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信息
办公地址:蓬溪县政通街88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25-5900801
单位领导
(一)郭志勇: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及综合核算。
(二)王琴: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工业统计、农村经济统计、能源统计、科技统计、贸经统计、服务业统计、文化产业统计、人口和劳动工资统计、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房地产统计、建筑业统计、计算机及网络建设、普查中心、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乡村振兴监测、社情民意调查、两纲监测、统计学会、招商引资、联系乡镇和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局工业与投资统计股、普查中心、社情民意调查中心。
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统计制度、统计标准;起草全县统计工作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县统计规划、地方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组织实施乡镇、县直部门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核报批工作;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二)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严格执行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做好全县地区生产总值的核算工作,整理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能源、投资、人口、收入、价格、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领域的统计调查,建立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对重点区域和重要领域实施监测评价,牵头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旅游、教育、卫生、邮电、交通运输、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基本统计资料。
(四)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普查和重大国情国力专项调查,组织实施全县投入产出调查和社情民意调查。
(五)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依法对各乡镇、园区、县直部门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六)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监测,定期发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咨询建议,向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七)监督检查乡镇和各部门的统计工作;协助管理各乡镇、园区、县直部门统计工作人员;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职称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等相关工作,加强和推进全县统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统计交流与合作。
(八)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拟定全县各乡镇、各部门统计数据网络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地方统计信息化建设。
(九)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内设股室共计3个:办公室、综合核算与政策法规股、工业与投资统计股(农村经济统计股、能源环境监测统计股、贸易外经与社会事业统计股)
(一)办公室(负责人:张悦)。承担人事、教育、财务、文秘、宣传、会务、政务信息、档案管理以及综治、安全、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组织实施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协调机关政务和后勤管理;负责行政效能建设、政务督办和绩效管理工作;制定局年度工作计划等工作。
(二)综合核算与政策法规股(负责人:刘军)。草拟全县统计规范性文件和重要的统计工作文件;拟订全县统计重大业务的政策措施;承担行政复议、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制度和国家统计标准;拟订全县统计制度改革规划,制定地方统计制度和地方统计标准;组织实施全县统计调查业务的设计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各乡镇、园区、县直部门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的审核报批工作。整理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运行的监测预警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对统计数据的使用和提供进行管理、审核;汇总整理全县的经济、科技、社会综合性统计资料。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数据质量的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对乡镇、县直部门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实施全县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调查数据,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检查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牵头组织统计改革法治衔接工作,承担统计改革相关任务,会同县政府目标管理部门对乡镇、县政府各部门进行目标考核。
(三)工业与投资统计股(负责人:黄传慧)。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农业、农村经济、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服务业、商品市场、人口、工资、劳动力以及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