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信息
办公地址:蓬南镇南府街65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 ,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25-5480002, 0825-3150063(便民服务咨询)
单位领导
(一)党委书记 唐松林
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二)党委副书记、镇长 向明全
主持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工作,完成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李广清
主持人大全面工作。分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分工负责农业农村、水利、河(湖)长制、气象、农业统计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工作,完成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党委副书记 张业洪
协助党委书记主抓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分管社会事务和社会治理办公室(社会事务),分工负责巡视巡察整改、审计整改、民政、残联、关工委、工会、南潼高速建设等工作,联系耕地进出平衡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环境保护等工作,完成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林 伟
分管镇纪委、监察室;分工负责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工作,完成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六)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伍孝国
协助党委副书记抓好党建工作。分管党建工作办公室,分工负责党建、政工人事(人事档案)、机构编制、党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工作,完成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七)党委委员、宣传统战委员、人大副主席 范 悦
协助人大主席做好人大工作。分管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宣传文化服务中心;分工负责机关事务、目标绩效管理、效能建设、保密、档案管理、财务、国资、乡村振兴、意识形态、宣传、文化、精神文明、统战、民宗、妇联、团委、综合统计、固定资产投资、经济发展、科技、金融、税务、商务经合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工作,完成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八)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吕德胜
分管社会事务和社会治理办公室(社会治理)、综合执法办公室,分工负责社会治理、扫黑除恶、信访维稳、网格化服务管理、防邪、国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依法治理、综合执法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工作,完成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九)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梁 豪
分管镇村建设办公室,分工负责人民武装、退役军人、城镇管理、镇村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田长制、林业(林长制)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工作,完成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副镇长、公安派出所所长 唐 银
协助抓好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社会治理、交通管理工作,分工负责消防救援、反电诈、禁毒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工作,完成党委交办其他工作。
(十一)副镇长 谢盛全
分管应急管理办公室、重点产业和项目服务中心,分工负责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生态环境、道路交通、发改、工业、水电气要素保障、市场监管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工作,完成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二)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杜建中
协助做好城镇管理工作。分管便民服务中心、宣传文化服务中心(教育、卫健),分工负责教育、医疗、卫生健康、疫情防控、义务献血、医保征收、行政审批、便民服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民工服务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工作,完成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职能职责
(一)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加强对村民委员的指导,培育、提高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
(二)科学制订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督,培育提升市场功能,搞活市场流通,推广农业技术,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农民发展现代农业,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三)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综合治理体系探索和建设,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开展脱贫攻坚和社会救助,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四)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镇村规划建设等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五)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六)抓好乡村振兴,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打造公共服务型政府。
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人:待定)
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保密、后勤保障等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机关财务工作;负责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及管理、财政收支管理、财务审计、政府采购、政府性债券债务管理、财政性资金使用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本级会计统一核算事务、有关资金发放;负责镇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负责镇行政事业机构和其他组织的预算外资金的管理;负责对村(社区)级组织财政扶持资金、村(社区)级“三资”的日常监管及村级财务审计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党建办公室(负责人:肖韦月)
负责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纪检监察、宣传、统战、精神文明建设、巡察、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党务(政务)公开、目标绩效等工作;负责基层党的组织建设工作,落实基层党建责任制;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社会事务和社会治理办公室(负责人:蒋丽)
负责公共事务管理;负责民政、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救济救助、残疾人、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儿童关爱、老龄等社会事务工作;指导便民服务
(四)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负责人:余亚辉)
负责管理经济工作,拟订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村和农业生产工作;负责经济建设、经济合作和服务工作;负责产业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综合统计、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工作;负责推进、落实基层供销合作社建设和发展;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镇村建设办公室(负责人:周强)
贯彻执行镇村规划建设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负责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镇村房屋建筑、农房改造、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镇村住房风貌管控及古建筑、古民居、古村落保护和利用,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负责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等工作;落实河(湖)长制相关工作;牵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蒋虎城)
负责公共安全工作,负责应急体系建设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地震和地质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消防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管理等工作;负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相关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综合执法办公室(负责人:张洋彬)
负责统筹协调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以镇政府名义集中行使法定行政执法事项和依法下放的县级行政执法事项,开展相关执法工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执法工作规范化建设;负责其他派驻机构和县级部门的执法协调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