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信息
办公地址:蓬溪县上游工业园福正路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25-5488833
单位领导
刘礼:蓬溪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 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主任,协助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主持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全面工作;负责上游片区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政务公开、巡视巡察和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乡村振兴、关心下一代、老干部等工作。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上游片区党建办、安全和环保办,联系华园社区。
邓海军:蓬溪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协助秦智福主任抓好金桥片区工程建设管理、应急管理、规划建设等工作;负责上游片区自然资源规划(地质灾害、森林防灭火、林长制)、发展改革、项目编报、固定资产投资、工程建设管理、能源、住建、交通(路长制)、水利(河长制)、自建房安全、政法(综治、维稳、信访、禁毒、法制)、城管执法、统计等工作。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上游片区规划建设办,联系梨园社区、县综合执法局二中队。
周杰:蓬溪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负责经开区开放合作、招商引资、企业服务、工业经济、企业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科技创新、要素保障、商贸流通、市场监管(食品安全)、统战、工会、侨务、外事、科协、工商联、共青团、关心下一代、妇联、老干部等工作;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企业服务办、团工委、妇联;联系翰林社区、金桥市场监管所、普安市场监管所。
申建: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副主任,负责上游片区征地拆迁安置、机关内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档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文化、卫健、民政优抚、残联、征兵、退役军人事务、农民工服务、12345热线办理等工作。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上游片区办公室、社会事务办、拆迁办;联系莲花社区、火车站社区。
喻锋:行政审批局退二线领导干部,协助邓海军同志抓好上游片区项目编报、固定资产投资入库、工程建设管理等工作。
职能职责
(一)党工委职责。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指示,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研究区内重大经济社会发展问题;负责辖区党的组织、思想、党风廉政建设和其他党务工作;负责辖区党的纪律检查、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统战和民族宗教事务工作;组织协调辖区政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负责辖区内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工会、共青团、妇联、关心下一代等工作;负责上级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管委会职责。负责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编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辖区内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的建设与管理;负责辖区内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等工作;负责辖区内财政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实施辖区内财政预算、决算等工作;负责招商引资、进出口贸易和国内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督、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辖区内民政、退役军人事务、劳动保障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负责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人:戚红)。负责机关党委和管委会日常事务。负责处理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做好办公室内部建设工作。负责园区编制、人事及工资的编报等政工人事工作。负责各类请示、汇报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文书、电子档案工作、报刊、信函收发及报送工作;负责文印工作,负责收集各类信息并及时上报;负责筹备重大问题的调研工作。负责机关效能建设、机关形象提升,干部职工考勤;制定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及聘请人员考核办法;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年度工作考核。负责重点工作和重要批示件的督查、督办,负责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落实领导指示及交办工作。负责机关对外政务协调,协助党政领导处理日常事务;负责保密工作;负责人大、政协的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各类会务工作和公务接待,负责各类办公用品、接待物品的采购工作,负责公车使用和管理,负责机关消防和保卫工作。做好资金组织工作,收取企业规划建设履约保证金,办理财政拨款和借贷等。统筹协调安全、综治、信访、维稳、防邪工作,督促党群工作部、规划建设办、企业服务办、拆迁办、社会事务办、社区做好安全、信访维稳及防邪工作。负责园区国有资产的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园区水电气内务管理。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建办(负责人:杨晓莉)。负责党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基层组织建设等党建工作;负责党员的学习、教育、培训等党务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协助做好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做好纪检监察、廉政建设工作,协助做好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负责统战、工会、团委、妇女、老龄、关工和群团工作。负责党群服务中心运行管理,梳理纳入党群服务中心入驻工作;负责抽派人员工作管理、纪律管理,加强事项督查督办;做好群众接待和办理事项分解、交办、回复、化解工作。
