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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赤城镇

单位信息

办公地址:蓬溪县赤城镇中河街79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25-5428082

单位领导


刘  鑫同志: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胡坤兵同志:主持政府全面工作,完成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米国军同志:主持人大主席团工作,分管城乡征拆、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重点企业及牵头处理下东相关遗留问题等工作。对接县人大机关、县政府办等。联系中河街社区、长岗村、屏风村。完成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何清兰同志:负责政协赤城联络组工作,分管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水利、林业、供销等大农业工作,以及工会、财务、审计、气象、政工人事等工作。对接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自规局(林业)、县供销社等农口部门,以及对接县政协机关、县总工会、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委编办。联系上河街社区、西街社区、莲珠桥村、周家店村。完成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何高瓴同志:分管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负责赤城镇纪委工作。督促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蓬溪县委、赤城镇党委工作落实。联系滨湖社区、青莲村、龙门垭村。完成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贾  丹同志:分管宣传、统战、文化、教体、卫生健康、精神文明建设、旅游、广播电视、文物保护、网络信息安全、新媒体管理、民族宗教、工商联、侨务、妇联等工作,对接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教体局、县卫健局、县文广旅游局、县融媒体中心、县工商联、县社科联、县文联、县侨联等。联系油坊沟社区、长青村、下东社区。完成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唐  涛同志:分管政法、社会事务、基层治理、综治信访、扫黑除恶、禁毒、纠纷调解、普法宣传、依法治理、社会风险防范、12345政府服务热线、铁路护路、残疾人事务、老龄、网格员等工作。对接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信访局、县效能办、县民政局、县委社会工作部等。联系顺东街社区、南北街社区、金仙村。完成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徐圣棋同志:分管人民武装、退役军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森林防火、消防、路长制、发改、统计(普查)、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金融、科技(知识产权)、通信、水电等工作。对接县人武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统计局、国调队、县发改局、县经科局、县科协、移动、电信、联通、水务公司、电力公司、县邮政公司、县金融服务中心、银行等。联系玉泉社区、下店子村、唐家沟村。完成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常逸宇同志(挂职):代管办公室、党建、组织、驻村帮扶、目标考核督查、党史、保密、机关事务、电子政务、政务公开、党务公开、村务公开、团委、村社区阵地建设、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老干部、关心下一代、老协、老体协等工作,对接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绩效办、县委党研室、县委保密机要局、县行政审批和数据局、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团县委、县委老干部局、县档案局等。联系长发店村、凉风垭村。完成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陈  伟同志:分管人大主席团日常工作、城乡规划建设、城市管理、“三无小区”“自管小区”治理、自然资源、CD级危房改造项目和土坯房项目、土地整理、天然气、公租房廉租房、交通运输、商贸流通、招商引资、营商环境等工作。对接县人大、县住建局、县综合执法局、县自规局、县交运局、县商务经合局、港华燃气等。联系下河街社区、长兴村、禹城村、水楼村。完成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邓季松同志:主持赤城派出所工作,协助分管综合行政执法、扫黑除恶、综合治理、禁毒、维稳信访等工作。对接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综合执法局等。完成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李 华同志:分管劳动保障(医保、社保、就业(公岗人员、保洁员)等)、农民工服务(含农民工党建)、食品药品、市场监管等工作。对接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县农民工服务中心、县市场监管局等。联系长虹村、紫槽村、水口村。完成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李 松同志:分管环境保护、城乡人居环境治理工作,协助党委副书记何清兰同志开展农业农村相关工作。对接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自规局(林业)、县供销社等农口部门。联系五雷寨村、响堂沟村、白毛沟村、两河口村。完成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职能职责


镇党委依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主要行使以下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乡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和决定本乡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乡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乡镇党委研究讨论后,由乡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乡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4.加强乡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乡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乡镇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6.领导本乡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境、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镇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主要行使以下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人:文波)。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保密、后勤保障等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机关财务工作;负责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及管理、财政收支管理、财务审计、政府采购、政府性债券债务管理、财政性资金使用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本级会计统一核算事务、有关资金发放;负责镇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负责镇行政事业机构和其他组织的预算外资金的管理;负责对村(社区)级组织财政扶持资金、村(社区)级“三资”的日常监管及村级财务审计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人:曾施)。负责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纪检监察、宣传、统战、精神文明建设、巡察、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党务(政务)公开、目标绩效等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基层党的组织建设工作,落实基层党建责任制;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社会事务和社会治理办公室(负责人:刘欣)。负责公共事务管理;负责民政、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救济救助、残疾人、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儿童关爱、老龄等社会事务工作;指导便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工作,负责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等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秩序稳定;负责依法治理、法治宣传教育、矛盾多元化解、平安建设、禁毒、防邪、信访等工作;负责综治公共平台日常管理协调工作;负责网格化管理工作;负责统筹推进社区管理工作,推进社区自治、社区服务和换届选举、居民委员会建设等工作;承担小区治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小区治理体制,推动成立小区业主组织,分类实现小区物业化管理;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负责人:王鹏)。负责管理经济工作,拟订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村和农业生产工作;负责经济建设、经济合作和服务工作;负责产业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综合统计、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工作;负责推进、落实基层供销合作社建设和发展;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镇村建设办公室(负责人:胡安成)。贯彻执行镇村规划建设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负责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镇村房屋建筑、农房改造、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镇村住房风貌管控及古建筑、古民居、古村落保护和利用;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负责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等工作;落实河(湖、田)长制相关工作;牵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人:王雪连)。负责公共安全工作;负责应急体系建设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地震和地质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消防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管理等工作;负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相关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综合执法办公室(负责人:李春雷)。负责统筹协调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以镇政府名义集中行使法定行政执法事项和依法下放的县级行政执法事项,开展相关执法工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执法工作规范化建设;负责其他派驻机构和县级部门的执法协调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设置4个直属公益一类事业机构,具体是:

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落实各项便民服务措施,办理各类便民服务事项;负责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负责便民服务点的管理指导;负责面向党员群众提供相关政策咨询,组织实施党群活动和服务;负责退役军人服务管理、权益保障、信息采集、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服务等相关事务工作;负责农民工输出、培训、维权、回引及返乡创业服务等工作;协调做好劳务对接,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与输出;组织开展农民工劳务品牌、职业技能和创业技能培训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指导农业产业化结构调整,负责农业、林业、水利、渔业、畜牧、统计等综合服务工作;负责参与制定农业技术推广计划、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技术宣传,提供农业技术、信息咨询服务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机具的试验、示范;指导辖区农业技术综合服务机构、农民技术员、群众性科技组织等的农业技术推广活动;承担乡村振兴、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设施管理维护、植物病虫害和动物疫病防治、检疫、屠宰管理、森林资源管理、林木采伐监管、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病虫害处置、农业机械管理、水产发展等涉农事务性工作;负责供销合作社工作,抓好基层组织及经营服务网点建设,加强指导服务;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宣传文化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负责宣传贯彻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教育、文化旅游等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文化旅游、教育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科技等相关事务工作;负责辖区文艺团体的管理服务、教育培训,负责挖掘培植社区、小区文化;承担基层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服务工作,做好理论宣讲、教育服务、文化服务、科技服务、健康服务、法律服务、志愿服务等工作;拟定年度公益性文化项目实施计划,组织开展多形式的文娱体育活动和宣传教育活动;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重产业和项目服务中心:负责镇村重点产业和重点项目的规划、建设和发展等事务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