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信息
办公地址:蓬溪县蜀北下路306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25-5435995
单位领导
党组书记、局 长 岳松:主持民政局全面工作。联系指导崇雅康养中心、城东中心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鑫:负责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关等社会组织登记和执法监督、慈善事业等工作。负责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环境保护。负责对所分管股室工作人员开展思想、作风、纪律培训教育与监督考核。完成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负责联系指导新会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如亲养老康复中心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 柏福:负责分管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务、党风廉政建设、统战、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调查等工作。负责分管人事(含人才队伍建设、机构编制、劳务、职业健康、在职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作风纪律等)、意识形态(含宣传思想、精神文明建设等)、目标绩效考核、电文、信息、保密、机关内务、档案、党史政研、政务公开、节能减排、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群团(工青妇)、义务献血、财务审计、安全工作、依法行政(含依法治县、信访、12345热线办理、禁毒防邪、矛盾纠纷、放管服等)。负责分管低保、临时救助、失地农民保障、残疾人保障、麻风病患者、社会保障专项扶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惠民惠农“一卡通”、精简退职人员退休金发放等工作。负责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环境保护。负责对所分管股室工作人员开展思想、作风、纪律培训教育与监督考核。完成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负责分管党建、纪检、办公室、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股、县救助管理站。联系指导局机关党支部、大石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任隆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工作。
党组成员、县委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副书记 柏兵:负责分管殡葬改革、公墓建设、门楼牌管理、区划勘界、地名管理、婚姻登记、生态环境等工作。负责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环境保护。负责对所分管股室工作人员开展思想、作风、纪律培训教育与监督考核。完成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负责分管社会事务区划地名股、县婚姻登记中心、县殡葬服务中心。联系指导殡葬服务中心党支部、明月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天福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工作。
县社会救助中心主任 李静:负责分管老龄工作、特困人员供养、养老机构管理(含养老项目建设、养老机构安全等)、老年高龄服务(含关爱照护、老年人福利、高龄补贴发放、百岁老人关爱等)、福利彩票。负责儿童福利(含收养登记、孤儿、留守儿童、未成年人等关爱救助等工作)。负责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环境保护。负责对所分管股室工作人员开展思想、作风、纪律培训教育与监督考核。完成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负责分管老龄工作与养老服务股、儿童福利股、县老年大学。联系指导离退休支部、蓬南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金桥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湖边养老中心、康乐养老中心工作。
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连续性,县民政局班子成员实行AB岗负责制,即在A岗责任人因出差或其他原因离岗期间,由B
职能职责
县民政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和县委决策部署,把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县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牵头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标准,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订全县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组织拟订全县行政区划优化设置建议方案,按照管理权限牵头负责全县行政区划设立、命名、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报批工作。按照管理权限确定、公布行政区划代码,组织并指导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全县地名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五)拟订全县婚姻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六)拟订全县殡葬管理政策措施、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七)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拟订全县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管理,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八)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县民政局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
(九)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全县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
(十)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办理儿童收养登记工作。
(十一)组织拟订促进全县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措施,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依法依规负责全县康复辅助器具行业和社会福利、养老服务、殡葬服务、救助管理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人:禹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新闻宣传、保密、信息、绩效管理、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对外交流合作、有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幕工作。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信访事项的接待、处理、分析、排查和化解,督查督办重大信访案件,协调处理有关民政的群体性突发事件,指导全县民政系统信访工作。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承担行政执法监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行政调解等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报备和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并监督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承担民政信息化、统计管理和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预决算、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民政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教育培训、劳动工资、科技管理及队伍建设等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务和群团工作。
(二)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股(负责人:敬俊)。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力者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承办中央、
(三)儿童福利股(负责人:岳俊芳)。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并监督儿童福利机构、儿童收养登记、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办理儿童收养登记工作。承担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四)社会事务和区划地名股(负责人:朱洪武)。拟订全县婚姻、殡葬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拟订殡葬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并监督婚姻登记机关、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承担全县婚姻登记信息管理工作。承担殡葬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全县行政区划优化设置建议方案,按照管理权限承担全县行政区划设立、命名、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按照管理权限确定、公布行政区划代码,组织并指导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监督管理地名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遂宁市蓬溪县行政区划图。拟订全县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执法监督,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负责指导社会组织的管理和执法工作。负责社会组织信息管理。拟订促进全县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措施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承担需要以政府名义出面的涉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有关工作。
(五)老龄工作与养老服务股(负责人:梁诚)。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推进全县老龄事业发展。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宣传教育,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承担城乡老年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老年人教育和敬老、孝老、爱老宣传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全县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并监督实施,健全为老志愿服务基本制度。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帮扶和关爱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并监督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承担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