小利 副镇长
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集体经济、农业生产、渔业、水利、防汛抗旱、山洪灾害、河长制、农村能源、气象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协管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联系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气象局等部门。
邹 乐 副镇长
负责镇村规划建设(城乡房屋建设及安全、燃气安全、地灾防治、场镇建设管理、人居环境综合治理等)、自然资源规划(耕地保护及田长制、林业及林长制等)、行政执法、交通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分管镇村建设办、综合执法办;联系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自规局、县综合执法局、县交运局、自规所、燃气公司等部门。
周 鹏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主持便民服务中心全面工作;负责政务服务、农民工服务、劳动就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退役军人服务、卫健(爱国卫生)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工作;完成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医保局等部门。
职能职责
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公共管理,保障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内设机构
(一)七个党政综合办事机构:
1.党建办公室。(负责人:刘川)负责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纪检监察、宣传、统战、精神文明建设、巡察、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党务(政务)公开、目标绩效等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基层党的组织建设工作,落实基层党建责任制;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党政办公室。(负责人:胡瑜倩)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保密、后勤保障等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机关财务工作:负责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及管理、财政收支管理、财务审计、政府采购、政府性债券债务管理、财政性资金使用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本级会计统一核算事务、有关资金发放;负责镇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负责镇行政事业机构和其他组织的预算外资金的管理;负责对村(社区)级组织财政扶持资金、村(社区)级“三资”的日常监管及村级财务审计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3.社会事务和社会治理办公室。(负责人:张迪)负责公共事务管理;负责民政、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救济救助、残疾人、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儿童关爱、老龄等社会事务工作;指导便民服务
4.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负责人:陈丽珠)负责管理经济工作,拟订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村和农业生产工作;负责经济建设、经济合作和服务工作;负责产业发展、巩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综合统计、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工作;负责推进、落实基层供销合作社建设和发展;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5.镇村建设办公室。(负责人:蒋宇)贯彻执行镇村规划建设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负责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镇村房屋建筑、农房改造、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镇村住房风貌管控及古建筑、古民居、古村落保护和利用;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负责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等工作;落实河(湖、田)长制相关工作;牵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6.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杜金蔚)负责公共安全工作;负责应急体系建设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地震和地质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消防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管理等工作;负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相关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7.综合执法办公室。(负责人:蒲再明)负责统筹协调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以镇政府名义集中行使法定行政执法事项和依法下放的县级行政执法事项,开展相关执法工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执法工作规范化建设;负责其他派驻机构和县级部门的执法协调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四个直属公益一类事业机构:
1.便民服务中心(负责人:周鹏)。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牵头承担便民服务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服务等工作;
2.重点产业和项目服务中心(负责人:陈桧林)。负责镇村重点产业和重点项目的规划、建设和发展等事务性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3.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蒲谦东)。主要承担农技推广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服务等涉农服务工作;
4.宣传文化服务中心(负责人:邓晏)。挂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负责宣传文化、广播电视、文化旅游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