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信息
办公地址:蓬溪县新会镇会宇街112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25-5397136
单位领导
肖 俊 党委书记
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人;对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耕地保护、禁毒、粮食安全、食品安全、森林防灭火等工作负总责。与党委副书记、镇长提名肖力源互为AB岗。
肖力源 党委副书记、镇长提名人选
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耕地保护、粮食安全、食品安全、森林防灭火、禁毒等工作第一责任人,完成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与党委书记肖俊互为AB岗。
唐 鹏 人大主席
主持镇人大主席团工作。负责发改(固定资产投资)经信(工业经济、科技、商贸流通、招商引资、电商);水利(防汛、河长制、移民后扶)、武引蓬船灌区建设、道路交通建设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与副镇长秦杨互为AB岗。
陈 刚 党委副书记
协助党委书记开展镇党委日常工作;负责党的建设和组织人事、目标绩效、干部值班、巡查、镇乡村振兴(厕所革命)、农业(集体经济、“三农”、双代管)、财务(村级财务管理)、一事一议、统计、审计、供销、气象、政协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与组织宣传统战委员、人大副主席杜静互为AB岗。
李艳华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主持镇纪委全面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人。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反腐倡廉、正风肃纪)建设工作,分管反腐倡廉、正风肃纪、作风建设、效能建设督查,分管干部监管等工作;完成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秦 杨 党委委员、副镇长
主持镇工会全面工作。负责卫健、教育、体育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与人大主席唐鹏互为AB岗。
王建军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负责政法(依法治镇、禁毒、防邪、信访维稳、综治中心、纠纷化解、法治建设、社区矫正、扫黑除恶、电信网络诈骗、12345政府服务热线)、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道路安全、森林防灭火)、应急管理(应急处理、抗洪抢险)、环境保护、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与武装部长、副镇长王熙互为AB岗。
王 熙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主持镇武装部全面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林权、地质灾害、村镇规划建设、农村建房等)、住建(危房改造、土坯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民政(残联、关工委、老体协)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与政法委员王建军互为AB岗。
杜 静 党委委员、组织宣传统战委员、人大副主席
负责党的建设(基层治理)、人事、宣传(党委中心组学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扫黄打非、文物保护、文广旅游。)、统战(民族宗教、外事)、群团(共青团、妇联)、机关内务(后勤接待、信息、政务公开、保密涉密、地方志、档案管理、机关食堂)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与党委副书记陈刚互为AB岗。
余海斌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暂不作分工安排。
职能职责
1.落实政策。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
2.促进发展。科学制订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督 ,培育、提升市场功能,搞活市场流通,推广农业技术,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农民发展现代农业,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3.维护稳定。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4.加强管理。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镇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5.提供服务。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公共产品,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内设机构
(一)设置5个党政综合办事机构
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纪检监察、宣传、统战、精神文明建设、巡察、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党务(政务)公开、目标绩效等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基层党的组织建设工作,落实基层党建责任制;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党政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保密、后勤保障等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机关财务工作;负责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及管理、财政收支管理、财务审计、政府采购、政府性债券债务管理、财政性资金使用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本级会计统一核算事务、有关资金发放;负责镇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负责镇行政事业机构和其他组织的预算外资金的管理;负责对村(社区)级组织财政扶持资金、村(社区)级“三资”的日常监管及村级财务审计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社会事务和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公共事务管理;负责民政、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救济救助、残疾人、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儿童关爱、老龄等社会事务工作;指导便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工作,负责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等工作;负责管理经济工作,拟定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村和农业生产工作;负责经济建设、经济合作和服务工作;负责产业发展、脱贫攻坚巩固、乡村振兴、综合统计、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工作;负责推进、落实基层供销合作社建设、发展;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负责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等工作;落实河(湖)长制相关工作;牵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公共安全工作;负责应急体系建设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地震和地质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消防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管理等工作;负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相关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社会治理和综合执法办公室。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秩序稳定;负责依法治理、法治宣传教育、矛盾多元化解、平安建设、禁毒、防邪、信访等工作;负责综治公共平台日常管理协调工作;负责网格化管理工作;负责统筹推进社区管理工作,推进社区自治、社区服务和换届选举、居民委员会建设等工作;承担小区治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小区治理体制,推动成立小区业主组织,分类实现小区物业化管理。负责统筹协调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以镇政府名义集中行使法定行政执法事项和依法下放的县级行政执法事项,开展相关执法工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执法工作规范化建设;负责其他派驻机构和县级部门的执法协调工作;镇村建设的职能:贯彻执行镇村规划建设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负责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镇村房屋建筑、农房改造、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镇村住房风貌管控及古建筑、古民居、古村落保护和利用;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人大、纪检监察、人民武装等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确保有专人负责相关工作;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按有关章程设置,相关工作由有关党政综合办事机构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