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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荷叶乡

单位信息

办公地址:蓬溪县荷叶乡荷花街8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25-5446082

单位领导


李中明  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唐  毅  党委副书记、乡长:主持政府全面工作,完成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廖祖军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主持人大全面工作,卫生(医疗保险)、教育、劳动保障(就业)等工作。对接县人大、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教体局、县医保局,联系平桥村,完成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陈姿因  党委副书记:负责巡察、审计、人事编制、干部管理与考核、分管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含小额信贷)、村镇建设管理和住房保障(CD级危房改造)、自然资源规划管理(土坯房整治、林业、不动产登记)、办公室(目标绩效管理、档案、保密、信息、地方志)、机关内务(含伙食团)、工会,抓好机关效能建设、党风廉政建设、“12345”热线、督查工作,协助抓好财务工作。对接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编办、县委巡察办、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自规局、县住建局、县档案馆、县直机关工委、县总工会、县政府办效能建设事务中心,联系荷花街社区,完成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张志宏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负责政法工作(含普法、法治建设、依法治乡、综治、扫黑除恶、禁毒、防邪、平安创建、信访维稳、雪亮工程、矛盾纠纷调处等),分管生态环境(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污水处理厂、秸秆禁烧)、应急工作(安全、消防、地质灾害、森林防火、救灾、突发事件处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对接县委政法委、县生态环境局、县信访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大队,联系青溪村,完成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杜  瑶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主持乡纪检监察工作,对接县纪委监委机关,联系涪兴坝村,完成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王俊杰  党委委员、组织宣传统战委员、人大副主席(提名):负责基层党建、农村党员发展、组织、群团、关工、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网络安全、中心组学习)、统战(民族宗教、政协、侨务及台湾事务)、党务政务公开、文化旅游(广播电视)、驻村帮扶、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工作。对接县人大、县政协、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团县委、县妇联、县文广局、县融媒体中心,协助杜瑶同志联系涪兴坝村,完成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马小虎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乡长:负责民兵武装工作,分管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分管民政、残联)、工业经济及发展改革工作(固定资产投资)、人民防空、场镇建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及移民后扶(新农村建设)等工作。对接县人武部、县残联、县红十字会、县发改局、县民政局、联系青溪村,完成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黄  靖  党委委员、副乡长: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畜牧兽医、农电、农机、农技、农经和农村财务、三权制度改革、产业发展)、林长制、供销社、统计(调查)、厕所革命、经科,牵头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集体经济增收工作。对接县农业农村局、县经科局、县供销社、县统计局、国调队,电力公司,联系定水村,完成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周厚宇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联系农民工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分管交通运输(农村公路建设、道路交通安全、路长制)、水务(河长制、防汛、山洪灾害、砂石改制)、自来水、气象、招商引资(商务经合)、工商联、燃气安全、市场监管、科技等工作,牵头巩固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及后期扶持工作。对接县科协、县工商联、县社科联、县交运局、县水利局、县商务经合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农民工服务中心、县气象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行政审批局,协助杜瑶同志联系涪兴坝村,完成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职能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乡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二、讨论和决定本乡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乡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乡镇党委研究讨论后,由乡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三、领导乡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四、加强乡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乡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乡镇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六、领导本乡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七、乡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主要行使以下职责: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三)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四)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六)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七)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荷叶乡设置6个党政综合办事机构和4个直属公益一类事业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事机构

(一)党建工作办公室(党政办公室)(负责人:周德忠):负责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纪检监察、宣传、统战、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基层党的组织建设工作,落实基层党建责任制;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保密、后勤保障等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巡察、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党务(政务)公开、目标绩效等工作;负责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人:潘敏):负责统筹协调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以乡政府名义集中行使法定行政执法事项和依法下放的县级行政执法事项,开展相关执法工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执法工作规范化建设;负责其他派驻机构和县级部门的执法协调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社会事务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负责人:李钱江):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秩序稳定;负责依法治理、法治宣传教育、矛盾多元化解、平安建设、禁毒、防邪、信访等工作;负责综治公共平台日常管理协调工作;负责网格化管理工作;负责公共安全工作,负责应急体系建设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地震和地质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消防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管理等工作;负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相关工作;负责公共事务管理;负责民政、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救济救助、残疾人、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儿童关爱、老龄等社会事务工作;指导便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工作,负责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等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人:唐广):负责管理经济工作,拟订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村和农业生产工作;负责经济建设、经济合作和服务工作;负责产业发展、脱贫攻坚巩固、乡村振兴、综合统计、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工作;负责推进、落实基层供销合作社建设、发展;负责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负责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等工作;落实河(湖)长制相关工作;牵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牵头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镇村建设(规划)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潘敏):贯彻执行镇村规划建设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镇村房屋建筑、农房改造、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镇村住房风貌管控及古建筑、古民居、古村落保护和利用;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财政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徐晶晶):负责机关财务工作;负责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及管理、财政收支管理、财务审计、政府采购、政府性债券债务管理、财政性资金使用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本级会计统一核算事务、有关资金发放;负责乡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负责乡行政事业机构和其他组织的预算外资金的管理;负责对村(社区)级组织财政扶持资金、村(社区)级“三资”的日常监管及村级财务审计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纪检监察、人大、人民武装等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确保有专人负责相关工作;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按有关章程设置,相关工作由有关党政综合办事机构承担。

二、直属公益一类事业机构

(一)荷叶乡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人:周厚宇):牵头承担乡镇便民服务工作和承担退役军人服务等工作。

(二)荷叶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黄英):主要承担农技推广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服务等涉农服务工作。

(三)荷叶乡农民工服务中心(负责人:徐晶晶):主要承担农民工输出、培训、维权、回引及返乡创业服务等工作。

(四)荷叶乡宣传文化服务中心(负责人:邹鹏):主要承担宣传思想教育、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