(三)规划建设办(负责人:蒲磊)。负责组织编制园区开发建设发展和环境治理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业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储备及土地利用报批工作。负责政府性投资工程项目的可研、环评、规划、设计、预算、评审、立项、招投标工作。负责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及安全目标责任书的签订,日常安全生产检查、监管,整理收集安全生产各项资料,处理安全责任事故;负责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和工程质量、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和备案工作,参与工程量的确认、签证和工程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入驻企业规划审定工作;监督管理工程项目、在建企业严格按照审定规划方案实施建设,对违规行为进行督促整改。负责园区工程建设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工作。负责园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编报及迎检工作。负责园区内建筑企业、建设监理企业、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审查及备案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园区承建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推进工作,负责与相关部门协调,及时做好企业用地红线的划定工作;配合拆迁办做好用地红线内地面附着物的清理工作(含电力、广电、自来水等杆线、管道的改迁)。负责政府新投资项目的入库编制上报及迎检工作。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企业服务办(负责人:徐金凤)。宣传贯彻执行《劳动法》以及国家、地方劳动保障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依法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指导园区入驻企业完善制定劳动人事管理规章制度;指导园区内入驻企业的劳动人事工作。负责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劳动安全保护的监察、监督,管理园区人才劳务市场和建设劳务管理;指导并管理有关单位的人员计划;协调处理企业劳务、伤亡纠纷。负责园区招商工作,做好招商引资政策的宣传及解释工作,负责招商活动策划;负责对外的联络,收集招商引资信息、积极跟踪对接招商项目。负责新入驻企业的论证洽谈、选址、用地安排协议的签订,参与企业建设前期立项、环评、安全、消防的审查报批等工作,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实施必要的监督管理。配合规划办监督管理企业按照规划设计方案实施建设。负责做好入驻企业技改扩能、安全、招工、融资、上市等相关服务工作;负责企业投资生产经营情况的统计工作,指导企业搞好建设和生产经营。负责入驻企业(含租用厂房的经营企业和个体户)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安全目标责任书的签订,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检查,整理收集安全生产各项资料,配合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处理安全责任事故。负责做好入驻企业水、电、气等要素保障的协调服务工作;负责企业各类安全工作的指导和监管,负责做好入驻企业的办证服务工作;负责抓好开工企业的项目推进工作。负责各类迎检的准备工作(包括展板、介绍、线路、环卫等)。协助党政办、党群工作部做好园区非公企业的党务和组织建设工作。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拆迁办(负责人:单明全)。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县有关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相关政策。负责组织、拟定辖区居民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方案。负责征地红线范围内的居民房屋的拆迁工作,协调好各种管网的改迁工作,严格依法开展入户调查、清点、丈量、计算兑付、补偿协议签订、房屋拆除等工作。负责安置房的分配工作,并协助安置群众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做好安置房分配的结算工作。负责处理拆迁安置相关问题。负责建立拆迁档案制度,严格做好档案的管理工作。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社会事务办(负责人:陈宇)。负责园区民政、卫计、妇幼、残联、优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社会事务工作。负责园区失地农民生活保障工作,负责对各类新增人口、户籍变动进行初审把关。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管理和协调社区各项工作,督促和指导社区完成党工委和管委会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管理社区工作干部,组织对社区和社区干部的年度考核。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就业和劳动保障中心(与社会事务办合署办公)。负责管理辖区内社会保障工作、劳动保障信息网络建设,建立劳动保障数据库,收集和提供劳动力供求信息,为辖区内失地农民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服务,发布社区就业信息。负责辖区内的劳动力资源统计,建立规范化管理工作制度和台账,为辖区内失地农民开展求职登记和用人单位用工登记服务。根据园区发展规划,指导社区开展劳动保障服务工作,结合辖区内实际,开发就业服务岗位,兴办社区就业实体,动员组织未能继续升学的新增劳动力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组织开展就业服务。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安全生产办公室和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负责人:何倩)。负责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制定下发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文件,统筹安排入驻企业(含租用厂房的经营企业和个体户)、在建工程、在建企业、九小场所等年度安全责任书的签订,协调县级相关部门和中心内设相关科室指导、规范生产企业、在建工程、在建企业、九小场所的安全生产和经营,督促中心内设相关科室排查相关领域的安全隐患,并督促整改,各类安全生产统计数据的上报工作,片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安全社区、路长制(道路安全)、河长制(河(湖)道安全、防溺水)、林长制(森林防灭火)、食品安全、地质灾害、防汛抗旱、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燃气安全、防止一氧化碳中毒、危化品安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和企业安全生产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负责辖区内环境保护项目材料的编制、填写与申报,监督检查辖区范围内企业的污染治理,对存在环保不达标的企业进行复查并发放环保问题整改通知书,并定期回访,形成整改台账,实时跟进中省市县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进度,每周报送环保问题整改进度,并不定期复查,形成整改台账,完成园区环保日常巡察工作并形成记录,督促社区进行环保日常巡察工作,收集和整理社区环保网格员的巡察日志和相关环保资料,收集排污企业信息,建立重点污染源监控企业台账,配合经科局开展专项巡察,完成排查挥发性有机物替代工作,协助生态环境局完成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防治、重污染天气巡察等相关工作,并协助进行调查处理,设立污染源管理台账,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定期对企业雨污管网排污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协助调查处理涉及环境保护12345、来信来访、环境污染纠纷、投诉,提出处理意见,及时处理并回复环保相关信访问题,调解辖区内环境污染纠纷,减少环境信访数量,组织、指导和协调辖区内环境保护教育、宣传工作,营造人人关注环保、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负责片区生态环境保护、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大气污染防治、秸秆禁烧、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城市“五烧”(烧秸秆、烧垃圾、烧纸钱、熏腊肉、放鞭炮)等方面工作。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