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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明月镇

单位信息

办公地址:蓬溪县明月镇望月街2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25-5471069

单位领导


镇党委书记邓孟文: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杜杨:主持镇人民政府全面工作,完成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唐林泉:主持镇人大主席团全面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规划、镇村建设、交运、天然气等工作,分管村建所、自规所,联系天然气公司,完成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镇党委委员、副书记张谋:负责党建、政协、移民后扶、农业产业化、农机农电、农村能源、粮食、畜牧、林业、水利、河长制、防汛、气象、双代管、供销社等工作,分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村振兴办、双代办、河长办,联系畜牧兽防所、自来水公司,完成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杜辉:负责党建、组织、人事、党员发展、党员教育管理、基层治理、党务公开、人才、老干部、关工委、巡视巡察等工作,分管党建办,完成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镇党委委员、宣统委员谢兰君:负责宣传、统战、民族宗教、外事、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教体、文广、旅游等工作,分管宣传文化中心,完成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王波:负责政法、防邪、国安、禁毒、扫黑除恶、依法治理、信访维稳、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路长制及农交安、行政执法等工作,分管综合行政执法办,联系派出所、司法所,完成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滕德兵:主持镇武装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事务、民兵预备役、安全生产、应急处突、消防等工作,分管武装部、退役军人服务站、安办,完成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王龑:负责纪委全面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督促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决策部署和工作落实,完成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副镇长詹凤霞:负责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发改、固投、市场监管、食品药品监管、商务、卫健、医保、经科等工作,分管乡村振兴办、卫健办,联系市场监督管理所、卫生院、电力公司,完成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副镇长白雪:负责机关运行及保障、目标绩效、财务、审计、税务、金融、综合统计、国资、深化改革、保密、公共机构节能、群团(工会、团委、妇联、残联、工商联、侨联)、老龄、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12345”热线办理等工作,分管党政办、财政事务办、工会、团委、妇联、机关食堂,完成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谢军周:负责便民服务中心、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居保、劳动保障、农民工服务、劳务开发、环境保护、民政,分管民政办、环保办、农民工服务中心、劳动保障中心,完成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职能职责


明月镇党委、政府是党和国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设置在明月镇辖区的党的领导机关、国家基层政权机关,在本辖区内代表党和国家行使政治、经济和社会事务的全面管理职能。

(一)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

(二)科学制定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督,培育、提升市场功能,搞活市场流通,推广农业技术,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农民发展现代农业,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三)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四)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镇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五)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内设机构


一、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人:银方舟

职能职责:负责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纪检监察、宣传、统战、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基层党的组织建设工作,落实基层党建责任制;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党政办公室(负责人:王强)

职能职责: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保密、后勤保障等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巡察、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党务(政务)公开、目标绩效等工作;负责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机关财务工作;负责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及管理、财政收支管理、财务审计、政府采购、政府性债券债务管理、财政性资金使用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本级会计统一核算事务、有关资金发放;负责镇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负责镇行政事业机构和其他组织的预算外资金的管理;负责对村(社区)级组织财政扶持资金、村(社区)级“三资”的日常监管及村级财务审计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社会事务和社会治理办

职能职责:负责公共事务管理;负责民政、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救济救助、残疾人、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儿童关爱、老龄等社会事务工作;指导便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工作,负责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等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秩序稳定;负责依法治理、法治宣传教育、矛盾多元化解、平安建设、禁毒、防邪、信访等工作;负责综治公共平台日常管理协调工作;负责网格化管理工作;负责统筹推进社区管理工作,推进社区自治、社区服务和换届选举、居民委员会建设等工作;承担小区治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小区治理体制,推动成立小区业主组织,分类实现小区物业化管理;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

职能职责:负责管理经济工作,拟订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村和农业生产工作;负责经济建设、经济合作和服务工作;负责产业发展、脱贫攻坚巩固、乡村振兴、综合统计、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工作;负责推进、落实基层供销合作社建设、发展;负责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贯彻执行镇村规划建设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负责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镇村房屋建筑、农房改造、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镇村住房风貌管控及古建筑、古民居、古村落保护和利用;负责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等工作;落实河(湖)长制相关工作;牵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应急管理办

职能职责:负责公共安全工作,负责应急体系建设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地震和地质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消防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管理等工作;负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相关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综合行政执法办(负责人:张小凤)

职能职责:负责统筹协调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以镇政府名义集中行使法定行政执法事项和依法下放的县级行政执法事项,开展相关执法工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执法工作规范化建设;负责其他派驻机构和县级部门的执法协调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职能职责:负责落实各项便民服务措施,办理各类便民服务事项;负责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负责便民服务点的管理指导;负责面向党员群众提供相关政策咨询,组织实施党群活动和服务;负责退役军人服务管理、权益保障、信息采集、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服务等相关事务工作;负责农民工输出、培训、维权、回引及返乡创业服务等工作;协调做好劳务对接,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与输出;组织开展农民工劳务品牌、职业技能和创业技能培训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职能职责:指导农业产业化结构调整,负责农业、林业、水利、渔业、畜牧、统计等综合服务工作;负责参与制定农业技术推广计划、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技术宣传,提供农业技术、信息咨询服务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机具的试验、示范;指导辖区农业技术综合服务机构、农民技术员、群众性科技组织等的农业技术推广活动;承担乡村振兴、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设施管理维护、植物病虫害和动物疫病防治、检疫、屠宰管理、森林资源管理、林木采伐监管、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病虫害处置、农业机械管理、水产发展等涉农事务性工作;负责供销合作社工作,抓好基层组织及经营服务网点建设,加强指导服务;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宣传文化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负责人:李学清)

职能职责:负责宣传贯彻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教育、文化旅游等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文化旅游、教育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科技等相关事务工作;负责辖区文艺团体的管理服务、教育培训,负责挖掘培植社区、小区文化;承担基层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服务工作,做好理论宣讲、教育服务、文化服务、科技服务、健康服务、法律服务、志愿服务等工作;拟定年度公益性文化项目实施计划,组织开展多形式的文娱体育活动和宣传教育活动;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