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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蓬溪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单位信息

办公地址:蓬溪县蜀北中路592号广电大楼七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25-5428972

单位领导

肖  敏(党组书记):主持县供销社党组全面工作。

周丽君(理事会主任):主持理事会工作。主持县供销社理事会全面工作。分管财务、审计、综合改革、乡镇赋能、社有企业、社有资产经营管理等工作。完成党组交办的其他任务。联系任隆镇、三凤镇、金桥镇、高升乡、荷叶乡。

方  奎(党组成员、监事会主任):主持监事会工作。主持县供销社监事会全面工作。分管党建、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组织、人事、编制、机关党支部、群团、老干部、关心下一代、民族宗教、办理、防邪、安全生产、保卫、消防、防汛、机关日常管理、作风建设、目标效能督查、乡村振兴等工作。完成党组交办的其他任务。分管办公室。联系鸣凤镇、宝梵镇、大石镇、吉祥镇、红江镇、天福镇、蓬南镇、群利镇。

吴红英(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分管流通服务网络建设、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社团组织服务及管理、行业指导、供销市场监管、金融互助、招商引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穗满公司等工作。完成党组交办的其他任务。分管经营管理股。联系赤城镇、文井镇、新会镇、普安街道办事处。

康爱萍(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分管宣传思想文化、意识形态、网络安全、精神文明、中心组学习、调查研究、主题教育、机关政务运行、目标绩效考评、法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保密、信息、档案、卫生健康、生态环境、云背篓公司等工作。完成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协助分管办公室。联系槐花镇、常乐镇、明月镇、蓬溪经开区金桥片区、蓬溪经开区上游片区。

职能职责

(一)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政策,研究制定本县供销合作社改革和发展规划,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供销合作经济的多种形式。

(二)组织供销企业认真做好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工作,引导农民进入市场参与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强服务体系建设,开拓城乡市场。

(三)按照政府授权,负责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行业管理。

(四)协调企业之间的关系,组织联合经营、集团化经营,发挥联合合作优势。

(五)搞好社有资产的营运和管理,维护供销合作社正当权益,保护企业合法经营、协调各方面经济关系,争取政府有关部门的扶持、保护和支援。

(六)加强行业领导干部的管理工作。

(七)组织开展各项专业培训,搞好职工教育,提高队伍素质。

(八)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理事会办公室(负责人:李淑红)。主要负责文书处理、综合协调、体制改革、政工、劳动人事、党务、纪检、监察、安全、工会、机关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具体做好文件草拟、社务信息、上传下达、公文处理、保密、文书、人事档案管理,综合改革、调查研究、干部职工教育与管理、劳动人事、党务、精神文明建设、人民来信来访、安全保卫、社会综治、法制建设等。

(二)经营管理股(负责人:黎烜邑)。主要负责企业综合业务的开发与经营、农产品采购加工、科技推广、质量、计量、标准、环保、食品卫生、财务会计、计划统计、资产管理、合作店管理等工作。具体做好传统业务的恢复经营,综合业务的开发,社有资产开发及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工商登记,证照变更,经济合同,物价管理,财务核算及审计,各项计划的编制与统计。

(三)监事会办公室(负责人:程钰洁)。主要负责监事会日常工作;负责起草监事会的有关文件,统筹协调依法治社、民主治社相关工作;负责了解并反映各监事会成员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组织监事会的调查研究,了解并反映理事会对《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章程》、供销合作社全国代表大会和临时全国代表会议决议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督导成员对理事会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组织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维护供销合作社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