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信息
办公地址:蓬溪县常乐镇常正街115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25-5475032
单位领导
党委书记冯波: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党委副书记、镇长蒋瀚林:负责镇政府全面工作,主抓镇村财务、乡村振兴等工作,完成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大主席(待定:由杨晓芹牵头负责):负责镇人大主席团日常工作。协助镇长分管镇村财务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副书记唐光辉:负责镇村党建工作。分管镇政协、巡察、党务公开、乡村振兴培训基地(党校第二校区)、精品村建设后续工作、自然资源管理及规划(国土、村建)、耕地保护、土地增减挂钩、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分管拱市联村日常事务。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熊雅丽:负责镇纪委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督促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镇党委工作落实。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人大副主席杨晓芹:负责镇组工、人事、群团工作。分管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群团(工会、共青团、妇联、关工、老龄)、机关事业单位考核、社会事务(民政、残联)等工作,协助人大主席分管镇村财务,做好人大相关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委员、宣传统战委员江娟:负责镇宣传、统战工作。分管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对外宣传、文化旅游、民族宗教、外事、文物保护、扫黄打非(文化)、社会事务(科教文卫)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待定:由姜耀代管):负责镇政法工作。分管政法、信访维稳、“一长五联”、基层治理、纠纷化解、综治中心、法治建设、社区矫正、反邪教、雪亮工程、扫黑除恶、扫黄打非(公安)、禁毒、电信网络诈骗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副镇长(待定:由蒋红全代管):负责镇武装、安全工作。分管武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森林防火、人防、消防,交通、路长制+警长制、农村合作医疗、社保、就业、农民工服务、统计、国调、食品安全、退役军人事务、双拥、业务项目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镇长刘正乾:负责镇农业工作。分管“三农”工作、乡村振兴(含领域内项目)、村集体经济组织、林业、秸秆禁烧综合利用、畜牧、非洲猪瘟防治、专合组织、土地流转、惠农补贴、退耕还林、农业产业化、农机农技、农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产业扶贫、农业政策性保险、“千万工程”、厕所革命等业务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镇长姜耀:负责镇机关内务、环保工作。分管目标绩效考核、项目年作风建设、保密涉密、机关事务、内宣、信息、政务公开、地方志、生态环境保护、基层环境卫生治理、镇村“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污染防治、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河长制(污染防治)等工作,作风建设、镇村效能(作风)建设、绩效考核、督查、干部日常管理与考核、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满意度测评。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谢金宏:负责镇工业、便民服务、项目建设工作。分管重大项目建设(负责镇域重大项目建设的对上协调、程序把关、验收审核)、农业园区建设、便民服务、政务服务、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工业、企业、科技、通讯、电力、水利、防汛抗旱、“一网通办”、供销社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职能职责
常乐镇党委、政府是党和国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党章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设置在常乐镇辖区的党的领导机关和国家基层政权机关,在本辖区内代表党和国家行使政治、经济和社会事务的全面管理职能。
(一)执行本级党的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上级党委及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
(二)宣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抓好本行政区域内党的建设,选拔和培养基层干部,抓好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团结全镇党员干部和群众,全面完成党和国家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党的建设和对共青团、妇联、民兵组织等群团组织的管理、指导工作。
(四)制定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社会事务管理、精神文明建设和财政、民政、公安、武装、司法、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五)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各种权利,处理其他由法律规定的事项。
(六)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致力促进本行政区域经济的发展。
(七)办理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
一、6个党政综合办事机构。
(一)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待定)。负责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纪检监察、宣传、统战、精神文明建设、巡察、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党务(政务)公开、目标绩效等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基层党的组织建设工作,落实基层党建责任制;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党政办公室(负责人:杨丽君)。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保密、后勤保障等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机关财务工作;负责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及管理、财政收支管理、财务审计、政府采购、政府性债券债务管理、财政性资金使用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本级会计统一核算事务、有关资金发放;负责镇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负责镇行政事业机构和其他组织的预算外资金的管理;负责对村(社区)级组织财政扶持资金、村(社区)级“三资”的日常监管及村级财务审计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负责人:陈贤)。负责管理经济工作,拟订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村和农业生产工作;负责经济建设、经济合作和服务工作;负责产业发展、脱贫攻坚巩固、乡村振兴、综合统计、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工作;负责推进、落实基层供销合作社建设、发展;牵头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贯彻执行镇村规划建设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镇村房屋建筑、农房改造、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镇村住房风貌管控及古建筑、古民居、古村落保护和利用;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负责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等工作;落实河(湖)长制相关工作;牵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社会事务和社会治理办公室(负责人:待定)。负责公共事务管理;负责民政、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救济救助、残疾人、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儿童关爱、老龄等社会事务工作;指导便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工作,负责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等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秩序稳定;负责依法治理、法治宣传教育、矛盾多元化解、平安建设、禁毒、防邪、信访等工作;负责统筹推进社区管理工作,推进社区自治、社区服务和换届选举、居民委员会建设等工作;承担小区治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小区治理体制,推动成立小区业主组织,分类实现小区物业化管理;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谭清强)。负责综治公共平台日常管理协调工作;负责网格化管理工作;负责公共安全工作,负责应急体系建设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地震和地质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消防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管理等工作;负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相关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综合执法办公室(负责人:刘华友)。负责统筹协调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以镇政府名义集中行使法定行政执法事项和依法下放的县级行政执法事项,开展相关执法工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执法工作规范化建设;负责其他派驻机构和县级部门的执法协调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3个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人:谢金宏)。负责落实各项便民服务措施,办理各类便民服务事项;负责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负责便民服务点的管理指导;负责面向党员群众提供相关政策咨询,组织实施党群活动和服务;负责退役军人服务管理、权益保障、信息采集、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服务等相关事务工作;负责农民工输出、培训、维权、回引及返乡创业服务等工作;协调做好劳务对接,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与输出;组织开展农民工劳务品牌、职业技能和创业技能培训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蒋红全)。指导农业
(三)宣传文化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负责人:张悦)。负责宣传贯彻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教育、文化旅游等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文化旅游、教育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科技等相关事务工作;负责辖区文艺团体的管理服务、教育培训,负责挖掘培植社区、小区文化;承担基层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服务工作,做好理论宣讲、教育服务、文化服务、科技服务、健康服务、法律服务、志愿服务等工作;拟定年度公益性文化项目实施计划,组织开展多形式的文娱体育活动和宣传教育活动;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