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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蓬溪县普安街道办事处

单位信息

办公地址:蓬溪县蜀北中路592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25-5393086

单位领导

党工委书记  唐东军:主持党工委全面工作,负责党管武装工作。联系县委办。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张  旭:主持办事处全面工作。负责审计工作。完成党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县政府办、县审计局、县财政局。

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王向阳:负责人大工委全面工作。分管全面深化改革、金融、经济信息化与科技、商务与经济合作、统计调查、固定资产投资、邮电、通讯、自来水、电力等工作。完成党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县人大常委会、县经科局、县金融服务中心、县商务经合局、县统计局、县国调队、县邮电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赤源水务公司、蓬溪供电公司。

党工委副书记  周洪波:分管基层党建、基层治理、巡视巡察、社会工作综合服务、老干部、关心下一代、政协、群团、城乡建设、燃气、城市管理(物业管理)、重大项目建设、拆迁安置、自然资源和规划、田长制、林长制、街长制、发展和改革等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县政协机关、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县总工会、县委老干部局、县关工委、县妇联、县科协、团县委、县发改局、县自规局、县住建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住房保障中心、港华燃气公司。

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部长、副主任  梁勤波:负责人武部全面工作。分管国防动员、民兵预备役、退役军人事务、双拥、内务、档案、机要、保密、地方志、国有资产、机关节能、生态环境保护、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垃圾分类、卫生健康等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县人武部、县国动办、县退役军人局、县机关事务中心、县地方志办、县档案馆、县机要局、县保密局、县国资事务中心、蓬溪生态环境局、县卫健局。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李  丽:协助党工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负责纪工委全面工作。分管纪检监察、政务公开、作风效能建设、目标绩效、优化营商环境、干部工作纪实考核等工作。完成党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县纪委监委、县委绩效办。

党工委委员、政法委员  张  龙:协助周洪波同志抓好基层治理、社会工作。分管政法(依法行政、法治建设、扫黑除恶、多元化解、综治、防邪)、平安建设、维稳、禁毒、反诈、网格化管理、政务热线、信访等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禁毒办、县维稳办、县司法局(县依法治县办)、县信访局、县交警大队、县热线中心。

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人大工委副主任  杜  鹃:协助王向阳同志抓好人大工委工作,协助周洪波同志抓好基层党建。分管党务、组织、编制、宣传、意识形态、理论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国防教育、社科、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文化广电旅游、教育体育、统战、民宗、外事侨务、政工人事、“两企三新”党建等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编办、县教体局、县文广旅游局、县侨联、县社科联、县文联、县融媒体中心、县网信办。

副主任 王钱军:分管应急管理(安全、消防、应急救援、森林防灭火、防汛减灾)、交通、路长制、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水利、供销、气象等工作。联系县应急局、县交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水利局(县防汛办)、县供销社、县农能事务中心、县气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大队。

社区事务和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李  艳:负责社区事务和便民服务中心全面工作。分管行政许可、公共服务、行政确认、大数据、社会工作、民政、老龄、残疾人服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就业创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农民工服务、医保。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县委社工部、县行政审批和数据局、县民政局(老龄办)、县残联、县人社局、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县农民工服务中心、县医保局。

职能职责

(一)街道党工委依据《四川省街道党工委工作规则(试行)》,聚焦基层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基层治理、平安法治等主要职能,履行以下职责:

1.坚决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

2.讨论决定加强党的建设、保障经济建设、推动城乡融合、组织公共服务、实施公共管理、维护公共安全、动员社会参与、指导基层自治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3.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工作,提高党员队伍建设质量,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有效实现党的领导的坚强战斗堡垒。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

4.领导人大街道工委、街道办事处以及人民武装等组织的工作。加强对社区党组织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支持和保证本街道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

5.加强对统一战线工作和群团工作的领导。

6.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和管理干部。加强对社区工作者的管理、监督、考核。抓好优秀人才的引进、培养、使用、服务工作。

7.加强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领导,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话语权,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8.密切联系群众,建立健全群众工作机制,加强民生保障,优化社区公共服务体系。积极发展基层民主,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完善基层直接民主制度和工作体系。

9.加强党建引领城市基层治理,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深化居民小区治理,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基层治理共同体。

10.加强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有效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1.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街道办事处主要行使以下职责:

1.统筹区域发展。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参与辖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加强农业农村工作,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2.强化民生服务。组织实施各项公共服务,落实民生保障政策。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积极构建公共服务均等化体系。健全完善为民服务体系,加强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

3.维护社会稳定。依法开展公共安全、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监管、应急管理等工作,保障公民和各类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行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加强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4.实施综合管理。依法履行上级赋予的行政执法权限,统筹协调派驻机构和派驻人员,依法开展综合执法,做好监督检查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动员各类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引导单位履行社会责任。

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人:杨  立)。负责基层党的组织建设工作,落实基层党建责任制;负责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基层治理相关工作;负责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纪检监察、宣传、统战、 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党政办公室(负责人:陈翔宇)。负责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文秘、会务、机要、财务、绩效考核等工作;负责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档案管理、群众接待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贯彻执行各项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负责编报年度财政收支预(决)算并组织预算执行;负责各项强农惠民资金的审核发放和项目建设资金监督管理;负责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国有资产、债权债务、工商税务工作;接受委托代管社区(村)财务、债权债务和集体资产;负责财政信息公开;组织实施辖区相关专业统计调查及各种普查和专项调查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人:赵  静)。负责民政、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社会救助、残疾人、老龄、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社会事务工作;指导辖区政务服务工作,负责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等工作;负责统筹推进社区(村)管理工作,指导、推进社区(村)自治、社区(村)服务和换届选举等工作;负责培育、孵化、发展社会组织;负责居(村)民委员会建设,指导其开展工作;协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美丽乡村建设,开展乡村振兴有关问题调研和政策研究;负责农村和农业生产工作,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负责农业和农村发展规划实施,农村土地承包、农村集体资产及财务管理、农村宅基地管理等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社会治理和物业指导办公室(负责人:毛  燕)。负责依法治理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秩序稳定;负责辖区平安建设、禁毒、防邪等工作;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承办上级交办、转办的信访件,负责信访人员的思想疏导、矛盾化解工作;负责政府服务热线的交办、处理、回复工作;负责宣传贯彻城市管理法规、条例,落实城市建设管理目标责任;负责综治公共平台日常管理协调工作;负责网格化管理工作;承担小区治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小区治理体制,推动成立小区业主组织,分类实现小区物业化管理;指导、协调辖区业主委员会相关工作;协调社区建设与物业管理的关系;配合住保部门调解处理物业管理纠纷;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何景衡)。负责公共安全工作,负责应急体系建设和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体系;负责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地震和地质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消防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管理等工作;负责 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相关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综合执法办公室(负责人:范光伟)。负责协调、配合城市管理、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等职能部门管理执法工作;负责其他派驻机构和县级部门的执法协调工作;负责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社区事务和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负责人:李  艳)。牵头承担街道便民服务工作,负责卫生健康、民政、残联、社会保障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工作;承担审批服务窗口建设及管理工作,指导社区(村)便民服务站工作;协助推进基层党建,指导社区(村)党群服务站开展工作;承担基层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服务工作;协助落实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措施,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档案移交、党员教育等管理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